索 引 號: | 753001/2022-00991 | 主題分類: | 商貿、海關、旅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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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 yabo88 | 成文日期: | 2022-11-03 | ||
名 稱: | yabo88 關於印發梅州市加快推動民宿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 | 發布日期: | 2022-11-09 | ||
文 號: | 梅市府辦函〔2022〕151號 |
梅市府辦函〔2022〕151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有關單位:
《梅州市加快推動民宿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按要求抓好貫徹落實。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反映。
yabo88
2022年11月3日
梅州市加快推動民宿高質量
發展的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文化旅遊部等10部門聯合印發《關於促進鄉村民宿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的文件精神,及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來梅調研精神,培育經濟新業態、發展新動能,滿足廣大市民和遊客日益增長的文化旅遊消費需求,加快推動全市民宿高質量發展,特製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麵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抓住當前大力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鄉村旅遊快速增長的契機,發揮梅州的山水人文優勢,以加快民宿發展為切入點和發力點,全麵推動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和城鄉協調發展,發展特色化、集群化、規範化、品牌化的民宿經濟新業態,努力形成布局合理、規模適度、特色鮮明的民宿高質量發展格局。
(二)發展目標。到2025年,實現全市民宿從規模到質量的大力提升,使民宿規劃更加合理、發展更加有序、特色更加鮮明、內涵更加豐富、服務更加規範;新建成一批有曆史文化內涵、有鮮明地方特色、有深度優質體驗的精品民宿;力爭每個縣(市、區)培育5個以上具有產業依托的民宿聚集區;打造示範作用好、帶動能力強、市場美譽度高的梅州客家特色民宿品牌,實現民宿文化特色鮮明,產品類型多樣,設施服務完備,發展質量和綜合效益上一個新台階。
二、適用範圍
本方案所稱民宿,是指城鎮和鄉村居民依法依規利用自己擁有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住宅或者其他條件開辦的,民宿主人參與接待,為旅遊者提供體驗當地自然景觀、特色文化與生產生活方式,且已依法登記的小型住宅設施。民宿單幢建築的客房數量應當不超過14間(套)。對利用圍龍屋、四角樓等特色建築或者其他條件開辦的民宿,在符合相關消防技術規範要求的前提下,單幢建築的客房數量可適當放寬至不超過20間(套)。
三、主要任務
(一)統籌規劃發展布局。堅持規劃先行,引導鄉村民宿集群式、組團式發展。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的前提下,各縣(市、區)要結合現有產業發展條件、鄉土人文特點,製定出台目標明確、布局合理、定位科學、特色鮮明的民宿發展規劃,依托旅遊景區、主要鄉村旅遊點、重要旅遊幹線、古城、古驛道、華南研學基地等,打造民宿產業發展集聚區,形成規劃清晰、布局合理、統籌協調的民宿發展格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市自然資源局、市鄉村振興局]
(二)有序盤活閑置資源。係統梳理、評估閑置國有或集體資產,整合形成民宿資源數據庫進行合理開發利用。引導和支持國有資本、社會資本、集體經濟組織等參與民宿發展與經營,探索農戶自主經營、“合作社+農戶”“公司+農戶”“公司+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戶”等發展模式,盤活閑置宅基地、民居、村集體用房等資源,依法使用集體建設用地發展民宿業。[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國資委、市商務局、市鄉村振興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化廣電旅遊局]
(三)打造特色精品民宿。將客家文化、紅色文化、華僑文化等文化元素融入民宿開發建設,推動在民宿內開展書畫創作、非遺技藝、戲曲演藝、文創產品等客家特色文化體驗項目,加強主題客房、特色餐飲、健康養老、農事體驗、工藝研學、親子課程等創意產品及體驗項目開發。重點扶持高端民宿發展,大力支持民宿高層次、高水平、標準化、精品化開發建設,鼓勵具備條件的民宿申報國家等級旅遊民宿,打造民宿產業“升級版”。[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教育局、市衛生健康局、市商務局、市鄉村振興局]
