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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梅州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7-11-30
名  稱: 梅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梅州市降低製造業企業成本支持實體經濟發展若幹政策措施的通知 發布日期: 2017-11-30
文  號: 梅市府〔2017〕22號 文件狀態: 無效 失效時間: 2022-11-28 00:00

梅市府〔2017〕22號


梅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梅州市降低

製造業企業成本支持實體經濟

發展若幹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府直屬和中央、省屬駐梅各單位:

現將《梅州市降低製造業企業成本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若幹政策措施》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反映。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7日




梅州市降低製造業企業成本支持

實體經濟發展的若幹政策措施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工作作出的“四個堅持、三個支撐、兩個走在前列”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關於著力振興實體經濟的決策部署,落實《亚搏app下载安装 關於印發廣東省降低製造業企業成本支持實體經濟發展若幹政策措施的通知》(粵府〔2017〕90號),進一步降低製造業企業成本,支持實體經濟發展,製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降低企業稅收負擔

落實省有關規定,降低城鎮土地使用稅適用稅額標準,將車輛車船稅適用稅額降低到法定稅率最低水平。落實省有關規定,降低符合核定征收條件企業的購銷合同印花稅核定征收標準。對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2017年12月31日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含3萬元)的,以1個季度為納稅期限的,季度銷售額不超過9萬元(含9萬元)的,免征增值稅;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50萬元(含5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符合條件的納稅人提供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谘詢、技術服務免征增值稅;對符合條件的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間,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在上述期間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落實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自2017年10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0日止,契稅納稅期限調整為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180日內;自2018年12月31日起,契稅納稅期限調整為納稅人依法辦理土地、房屋權屬登記之前。

二、降低企業用地成本

各縣(市、區)要劃定工業用地控製線;加快完成工業園區征地拆遷和土地收儲,年度建設用地供應計劃要充分保障工業用地供給;對國務院及其職能部門發布的產業發展規劃、產業促進政策中明確的重點產業、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據前述規劃、政策明確的本地區重點產業,優先安排用地指標,按政策實施土地供應。對由經信、發改及行業主管部門確認屬於戰略性新興產業製造類,且滿足集約用地要求(容積率和建築係數超過國家規定標準40%,投資強度增加10%以上)的項目,確定工業用地出讓底價時按不低於所在地土地等別相對應《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的70%執行。實行工業用地彈性出讓政策,鼓勵以租賃方式使用工業用地,推行先租後讓、租讓結合方式使用工業用地,降低企業取得用地成本:租賃土地價格按租賃年期與工業用地可出讓最高年期的比值確定年期修正係統,進行修正確定;租賃環節采取招拍掛方式取得土地的,在承租方使用租賃土地達到合同約定條件後需辦理出讓手續的,采取協議方式出讓土地。積極爭取省每年對製造業發展較好地市的用地獎勵,市將爭取到的土地指標獎勵製造業發展較好的縣(市、區)。

三、降低企業社會保險成本

按照全省養老保險省級統籌要求,執行全省統一的企業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單位繳費比例從15%降為14%;執行省規定的繳費基數上下限,逐步過渡至全省統一標準。出台實施失業保險浮動費率製度,繼續執行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崗位政策。符合醫保降費率條件時,適度降低職工醫療保險單位繳費費率。職工生育保險繳費比例降至用人單位上月職工工資總額0.5%。建立健全工傷保險費率浮動管理製度,對符合條件的參保單位工傷保險費率實施下浮。

四、降低企業用電成本

認真落實省擴大售電側改革政策,2018年工、商業用戶市場準入門檻降為年度用電量1500萬千瓦時;在省級產業轉移園區(含產業集聚地)用電的10千伏及以上電壓等級工業用戶可申請進入市場交易;省大型骨幹企業的分公司、各級全資子公司中10千伏及以上電壓等級工業企業可作為一般用戶準入;符合條件的有色金屬企業、物業服務企業以及符合條件的公共交通、通信、供水、供氣電力用戶可參與電力市場交易。落實省有關規定,全麵實施輸配電價改革,確保平均降低我市銷售電價約6分/千瓦時。

五、降低企業運輸成本

我市境內省屬國有交通企業的高速公路按省交通運輸廳要求,試行合法裝載貨運車輛通行費使用非現金支付卡(國標粵通卡)支付,可享受八五折優惠。落實省有關規定,取消普通公路收費項目。

六、降低企業融資成本

對擬在國內主板、中小板、創業板上市並取得中國證監委審理回執的企業,給予500萬元資助;對擬在香港和境外上市並取得審理回執,且企業主體、業務、資產、企業上市募集資金後續投資、稅收均在梅州境內的企業,給予300萬元資助;對擬在新三板掛牌並取得全國中小企業股權轉讓係統審理回執的企業,給予100萬元資助。深化“政銀企”合作,完善信貸資金向實體經濟融通機製,降低信貸中間環節費用;發揮貨幣政策工具對企業貸款融資的引導推動作用,推廣應用人民銀行中征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台;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區)加大對企業貸款的貼息力度;積極發揮市中小微企業信貸風險補償基金對企業貸款融資的增信支持作用;2016年、2017年在產業發展引導基金中每年優先安排3000萬元投入市中小微企業信貸風險補償基金,壯大基金規模;2017年起信貸風險補償基金對符合條件的中小型企業支持的單筆貸款額度由不超過1000萬元提高至不超過2000萬元。鼓勵企業利用股權出質方式拓寬融資渠道。做實市促進創業小額擔保貸款基金,加大對創業者和初創企業的融資增信支持,2017年底前,在產業發展投資引導基金中優先安排2000萬元投入促進創業小額擔保貸款基金;大力發展政策性融資擔保,引導民營擔保機構協同發展,形成結構合理、競爭有序、優勢互補、功能完善的擔保機構體係;放寬政策性擔保機構的業績考核容忍度,支持擔保機構加強管理,創新業務,提高擔保能力,加大對民營企業融資擔保的支持力度。設立我市先進裝備製造業融資租賃專項資金,對我市工業企業設備更新融資租賃,按租賃合同設備投資額的一定比例給予貼息補助,鼓勵工業企業開展設備融資租賃。

