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主題分類: | 綜合政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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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 五華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02-08 | ||
名 稱: | 五華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五華縣中小學(幼兒園)食堂經營管理辦法的通知 | 發布日期: | 2021-02-08 | ||
文 號: | 華府辦〔2021〕3號 |
華府辦〔2021〕3號
各鎮人民政府,縣府直屬和中央、省、市屬駐五華各有關單位:
《五華縣中小學(幼兒園)食堂經營管理辦法》已經縣政府2021年第1次常務會議審議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縣教育局反映。
五華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2月8日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麵提高學校食堂管理水平,為學生提供科學合理營養膳食,保障廣大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縣實際,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述中小學(幼兒園)是指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幼兒園、特殊教育機構(以下簡稱“學校”)。
第三條 通過對學校食堂進行量化分級管理以及對社會力量承包經營學校食堂實行準入和退出機製,使學校食堂逐步達到“布局合理、設施齊全、製度完善、飲食安全、營養均衡”的目標,建立健全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監管長效機製,保障廣大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第四條 必須實行自主經營的學校食堂。
根據《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規定,實施營養改善計劃的農村義務教育學校食堂不得對外承包或委托經營,必須實行自主經營;承包合同未到期的學校食堂,學校應與承包經營者進行溝通協調,依法依規解除承包合同,轉為自主經營。
第五條 宜采取自主經營的學校食堂。
學校食堂宜由學校自主經營、自行管理。具體分如下情形:
已經實行自主經營的學生食堂繼續加強學校食堂管理工作,確保食品安全、合理膳食、營養均衡;承包合同已到期的學校食堂,原則上不再引入社會力量承包或委托經營,宜轉為自主經營;承包合同未到期的學校食堂,建議學校與承包經營者進行溝通協調,依法依規解除承包合同,轉為自主經營。
自主經營的食堂應當堅持公益性原則,不以營利為目的。學校食堂應該按照食堂安全管理相關文件要求規範操作,確保飲食衛生安全。另外,學校應與食堂從業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保。
第六條 實行承包經營製的學校食堂。
(一)除必須自主經營和適宜自主經營的學校食堂外,其它學校食堂可以實行承包經營。在承包經營方麵實行健全準入和退出機製:
引入社會力量承包經營的學校食堂,應當以公開招投標等方式選擇依法取得食堂經營資質、能承擔食品安全責任、社會信譽良好的餐飲服務單位。
引入社會力量承包的學校不得將食堂承包給無資質的單位和個人經營。嚴禁社會經營單位將學校食堂經營進行分包或轉包。
引入社會力量承包經營的學校應與承包經營單位依法簽訂合同,明確雙方在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方麵的權利和義務。承包方應當依照法律、法規、規章、食品安全標準以及合同約定進行經營,對食品安全負責,並接受校方的監督。合同上必須寫明承包期限,承包期不得超過5年。
承包經營者若有下列行為之一,須終止承包合同:存在夥食質量、食品衛生、服務質量問題而引起學生罷餐等群體事件的;在意見會上被60%以上的家長反對繼續承包,造成惡劣影響的;在相關監管部門檢查中發現存在食品衛生等安全問題而拒不整改的;存在弄虛作假、違反合同約定、轉包、分包行為的;因經營和管理不善而出現食品安全事故的。
第七條 實行供餐製的學校食堂。
學校可根據相關規定和自身實際自願選擇是否實行供餐製。對實行供餐的學校應滿足如下要求:
(一)學校從供餐單位訂餐的,應當選取依法取得有許可經營資質、社會信譽良好、能確保食品安全的供餐單位。
(二)學校應當與供餐單位簽訂供餐合同(或者協議),明確供餐單位保證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的內容,並存檔備查。
第八條 推廣餐桌文明禮儀和厲行節約教育。
學校要引導學生養成良好飲食習慣,注重餐桌文明禮儀教育,倡導文明用餐,在用餐過程中注重勤儉節約,珍惜糧食,杜絕餐桌浪費行為。
第九條 增強膳食營養均衡意識。
學校食堂要提供營養合理、均衡的膳食,滿足學生生長發育的需要,改善學生的營養狀況,提高學生身體素質,提升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水平。
除嚴把采購關、貯存關、加工關、銷售關、消毒關外,還應根據中小學生生長發育所需要的能量和營養素合理製定每周帶量食譜,盡量避免重複。
帶量食譜要根據學生不同年齡段做到營養均衡、品種多樣、合理搭配。早餐提供的能量應占全天總能量的25%-30%,午餐占30%-40%,晚餐占30%-40%為宜。
有條件的學校要配備專職或兼職公共營養師。
第十條 防控食物中毒事件,杜絕發生食品安全事故。
學校是食物中毒的重點防控區域,要依法製定食物中毒應急處置預案,提高防控食物中毒事故的能力和水平。要經常開展自查,采取措施排除隱患。要積極開展宣傳教育和應急處置預案培訓,一旦發生事故,要迅速控製事態,及時報告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市場監管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並積極做好相關處置工作。
第十一條 落實食品安全責任追究製度。
學校負責人是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必須進一步增強責任意識,把學校食堂食品安全擺在突出位置,采取切實有效措施,保證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各學校要嚴格按照《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落實學校職責和食堂經營管理職責,確保食品安全,保障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嚴格執行學校食堂食物中毒責任追究製,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有關學校食物中毒責任追究有關要求,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十二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本辦法由縣教育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省有關政策法規規定執行,此前製定的有關政策措施與本辦法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政策解讀:《五華縣中小學(幼兒園)食堂經營管理辦法》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