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753001/2025-00003 主題分類: 其他
發布機構: 梅州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12-31
名  稱: 梅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延長梅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有效期的通知 發布日期: 2025-01-03
文  號: 梅市府〔2024〕19號 文件狀態: 有效
MFGS—2024—006

梅市府〔2024〕19號


梅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延長梅州市城鄉居民

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有效期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府直屬和中央、省屬駐梅各單位:

  根據《廣東省行政規範性文件管理規定》(粵府令第277號)等有關要求,經評估,市政府決定延長《梅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梅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梅市府〔2020〕2號)有效期至2029年12月31日。在繼續施行期間,國家和省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1日


政策解讀:關於對延長執行《梅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的政策解讀

音頻解讀:【音頻解讀】梅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延長梅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有效期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