(四)支持民宿集群發展。各縣(市、區)要結合實際優化整合旅遊資源,多渠道開展民宿招商引資工作;吸納各類資本參與民宿建設,力爭民宿數量有較大提升,實現全市均衡發展;鼓勵通過連鎖、加盟、合資等模式,引進品牌民宿項目和開發團隊,選擇一批綜合條件好的村(點)作為開發試點,推動民宿村建設;鼓勵民宿“合作社”經營模式,由合作社實行“統一宣傳營銷、統一門店管理、統一服務標準”的會員製經營管理,促進民宿集群化發展。[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市商務局、市鄉村振興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統籌協調。各級各有關單位要強化政府引導,公安、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住房和城鄉建設、農業農村、文化和旅遊、衛生健康、市場監管、消防救援等部門協同配合,在民宿規劃建設、規範管理、公共服務、環境營造等方麵同向發力,形成部門齊抓共管、上下聯動的民宿發展工作格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民宿發展協調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市鄉村振興局]
(二)保障用地需求。涉農市縣各級應安排不少於10%的計劃指標保障鄉村振興新增建設用地需求,保障鄉村民宿、鄉村旅遊項目。鄉鎮國土空間規劃和村莊規劃中可預留不超過5%的建設用地機動指標,用於發展鄉村旅遊等必須在村莊建設邊界外進行的少量配套設施建設,但不得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和生態保護紅線,不得破壞生態環境和鄉村原貌,確需占用耕地的應依法落實占補平衡。對鄉村民宿項目中未改變農用地和未利用地用途及功能、未固化地麵、未破壞耕作層的生態景觀、棧道、停車場等配套設施用地,依法依規予以放寬用地政策條款。[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自然資源局]
(三)加強政策支持。加大對鄉村旅遊發展配套設施建設力度,補齊民宿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短板。對首次評為國家甲級、乙級旅遊民宿的旅遊企業,按照我市加快實體經濟振興發展若幹措施的獎補政策,依規分別獎勵20萬元、10萬元;鼓勵縣級加大對民宿招商的政策支持,運用稅收優惠、財政補助、貸款貼息等方式,調動農民群眾、社會資本參與鄉村民宿發展的積極性;鼓勵將有條件的鄉村民宿納入政府機關和企事業單位會議培訓、職工療養選擇範圍;鼓勵金融機構推出民宿貸、信用貸、小微易貸等有利於民宿發展的金融產品;對符合條件的民宿企業給予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等稅收優惠政策。[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發展改革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總工會、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市審計局、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市農業農村局、市鄉村振興局、市金融局、市稅務局]
(四)規範民宿管理。各相關職能部門要結合自身職責,進一步規範民宿經營服務行為,指導民宿產業健康有序發展。一是嚴格落實登記製度,引導和支持民宿經營者按照行業標準規範經營管理;二是嚴格落實治安和消防管理,指導民宿經營者安裝治安管理信息係統,做好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三是嚴格落實食品安全監管,查處無照經營行為;四是嚴格落實日常巡查,屬地鎮(街道)政府要加強日常巡查管理,指導民宿依法取得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或房屋安全鑒定合格證明,及時糾正違法經營行為。[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衛生健康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消防救援支隊]
(五)加強行業自律。鼓勵成立民宿行業協會,加強法人治理體係建設和行業自律建設,促進會員依法誠信經營,增強民宿自我管理、自我發展能力。[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市民政局]
(六)強化人才支撐。將民宿從業者納入文化旅遊技能人才培訓計劃,不斷提升民宿從業人員的崗位技能和服務水平。鼓勵各縣(市、區)製定有效激勵措施,吸引城鄉居民、能人鄉賢、專家學者、大學畢業生、產業帶頭人、農村致富能手、規劃建築等各領域人才參與民宿建設運營。[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七)加強營銷推廣。加強與知名旅遊網站和自媒體的合作,把民宿宣傳推廣納入全市文旅品牌推廣體係。將鄉村民宿納入文化旅遊消費惠民、會展節慶活動範圍,聯動開展精品旅遊線路和特色民宿品牌營銷推介,拓展客源市場;鼓勵利用線上直播或小視頻平台,全方位、立體化宣傳推廣有故事、有體驗、有品味的民宿品牌。[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市商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