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政務公開 > 法規公文 > 市政府辦公室文件
索 引 號: 主題分類: 814
發布機構: yabo88 成文日期: 2018-08-23
名  稱: yabo88 關於印發2018年梅州市培育小微工業企業上規模及保規上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發布日期: 2018-08-23
文  號: 梅市府辦函〔2018〕163號

梅市府辦函〔2018〕163號


yabo88 關於印發2018年

梅州市培育小微工業企業上規模及

保規上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有關單位:

《2018年梅州市培育小微工業企業上規模及保規上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中小企業局反映。



yabo88

2018年8月23日




2018年梅州市培育小微工業企業上規模

及保規上工作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廣東省政府辦公廳關於促進小微工業企業上規模的實施意見》(粵辦函〔2018〕273號)和2018年市政府重點工作安排,加大扶持服務力度,支持工業企業做大、做優、做強,全力推動和促進一批小微工業企業上規模(簡稱“育上規”),積極預防規上企業下規模(簡稱“保規上”),進一步增強我市工業發展的內生動力,結合梅州實際,特製訂本工作實施方案。

一、總體思路

全麵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力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全麵提升小微企業發展質量和效益,促進小微企業轉型升級,支持和鼓勵小微企業走專業化、精細化、特色化、新穎化發展之路,強化對規上企業的運行監測和精準服務,進一步推動梅州加快實體經濟發展和生態富民強市建設。

二、工作目標

以現有年主營業務收入1000—2000萬元(不含)小微工業企業為重點培育對象,力爭至2018年底,新增規模以上工業企業100家以上,超額完成省下達給我市的目標任務。同時,加強“保規上”工作,力促我市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總量不斷發展壯大。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申規企業培育庫。建立年主營業務收入500—1000萬元規模的基礎企業培育庫,以及年主營業務收入1000—2000萬元規模的重點小微企業培育庫,開展動態監測,進行分類指導,對庫內小微企業每季度調整一次,對基礎企業培育庫的企業達到重點小微企業培育庫入庫標準的,及時納入重點小微企業培育庫管理,助推企業上規升級。[由市中小企業局、梅州高新區管委會、蕉華工業園管委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

(二)細化分解目標任務。在綜合考慮各縣(市、區)現有自然資源、產業基礎和企業數量等因素的基礎上,認真製訂《2018年培育新上規模工業企業預期目標任務分解表》,將“育上規”目標任務分解落實到各縣(市、區)和工業園區進行重點培育。[由市中小企業局、梅州高新區管委會、蕉華工業園管委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

(三)加大財政資金扶持。落實《梅州市對首次達到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和限額以上商貿流通企業進行科技扶持獎勵的實施辦法》,對首次達到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和限額以上商貿流通企業(以市統計局公布數據為準),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鼓勵各縣(市、區)設立專項資金,促進小微企業加快轉型升級為規模以上企業。對上規重點培育庫企業、新升規企業優先給予省、市服務券和創業券創新券扶持。[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市中小企業局、市財政局、市統計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

(四)減輕新升規企業負擔。各縣(市、區)要優先安排新升規企業的用地指標,在辦理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更名時,符合國家有關企業改製重組契稅政策規定的免征契稅,投資主體、經營場所不改變的按規定免收交易手續費、登記費。對企業升規後按期繳納稅款有困難且符合法定條件的,由納稅人提出申請,經稅務機關批準後,可延期繳納稅款。對企業升規後補繳原有職工社會保險,符合《關於廣東省企業職工社會保險費欠費滯納金處理意見的公告》規定的,可暫緩加收滯納金。(由市發展和改革局、市中小企業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稅務局負責)

(五)加大融資對接服務。充分發揮市中小微企業信貸風險補償基金、市企信融資擔保公司(政策性擔保公司)、市促進創業小額擔保貸款基金等三大融資平台作用,對上規重點培育庫入庫企業優先納入“重點中小微企業池”,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優先給予風險補償基金的增信貸款、政策性擔保公司的擔保貸款和創業小額貸款基金的創業貸款支持。(由市中小企業局、市金融工作局、梅州銀監分局、人行梅州中心支行負責)

