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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號: 主題分類: 綜合政務
發布機構: yabo88 成文日期: 2020-08-11
名  稱: yabo88 關於印發梅州市深化環境影響評價製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發布日期: 2020-08-11
文  號: 梅市府辦〔2020〕13號

梅市府辦〔2020〕13號


yabo88 關於印發梅州市

深化環境影響評價製度改革

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府直屬和中央、省屬駐梅各單位:

  《梅州市深化環境影響評價製度改革實施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生態環境局反映。


yabo88

2020年8月11日


梅州市深化環境影響評價製度

改革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政府職能轉變、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關工作要求,充分發揮環境影響評價從源頭預防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的作用,推進環境影響評價審批製度改革,根據《亚搏app下载安装 辦公廳印發關於深化我省環境影響評價製度改革指導意見的通知》(粵辦函〔2020〕44號)等文件規定,結合實際,製定我市深化環境影響評價(以下簡稱“環評”)製度改革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麵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圍繞國務院、省政府關於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統一部署,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以嚴守“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為手段,強化空間管控、總量控製、環境準入管理,著力構建“三線一單”、區域規劃環評、建設項目環評、排汙許可相互銜接的固定汙染源全鏈條環境管理體係,提升環評管理的法治化水平,更好地服務我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和綠色發展。

  二、重點改革任務

  (一)優化區域規劃環評機製。

  ⒈按照廣東省區域空間生態環境評價工作要求,組織開展“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環境準入負麵清單”(簡稱“三線一單”)編製,合理劃定環境管控單元,分類製定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建立生態環境分區環境管控體係,為項目環評以及生態環境保護管理提供基礎和支撐。

  ⒉推動國家級和省級各類開發區內有條件的區域依法開展規劃環評,細化區域內應重點保護的生態空間、汙染物排放總量管控限值、生態環境準入條件以及環境風險防範應急要求;每年對區域環境質量進行統一監測和評價,編製環境管理狀況評估報告,公開、共享區域環境質量狀況、汙染源清單、汙染物排放情況及環境管理要求等信息。對環境有重大影響的規劃實施後,督促規劃編製機關及時組織規劃環境影響的跟蹤評價。

  ⒊已開展規劃環評的區域,視同已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製度改革政策要求的環境影響區域評估。

  ⒋積極引導電鍍等行業開展行業發展(整治)規劃環評,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二)試行豁免一批建設項目環評手續。

  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對國家和地方認定急需的臨時性的醫療衛生、物資生產、研究試驗等三類建設項目(包括臨時性建設使用、臨時性改擴建或轉產等)實行環評豁免管理;對疫情結束後仍需繼續使用的,可以實行環境影響評價“告知承諾製”或先開工後補辦手續。

  ⒉落實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正麵清單,對“環評豁免管理試點範圍”所列10大類30小類行業建設項目、《廣東省豁免環境影響評價手續辦理的建設項目名錄(2020年版)》所列30大類61小類行業建設項目、《廣東省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程項目審批製度改革工作指導意見》所列廁所革命、汙水治理、垃圾收集、村(巷)道硬化、集中供水、教育衛生文化等農村公共設施項目,不再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實行環評豁免管理,但不免除建設單位應當承擔的環保責任。

  (三)試行建設項目環評審批告知承諾製。

  ⒈落實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正麵清單,對“環評告知承諾製審批改革試點範圍”所列17大類44小類行業建設項目,以及《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中的鼓勵類項目試行環評審批告知承諾製。

  ⒉對環境影響總體可控、受疫情影響較大、就業密集型等民生的部分行業,可實行環評審批告知承諾製。

  ⒊對位於已開展區域規劃環評的開發區內的建設項目,或符合以下情形且應編製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建設項目,試行環評審批告知承諾製。

  (1)國家級和省級各類開發區內,符合相關規劃環評要求及生態環境準入條件的建設項目。

  (2)不涉及新增用地且不增加汙染物排放種類、數量的擴建項目。

  (3)高速公路互通立交等汙染防治技術成熟、生態環境影響可通過事中事後監管執法予以糾正的建設項目。

  (四)簡化建設項目環評編製內容。

  ⒈國家級和省級各類開發區,符合區域規劃環評要求及生態環境準入條件的建設項目,其環評與區域規劃環評實施聯動,可簡化以下編製內容。

  (1)編製依據、環境功能區劃、環境敏感點、環境現狀調查與評價、環境影響預測、環境影響經濟損益分析等,或區域環境管理狀況評估報告中已有的內容和資料,無需另行編寫或調查。

