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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號: 主題分類: 814
發布機構: yabo88 成文日期: 2017-07-31
名  稱: yabo88 關於印發梅州市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去庫存2017年度工作計劃的通知 發布日期: 2017-07-31
文  號: 梅市府辦函〔2017〕130號

梅市府辦函〔2017〕130號


yabo88 關於印發梅州市

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去庫存2017年度

工作計劃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府直屬和中央、省屬駐梅各單位:

《梅州市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去庫存2017年度工作計劃》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工作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反映。




yabo88

2017年7月31日




梅州市供給側結構性改革2017年

去庫存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推進我市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去庫存工作,根據《梅州市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去庫存行動計劃(2016—2018年)》和《廣東省供給側結構性改革2017年去庫存工作方案》,結合落實當前中央關於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要求及我市2016年去庫存任務完成情況,製訂2017年度去庫存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與任務要求

根據《梅州市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去庫存行動計劃(2016—2018年)》的任務目標,我市共需化解10萬㎡非住宅商品房庫存。按照廣東省去庫存工作的進度要求,我市2017年需完成總任務的35%,即需化解3.5萬㎡非住宅商品房庫存,根據各縣(市、區)2016年底非住宅商品房庫存情況,去化時間超過16個月的梅縣區、五華縣、平遠縣、大埔縣2017年分別需化解2.5萬㎡、0.5萬㎡、0.3萬㎡、0.2萬㎡非住宅商品房庫存。具體任務詳見《2017年梅州市去庫存任務分解表》。

二、工作方案與政策措施

(一)加強土地供應和房地產市場聯動。

堅持分類調控、因城施策,推進庫存量較大縣(市、區)商品房去庫存,合理控製商品房供應規模。各縣(市、區)要加強對房地產市場的研判,科學管控土地供應規模和時序,把商品住房庫存消化周期基本控製在16個月以內。根據商品住房庫存規模及去庫存任務完成情況,適時調整住宅用地供應規模、結構和時序,對消化周期在36個月以上的,應停止供地,36—18個月的,要減少供地;12—6個月的,要增加供地;6個月以下的,不僅要顯著增加供地,還要加快供地節奏。同時,要密切關注非商品住房庫存情況,根據市場變化及時采取有效措施,確保非商品住房庫存控製在合理區間。[市國土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分別負責,下同]

(二)加大棚改安置和住房保障貨幣化力度。

2017年全市計劃完成棚戶區改造3791套(戶),其中貨幣化安置比例達20%以上。各縣(市、區)可通過“房票”安置、團購等方式,引導棚戶區改造居民有限選擇貨幣化安置,並可根據實際情況對實施貨幣化安置的棚戶區居民給予房屋評估價格10%—20%的獎勵。[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農業發展銀行梅州市分行]

(三)支持進城農業人口置業。

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推動1億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6〕72號)要求,深化戶籍製度改革,促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農業轉移人口舉家進城落戶。[市公安局、市發展改革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中國農業銀行梅州分行]

(四)推動省屬國企住房租賃平台和專業化住房租賃機構發展。

繼續推動購租並舉住房製度改革,積極配合省屬國企住房租賃平台與我市對接成立租賃平台公司,以收購或長期租賃商品房等多種形式籌集房源,出租給符合條件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新就業大學生和青年醫生、青年教師等專業技術人員。研究製訂與住房租賃平台相銜接的人才住房管理辦法及相關配套製度。繼續爭取政策性優惠貸款,探索聯合社會資本和金融機構設立住房租賃發展基金,促進住房租賃平台可持續發展。鼓勵住房租賃企業通過租賃、購買等方式多渠道籌集房源,提高企業運營規模化、集約化、專業化水平。[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地稅局、市國稅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五)支持將庫存商品房改造為公共服務配套用房。

落實國家有關發展生活性服務業的支持政策,在符合城市規劃和消防安全的情況下,允許民間資本和社會力量將庫存商品房等改造為養老、醫療、文化、體育等服務用房。已建成居住區相關服務配套沒有達到規劃和建設指標要求的,可優先通過改造庫存商品房等方式予以完善。用電、用水、用氣等按有關政策可享受價格優惠的,供電、供水和燃氣部門應盡快予以落實。[市發展改革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鄉規劃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市衛生計生局、市體育局、市公安消防局、市水務局、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梅州供電局]