(六)加大申規企業培訓輔導。認真做好小升規專項培訓工作,積極會同經信、統計、稅務等相關部門,在企業統計、財會、稅務和管理方麵,加強對入庫企業的係統培訓輔導。同時,加強對入庫企業的跟蹤服務和專項指導,幫助企業完善統計上規資料,確保申報企業及時入統。(由市中小企業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統計局、市稅務局負責)

(七)強化“一對一”服務。建立市、縣“一對一”服務擬上規企業模式,對上規重點培育庫企業實行“有求必應”式服務,積極協調解決擬上規企業發展中遇到的政策、資金、土地、用工、教育等各種困難和問題。通過一係列強有力的“一對一”服務,形成合力推進小升規的良好工作氛圍。[由市中小企業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

(八)加大對新升規企業人才子女入學的支持。對新升規工業企業非本地戶籍的高層次、高技能人才子女申請就讀小學和初中的,按照“免試就近入學”的原則,由各地統籌協調在其居住地相對就近的公辦學校就讀。[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

(九)加強規上企業運行監測。建立規上工業企業每月監測分析製度,將2017年產值在2000萬元至3000萬元的工業企業作為保規上的重點運行監測對象,確保規上企業平穩健康發展。對生產下滑較大的企業,要加強跟蹤服務,逐個剖析原因,加大扶持力度,全力促進企業穩產增產。[由梅州高新區管委會、蕉華工業園管委會、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統計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

(十)促進規上企業發展壯大。落實省“實體經濟十條”

、市“實體經濟十二條”和“省外資十條”、市“外資十條”,加大政策宣貫,幫助企業熟悉政策、用足政策,推動企業降低成本,促進工業投資有效增長。實施梅州市工業企業技術改造三年行動計劃,落實每年市財政5000萬元的專項扶持資金,技術改造風險補償資金從2100萬元擴大至5000萬元,單個企業貸款額度放大至1000萬元。鼓勵各縣(市、區)在全麵落實省、市扶持政策的基礎上,結合實際製定出台扶持工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促進企業增資擴產、轉型升級。[由市經濟和信息局、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各相關部門按照總體工作目標,認真抓好工作落實。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是本地區“育上規”和“保規上”工作的第一責任主體,要將“育上規”、“保規上”工作列入重點工作,切實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責任機製,確保工作取得實效。市中小企業局負責“育上規”總協調工作;市經濟和信息局負責“保規上”實施和總協調工作;市財政局負責落實扶持企業上規的專項資金預算,對資金使用情況開展績效評價;市商務局負責加大對外商投資項目和外貿進出口企業的扶持力度,認真落實省外資十條、市外資十條,促進內外資企業公平競爭;市統計局負責新增上規企業入統的審核工作,聯合相關部門定期開展統計執法檢查;市稅務局負責定期開展稅務檢查,開展每月動態監測,及時提供入庫培育企業相關數據;市金融工作局、梅州銀監分局負責協調與金融機構對接,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小微工業企業信貸支持,努力解決入庫培育企業融資需求;市工商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提供有關企業商事登記、社保等情況數據。

(二)強化進度跟蹤。市稅務部門應在每月25日前向市中小企業局提供全市申規重點培育企業上月營業收入數據;各縣(市、區)、各相關部門11月始,應及時啟動申規企業入統審核工作,統計部門應啟動並做好入統指導;各縣(市、區)及統計部門應在12月申規企業申報期間,將已辦理入統手續的企業名單及任務進展情況及時報送市中小企業局。

(三)建立例會製度。建立由市政府統一領導,中小企業、經信、統計、稅務、工商等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府參與的全市小微工業企業上規例會製度,不定期召開專題會議,研究討論、統籌協調解決工作過程中出現的重大問題,全力推進上規工作順利開展。

(四)加強督導檢查。以市政府的名義成立全市育上規專項督導組,對各縣(市、區)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並進行通報,對推進不力、工作不落實的縣(市、區)和工業園區提請市政府領導予以約談。


附件:2018年梅州市培育新上規模工業企業預期目標任務分解表


附件:


2018年梅州市培育新上規模工業企業

預期目標任務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