  (2)在環評編製階段,免予開展網絡平台信息公開、免予張貼征求意見公告,環評報告書征求意見稿公開和征求意見的期限縮短為5個工作日。在環評審批階段,各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全程公開環評有關信息。

  (3)應編製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可簡化為編製環境影響報告表。

  ⒉建設項目采取的生態環境保護措施,符合國家、省有關汙染防治技術政策要求的,無需開展經濟技術可行性論證。

  (五)優化環評審批服務。

  ⒈提高環評審批服務水平。堅持把關與服務並重,在嚴格環境準入要求的基礎上,強化對基礎設施、製造業、節能環保等產業項目的環評服務。健全環評審批協調服務機製,所有工程建設項目均納入並聯審批範圍,大幅壓縮審批時限。對符合告知承諾製範圍的建設項目,原則上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批時限為15個工作日內(生豬養殖項目4個工作日內),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批時限為7個工作日內。鑒於審批時限短,報告書(表)的受理公示和審批前公示可同時掛網公示,打造審批“高速公路”。深化對國家、省、市重點項目以及中小微企業的政策指導和技術支持,從源頭促進企業綠色發展。

  ⒉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運用上下貫通的環評管理係統,推動實現建設項目環評、排汙許可、自主竣工環保驗收、事中事後監管等信息共享。運用環評大數據分析行業技術水平、汙染特征、汙染防治水平等,為生態環境管理提供決策依據。

  (六)探索推動環評與排汙許可深度融合。

  按照新老有別、平穩過度原則,妥善處理排汙許可與環評製度的關係。加強固定汙染源類建設項目環評和排汙許可證內容銜接,逐步統一管理要求。試點環評與排汙許可申請統一受理、同步審查,實現“一個項目、一次辦理”。實施環評豁免、登記表備案和告知承諾製的建設項目,按有關規定納入排汙許可管理,其中新建設項目原則上試行排汙許可登記管理。國家級和省級各類開發區內,符合區域規劃環評要求及生態環境準入條件的建設項目,除納入環評重點行業名錄內的,原則上實行排汙許可簡化管理或登記管理。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高度重視環評審批製度改革工作,按照職責分工,統籌推進各項改革措施落地見效,並定期對改革實施情況進行總結評估,鼓勵開展環評和排汙許可聯動審批,實現“同步申請、同步受理、同步審批”,減少企業跑動次數,提升審批效率,為推動實現我市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高水平的生態環境服務。

  (二)完善配套政策。

  製定實施“三線一單”,建立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係,以數字政府建設支撐固定汙染源全鏈條環境管理。對照《廣東省實行環境影響評價重點管理的建設項目名錄(2020年版)》,對納入名錄的建設項目(位於已開展區域規劃環評的開發區內的除外),嚴格落實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管理要求。

  (三)加強環評文件編製質量監管。

  牢固樹立“環境影響報告書(表)質量是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生命線”思想,以保障質量、提高效率為導向,健全環評編製綜合監管體係。製定年度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製質量專項檢查工作方案,對在我市開展環評業務的技術單位、編製人員以及2019年11月1日以來審批的環境影響報告書(表)開展專項檢查,將專項檢查處理結果及時向社會公開,涉及失信行為記分的,在環境影響評價信用平台實施記分;對環境影響評價信用平台中列入“限期整改名單”和“黑名單”的技術單位和人員禁止在我市從事環評編製活動;對未納入環境影響評價信用平台或列入“限期整改名單”和“黑名單”的環評單位、人員編製的環評文件,一律不予受理或不予批準。

  (四)強化事後監管。

  實施環評審批與監管執法聯動,建立健全建設項目生態環境保護事後監管機製,加強審批後監管。對未按環評及承諾落實環保“三同時”的項目,一律不予核發排汙許可證,不得投入生產。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的要求,將實行環評告知承諾製、環評與排汙許可聯動審批的建設項目作為環評編製、環境監督執法的檢查重點,對存在違法行為和環境管理問題的,依法嚴厲處理。充分運用大數據、信息化手段和公眾參與,不斷提升監督管理水平。

  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執行中遇到法律、法規、規章及上級政策文件有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政策解讀:關於《梅州市深化環境影響評價製度改革實施方案》政策解讀

  【圖解】關於《梅州市深化環境影響評價製度改革實施方案》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