七、降低企業製度性交易成本

進一步清理、減免市及市以下現有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對清理、減免後保留的各級各部門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編製目錄清單,明確項目名稱、設立依據、收費標準等,向社會公開,接受監督。落實國家、省有關規定,對市權限範圍內的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產品實行“先證後核”審批模式。對已辦理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等審批手續的產業園區,其符合條件的入園建設項目可簡化或免予辦理相關手續。在省推廣網上行政審批“中介服務超市”的基礎上,全麵清理市本級製定的中介市場保護政策,取消我市自行設定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加強中介服務收費監管。結合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完成需開展行政審批相關中介服務事業單位轉企改製或者與主管部門脫鉤的改革工作。根據上級工作部署,建設工業大數據平台,實現各部門涉企工業數據的歸集和共享,並向企業開放相關數據。各縣(市、區)、各部門要結合實際,及時修訂與先進製造業等現代產業發展特點和要求不相適應的產業準入標準、規範。

八、支持工業企業盤活土地資源提高利用率

由政府對企業已停產或產值低的用地以評估價實施收購,再按城市規劃性質重新實施供地;政府實施城市規劃進行舊城區改建,需要搬遷的工業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經市、縣(市、區)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審核並報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批準,收回原國有土地使用權,以協議出讓或租賃方式為原土地使用權人重新安排工業用地。對現有工業、倉儲用地,在符合規劃、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積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價款;對新增工業用地提高工業用地控製指標,廠房建築麵積高於容積率控製指標的部分,不再增收土地價款。支持和鼓勵各縣(市、區)建設高標準廠房,高標準廠房可按幢、層等固定界限為基本單元分割登記和轉讓。落實省有關規定,製訂我市具體實施方案,解決重點製造業企業用地曆史遺留問題,加快完善相關用地手續,所需用地指標在試點城市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指標中優先安排,所在地不動產登記機構要開辟綠色通道,加快辦理不動產登記。

九、支持培育製造業新興支柱產業

2017—2020年市財政對先進裝備製造業發展,以高端智能裝備、高端電路板、新能源、新材料、生物醫藥為方向的等先進製造業新興支柱產業培育予以重點支持。2017—2020年,市財政在整合現有產業扶持資金的基礎上統籌安排專項資金總額16億元,用於扶持實體經濟發展,圍繞投資拉動、產業引導、科技研發、創新創業、上市融資、品牌建設等重點領域,進一步加大對高端裝備製造、高端電路板、新材料等製造業關鍵技術研發、產業化、產學研合作、創新平台建設等的支持。

十、支持企業開展技術改造

2017—2020年,市財政每年安排不少於1億元對工業企業固定資產(不含土地)投資總額達2000萬元以上的項目,按不高於項目實際固定資產(不含土地)投資額30%的比例給予讓利性股權投資支持;每年安排2000萬元,對提質增效、智能化改造、設備更新、綠色發展、倍增計劃等技術改造專題給予精準扶持。按照上級工作部署,將技術改造普惠性事後獎補政策享受範圍,放寬到全市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廣東省工業企業技術改造指導目錄》、取得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備案證,且主營業務收入1000萬元以上工業企業;製定《梅州市工業企業技術改造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2018—2020年)》,設立專項扶持資金,加大技術改造扶持力度。

十一、支持企業上層次發展

對首次達到規模以上的工業企業和限額以上的商貿流通企業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各縣(市、區)配套出台相應獎勵措施。

十二、降低企業創業創新成本

2017—2020年,每年認定不超過10家市級“雙創”示範基地,並給予一次性30萬元的補助;對新建或改擴建麵積超過3000平方米的“雙創”基地,產業投資引導基金按其實際固定資產(不含土地)投資額30%的比例優先給予讓利性股權投資支持,單一項目的股權投資總額不高於1500萬元。2017—2020年,每年安排800萬元專項資金,通過發行創業劵、創新劵等方式,對創業者和創新企業提供社會培訓、管理谘詢、檢驗檢測、軟件開發、研發設計等服務。

各縣(市、區)、各牽頭單位要根據本文件於1個月內製定出台政策措施或實施細則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備案,要進一步摸查我市範圍內符合條件的企業,並加大宣貫力度,實行清單式管理和服務,讓符合條件的企業充分享受優惠政策。各牽頭單位按附件要求每季度彙報落實情況,包括享受新政策的企業家數、降低多少成本等,落實情況於季度末20日前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彙總,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彙總後報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將落實情況列入督查督辦事項,定期通報落實情況。市政府視情況對各縣(市、區)、各部門開展專項督查,對工作不力的縣(市、區)、部門及相關責任人實施問責。本政策措施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

附件:工作分工和政策條文解釋


政策解讀:我市出台“實體經濟十二條”降低製造業企業成本 支持實體經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