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主題分類: 綜合政務
發布機構: 平遠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4-22
名  稱: 平遠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平遠縣促進旅遊產業發展資金扶持辦法的通知 發布日期: 2022-04-22
文  號: 平府辦發〔2022〕4號

平府辦發〔2022〕4號


平遠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平遠縣促進

旅遊產業發展資金扶持辦法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縣府直屬和省、市屬駐平各單位:

  《平遠縣促進旅遊產業發展資金扶持辦法》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縣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反映。

  


平遠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4月22日


平遠縣促進旅遊產業發展資金扶持辦法


  為有序推進國家級全域旅遊示範區創建工作,促進我縣旅遊產業高質量發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全域旅遊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8〕15號)、《國家全域旅遊示範區驗收標準(試行)》《亚搏app下载安装 辦公廳關於印發廣東省促進全域旅遊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府辦〔2018〕27號),結合我縣實際,製訂本辦法。

  一、資金設立

  縣財政每年安排1000萬元作為旅遊發展專項資金,並視旅遊收入增長狀況逐步加大扶持力度。

  二、資金使用範圍

  重點突出對旅遊項目建設、企業培大育強、生態富民帶建設、旅遊市場開拓、新業態和產品開發、旅遊人才培養等方麵的鼓勵和引導。

  三、扶持項目

  (一)推進優質旅遊項目建設

  1.對於2015年後(含2015年)與平遠縣人民政府新簽約投資總額在3億元上的優質旅遊招商引資項目,累計投入每達3000萬元,按實際新增加投入額的3% 給予資金扶持。各項目在協議約定建設周期內不限申報次數。享受過該獎勵政策的項目不再重複享受。

  2.對當年度固定資產投資1000萬元以上、稅收貢獻50萬元以上、銀行貸款1000萬元以上的列入縣級以上的重點旅遊項目給予貸款貼息,固定資產貸款貼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給予貼息,每戶企業申報項目最高貼息額每年不超過20萬元,貼息時間不超過3年。

  (二)大力拓展旅遊市場

  1.過境遊市場。縣內旅行社或縣外旅行社在我縣設立的分社(分公司)組織遊客遊覽縣內2個及以上售票景區,但未在縣內賓館、酒店住宿的,年遊客接待量超過3000(含3000)人次、少於8000人次的,按3元/人次的標準進行扶持;年遊客接待量超過8000(含8000)人次,按5元/人次的標準進行扶持,最高扶持不超過10萬元。

  2.過夜遊市場。縣內旅行社或縣外旅行社在我縣設立的分社(分公司)組織遊客在縣內賓館、酒店住宿1晚以上,並至少遊覽縣內1個售票景區的,過夜遊客年接待量超過5000人次以上的,按8元/人次的標準進行扶持,最高扶持不超過10萬元。

  3.大型活動市場。縣內旅行社或縣外旅行社在我縣設立的分社(分公司)、景區、酒店組織人員在我縣開展跨區域會務、拓展、節慶、體育賽事等大型活動,且至少在縣內賓館、酒店住宿1晚以上的,經核準備案後,單次超過200(含200)人、少於300人的,一次性獎勵0.3萬元;單次超過300(含300)人、少於600(含600)人的,一次性獎勵0.5萬元;單次超過600人的,一次性獎勵0.8萬元。

  (三)推動標準化建設

  1.旅遊飯店評星。對新評定的三星、四星、五星級旅遊飯店分別一次性給予100萬元、300萬元、500萬元扶持資金。在原有等級上升級評定的,扶持額度應扣除原等級已獲得的扶持資金,即同一家旅遊飯店累計所獲得的星級旅遊飯店扶持資金不超過500萬元。

  2.旅遊景區創A。對新獲得的國家3A、4A、5A級的旅遊景區(點),分別一次性給予100萬元、300萬元、800萬元扶持資金。在原有等級上升級評定的,扶持額度應扣除原等級已獲得的扶持資金,即同一家旅遊景區累計所獲得的A級景區扶持資金不超過800萬元。

  3.旅遊度假區創建。對新評定為省級、國家級旅遊度假區的旅遊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300萬元、500萬扶持資金。在原有等級上升級評定的,扶持額度應扣除原等級已獲得的扶持資金,即同一家旅遊度假區累計所獲得的品牌旅遊度假區扶持資金不超過500萬元。

  4.加快文化旅遊產業園區發展。對成功申報省級、國家級文化旅遊產業園區的,分別一次性給予30萬元、50萬元扶持資金。在原有等級上升級評定的,扶持額度應扣除原等級已獲得的扶持資金,即同一家文化旅遊產業園區累計所獲得的文化旅遊產業園區扶持資金不超過50萬元。

