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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號: 主題分類: 綜合政務
發布機構: yabo88 成文日期: 2020-12-16
名  稱: yabo88 關於印發梅州市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 發布日期: 2020-12-16
文  號: 梅市府辦〔2020〕19號

梅市府辦〔2020〕19號


yabo88 關於印發梅州市

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

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府直屬和中央、省屬駐梅各單位:

《梅州市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實施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衛生健康局反映。




yabo88

2020年12月16日



梅州市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

服務發展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15號)、《亚搏app下载安装 辦公廳關於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實施意見》(粵府辦〔2020〕5號),促進我市3歲以下嬰幼兒(以下簡稱“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結合我市實際,製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全麵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堅持家庭為主、托育補充,政策引導、普惠優先,安全健康、科學規範,屬地管理、分類指導的基本原則,發揮政府引導作用,基本形成主體多元、管理規範、服務優質、覆蓋城鄉的嬰幼兒照護服務體係,不斷滿足人民群眾的服務需求。

二、工作目標

2020年底前,出台我市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相關政策措施,全市建成2家以上具有示範效應、可承擔一定指導功能的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

2022年底前,不斷擴大全市嬰幼兒照護服務的覆蓋麵和普惠範圍,實現對嬰幼兒照護服務的標準化、規範化管理。各縣(市、區)至少各建成2家規範化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

2025年底前,嬰幼兒照護服務的政策體係和標準規範體係基本健全,各縣(市、區)至少各建成6家規範化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

三、主要任務

(一)增強對家庭嬰幼兒照護的支持和指導。

⒈保障家庭權益。貫徹執行《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廣東省實施〈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全麵落實產假、配偶陪產假等政策。落實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合並實施政策規定,保障職工社會保險待遇。鼓勵用人單位采取靈活安排工作時間、減少工作時長、實施遠程辦公等措施,為家庭嬰幼兒照護創造便利條件。支持脫產照護嬰幼兒的父母重返工作崗位,並為其提供信息服務、就業指導和職業技能培訓。規範各類單位用工行為,對違反勞動法歧視女性的行為,依法加大懲戒力度。[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衛生健康局、市醫療保障局、市總工會、市婦聯,各縣(市、區)政府]

⒉加強家庭科學育兒指導宣傳。各級婦幼保健機構、疾病預防控製機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按職責加強對嬰幼兒照護服務的業務指導,組建兒童保健業務指導團隊,為嬰幼兒家庭提供新生兒訪視、膳食營養、生長發育指導、預防接種、疾病防控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婦幼保健服務。將嬰幼兒列入家庭醫生簽約重點人群,加強嬰幼兒健康、家庭撫養的科學指導和服務,做好保健工作。利用傳統媒體、新媒體和互聯網的優勢,廣泛開展嬰幼兒發展和教育理念、嬰幼兒生理和心理發展特點等方麵知識的宣教普及工作,增強家庭科學育兒能力。倡導母乳喂養及未滿一歲嬰幼兒在家庭中照護。[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局、市教育局、市總工會、市婦聯,各縣(市、區)政府]

⒊營造友好的嬰幼兒照護環境。加快推進全市公共場所無障礙設施、母嬰室建設,在交通樞紐、商業中心、旅遊景點、醫院、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等公共場所普遍建立母嬰室,為嬰幼兒出行、哺乳等提供便利條件,營造友好的嬰幼兒照護環境。[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局、市總工會、市婦聯、市計劃生育協會,各縣(市、區)政府]

(二)加大對社區和農村地區嬰幼兒照護服務的支持力度。

⒈統籌規劃建設社區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根據我市發展規劃、人口規模、人口結構、居住分布特點,充分考慮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嬰幼兒照護服務需求,科學規劃嬰幼兒照護服務公共服務設施及配套設施。將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和設施建設用地納入國土空間規劃和年度用地計劃並優先予以保障。按照工作目標時間要求建設一批具有一定指導功能的示範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在新建的城市居住小區,應根據《托兒所、幼兒園建築設計規範》(JGJ39-2016、2019年版)規定,按照每千人口不少於10個托位規劃、建設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及配套安全設施,並與住宅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老城區和已建成無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的居住小區,2025年前要通過購置、置換、租賃等方式,按照每千人口不少於8個托位建設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加強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和設施施工質量監督管理。[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衛生健康局,各縣(市、區)政府]

⒉加大農村嬰幼兒照護服務公共配套支持。加大對農村地區嬰幼兒照護服務的支持力度,推動資源、服務、管理下沉,將嬰幼兒照護服務納入農村服務體係,鼓勵利用農村公共服務設施、閑置校舍、閑置辦公場所等資源,以委托或購買服務的方式支持社會服務機構性質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開展服務。[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國資委、市衛生健康局、市教育局,各縣(市、區)政府]