(六)允許非商品住房等按規定改建為租賃住房。

允許將在建、建成、庫存的非商品住房等按規定改建為租賃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積率不變,土地用途調整為居住用地,調整後用水、用電、用氣價格按照居民標準執行。完善改變土地使用條件手續,完善各類租賃住房的消防驗收標準和驗收程序。消防等有關職能部門按照商業用房改建後的實際使用性質進行審批。[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鄉規劃局、市國土資源局、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市水務局、市公安消防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梅州供電局]

(七)盤活存量停車場(庫)用房。

鼓勵開發商將庫存的商業、辦公等配建停車場(庫)用房自持或出租經營。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大中城市商業、辦公等配建停車場(庫)運營。加大企業債券融資方式對城市停車場建設及運營的支持力度。鼓勵發債用於委托經營或轉讓—經營—轉讓(TOT)等方式,收購已建成的停車場統一經營管理。[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八)支持傳統零售服務業轉型發展。

鼓勵傳統實體商業豐富體驗業態,由傳統銷售場所向社交體驗、家庭消費、時尚消費、文化消費中心等轉變。承接一、二線城市具有品牌和技術優勢的大型商業企業向三四線城市延伸和下沉。推動連鎖化、品牌化企業進入新建社區設立便利店和社區超市,促進商業用房去庫存。在符合城市規劃的前提下,放寬對臨街店鋪裝潢裝修限製,取消不必要的店內裝修改造審批程序。[市商務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鄉規劃局、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三、組織保障與督查考核

(一)落實政府主體責任。有去庫存任務的梅縣區、五華縣、平遠縣、大埔縣人民政府要切實承擔主體責任,按照本方案的任務要求,明確工作目標、工作措施、部門分工、時間節點等要求,周密部署,認真組織實施,確保按時完成工作任務。並於每季度結束前10個工作日內向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報送去庫存進展情況及工作台帳,年底前報送年度任務完成情況。

(二)加強部門協調聯動。市住房城鄉建設局作為房地產去庫存工作牽頭部門,要切實加強統籌協調和工作指導,確保各項工作措施銜接順暢。國土、公安、財政、發改、商務等部門要製定相關配合政策,其他相關部門和機構要積極配合做好去庫存各項工作。

(三)加強跟蹤督辦。各相關部門要將去庫存工作納入年度工作重點,確保落實到位。市政府督辦室視情況采取下達督辦通知書、組織實地督查、提請市政府領導約談、掛牌督辦等方式推動工作落實。去庫存工作落實情況將納入各地各部門績效考核、促進粵東西北地區振興發展評估考核等相關考核,對工作落實不到位的,按有關規定嚴格問責。


附件:2017年梅州市去庫存任務分解表




附件


2017年梅州市去庫存任務分解表

行政區域

2016年底非住宅商品房庫存麵積

(萬m2)

2016年底非住宅商品房庫存去化周期

(個月)

2017年非住宅商品房去庫存任務

(萬m2)

其中

第一季度 (萬m2)

第二季度 (萬m2)

第三季度 (萬m2)

第四季度 (萬m2)

梅江區

12.53

11.38

0

0

0

0

0

梅縣區

32.59

28.00

2.5

0.5

0.5

0.75

0.75

五華縣

5.72

19.66

0.5

0.1

0.1

0.15

0.15

平遠縣

2.27

29.37

0.3

0.06

0.06

0.09

0.09

大埔縣

2.22

27.26

0.2

0.04

0.04

0.06

0.06

興寧市

2.25

10.09

0

0

0

0

0

蕉嶺縣

8.88

8.57

0

0

0

0

0

豐順縣

3.46

11.91

0

0

0

0

0

彙總

69.91

17.88

3.5

0.7

0.7

1.05

1.05

說明:2017年去庫存任務占三年總任務的35%,2017年各季度去庫存任務比例分別占全年任務的20%、20%、3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