(三)發展多種形式的嬰幼兒照護服務。

⒈拓寬嬰幼兒照護服務供應渠道。支持引導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及個人以多種方式提供嬰幼兒照護服務。鼓勵社會力量舉辦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計時托、臨時托等多樣化的嬰幼兒照護服務。積極推進托育和幼兒教育相銜接的托幼服務一體化工作,鼓勵支持有條件的幼兒園開設托班,招收2至3歲的幼兒,增加托位的有效供給。鼓勵用人單位以單獨或聯合相關單位共同舉辦的方式,在工作場所為職工提供福利性嬰幼兒照護服務。[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市計劃生育協會,各縣(市、區)政府]

⒉落實國家各項支持政策。嚴格落實稅費優惠政策,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用水、用電、用氣實行居民消費價格。鼓勵通過提供場地、減免租金等扶持嬰幼兒照護服務事業發展,優先支持普惠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鼓勵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對烈士子女、困境兒童、留守兒童等群體給予優惠照顧,減免費用。[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局、市衛生健康局、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市稅務局、市民政局、市總工會、市婦聯,各縣(市、區)政府]

(四)規範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服務管理。

⒈實行登記和備案製度。舉辦事業單位性質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的,在機構所在地縣級以上編製部門審批登記;舉辦社會服務機構性質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的,在機構所在地縣級以上民政部門注冊登記;舉辦營利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的,在機構所在地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注冊登記。登記部門應當及時將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注冊登記信息通過信息管理平台推送至本級衛生健康部門。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經相關部門核準登記後,應當通過備案信息係統及時向所在縣(市、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備案。[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委編辦、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總工會,各縣(市、區)政府]

⒉規範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行業管理。支持建立行業協會,明確行業管理標準,出台行業規範,實行從業人員職業資格準入和持證上崗服務製度。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應當根據設置標準和管理規範,配齊合格從業人員,定期開展入職後培訓,加強從業人員職業道德、職業技能、職業安全教育,提高服務意識和能力水平。建立健全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質量評估製度,定期向社會公布對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評估結果。探索將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信用信息納入公共信用體係,依法依規實行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各縣(市、區)政府]

⒊加強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安全監管。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應當落實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安全防護措施和檢查製度,按標準配備安保人員和物防、技防設施。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全覆蓋的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安全防護體係,提高安全風險防控能力,防範並及時處置各類安全隱患。加強消防設施維護管理,定期舉行逃生避險演練,指導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開展消防和逃生避險培訓。[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各縣(市、區)政府]

⒋加強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衛生保健工作。認真貫徹保育為主、保教結合的工作方針,各級婦幼保健機構、疾病預防控製機構、衛生監督機構、市場監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的衛生評價、業務指導、谘詢服務和監督檢查,促進兒童膳食平衡與科學喂養,做好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傳染病、常見病與多發病的防控及飲食用藥安全、飲用水衛生、環境衛生等工作。每年組織一次轄區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從業人員衛生保健培訓和健康檢查。鼓勵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與社康機構合作,建立衛生保健協作機製。[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局、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市、區)政府]

(五)加強嬰幼兒照護服務隊伍建設。

⒈多途徑培養嬰幼兒照護服務人才。引導有條件的高等院校和職業院校增設相關專業和課程,鼓勵學校通過校企合作等多種方式,培養育嬰、保育、保健及嬰幼兒照護服務管理相關專業人才。[責任部門: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衛生健康局、團市委、市婦聯,各縣(市、區)政府]

⒉加強嬰幼兒照護從業人員的職業技能培訓。將嬰幼兒照護服務工作人員作為急需緊缺人員納入培訓規劃,加強從業人員職業道德教育和法律法規、安全教育、職業技能培訓,提高嬰幼兒照護服務能力和水平。實施“南粵家政”職業技能培訓行動,把育嬰師、保育員等與嬰幼兒照護相關職業納入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試點範圍,支持托育企業、職業技能培訓機構、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行業協會等參與技能培訓、技能等級認定和職業能力評價,按規定落實職業技能培訓補貼。依法保障從業人員合法權益。[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衛生健康局、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各縣(市、區)政府]

四、組織保障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級政府要提高對發展嬰幼兒照護服務的認識,加強領導,將嬰幼兒照護服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相關規劃和目標責任考核,製定切實管用的政策措施,促進嬰幼兒照護服務規範發展。

(二)強化部門協同。建立市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工作聯席會議製度,由市衛生健康局牽頭,市委編辦、市發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醫療保障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國資委、市農業農村局、市稅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市計劃生育協會等部門和單位為成員,按照各自職責,強化協作配合,加強工作指導、監督和管理,及時協商解決推進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重大問題。聯席會議不納入市級議事協調機構管理,辦公室設在市衛生健康局,具體承擔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

(三)強化監督管理。按照屬地管理和分工負責的原則,各級政府要切實履行對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資格準入、安全監管、規範發展的主要責任,各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履行監管責任。建立健全督導評估機製,對工作實績突出的,進行表彰獎勵;對工作不力或進展緩慢的,予以通報約談;對履行職責不到位、造成不良後果的,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充分發揮新聞媒體作用,加大輿論監督力度,推動各項政策措施真正落地。


政策解讀:《梅州市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實施方案》解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