  (四)推進智慧旅遊

  1.智慧景區。對基本實現移動通訊暢通,電子門禁、電子商務、應急處理調度係統便捷高效,以及免費wifi、視頻監控、客流監測、應急廣播、智能導遊、電子講解、信息推送等功能全覆蓋的旅遊景區,一次性給予10萬元扶持資金。

  2.數據中心。建設了企業大數據中心,有大數據中心操作平台,具備完善的數據采集、處理、上傳、營銷,能與平遠旅遊大數據中心、“平遠旅遊”微信公眾號等平台對接進行數據共享,並且按要求提供年度大數據分析報告的平遠智慧旅遊企業,按實際投入額的10% 一次性給予扶持資金,獲得的扶持資金不超過20萬元。

  (五)推進生態富民帶建設

  1.鼓勵行政村發展鄉村旅遊。針對利用特色產業、鄉村風貌、森林資源、古驛道、古建築等特色資源,發展旅遊業態,遊客服務中心、標示牌、衛生間、停車場等旅遊基礎服務設施及經營管理體製機製健全,取得合法經營資格,可向遊客提供旅遊服務,且財政資金投入比例低於50%的行政村或村民小組(合作社),若新獲評廣東省文化和旅遊特色村的,一次性給予20萬元扶持資金;若新獲評全國鄉村旅遊重點村的,一次性給予30萬元扶持資金。在原有等級上升級評定的,扶持額度應扣除原等級已獲得的扶持資金,即同一旅遊鄉村累計所獲得的扶持資金不超過30萬元。

  2.鼓勵企業發展旅遊新業態。鼓勵企業在景區周邊或旅遊沿線發展旅遊新業態項目,如農旅融合點、工旅融合點、文旅融合點、中醫藥養生旅遊點等旅遊新業態項目。對新建成並首次取得合法運營資格,且對外開放的景區(點)經營主體,按實際投入額的10%一次性給予扶持資金,最高不超過30萬元。

  (六)加強人才隊伍建設

  1.強化旅遊從業人員隊伍建設,每年安排資金20萬元用於旅遊從業人員的教育培訓,並加強景點管理人員及導遊的培訓工作。

  2.對取得中級導遊資格、高級導遊資格的個人,在平遠從事旅遊工作滿2年以上,分別一次性給予1萬元、2萬元扶持資金。

  3.鼓勵旅遊從業人員參加省級、市級相關部門主辦的職業技能比賽,按省一等獎、省二等獎(或市一等獎)、省三等獎(或市二等獎),分別一次性給予0.5萬元、0.3萬元、0.1萬元扶持資金。

  4.鼓勵生產性保護的非遺項目傳承人和工藝美術大師帶徒傳藝。每培養一名省級、國家級非遺項目傳承人或工藝美術大師,分別給予培養人一次性獎勵2萬元、3萬元。

  (七)鼓勵文化旅遊產業發展

  1.鼓勵開發平遠特色旅遊紀念品、文創產品。對新開發、經核準和備案、已實現規模化生產被認定為具有平遠代表性旅遊的紀念品、文創產品,並在縣內各景區、酒店等場所常年有銷售的旅遊商品企業,一次性給予2萬元扶持資金。對在市級以上文化旅遊部門官方評選的旅遊商品(紀念品)比賽中獲得三等獎、二等獎、一等獎的,分別給予一次性扶持資金1萬元、3萬元、5萬元;對在省級以上文化旅遊部門或文化旅遊協會的旅遊商品(紀念品)比賽中獲得三等獎、二等獎、一等獎的,分別給予一次性扶持資金3萬元、5萬元、8萬元。

  2.注重特色旅遊購物場所發展。具備營業麵積200平方米以上(經營品種50種以上)、證照齊全、正常經營1年(含1年)以上、年營業額達到120萬元以上經縣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驗收合格的旅遊購物商店,一次性給予5萬元扶持資金。

  3.常態化演出或夜間旅遊項目建設。鼓勵企業依托我縣旅遊資源、傳統文化及民俗,開展演藝活動、燈光秀、篝火晚會、煙花表演等常態化演出或夜間旅遊項目。項目經報批、核準、備案,每周至少開展3場(次)。常態化運營一年後,按實際投入額的10%給予扶持資金,最高不超過20萬元。

  4.品牌民宿建設。對被評定為梅州市三星級、四星級、五星級的民宿,分別給予3萬元、5萬元、8萬元扶持資金。在原有等級上升級評定的,扶持額度應扣除原等級已獲得的扶持資金,即同一民宿累計所獲得的扶持資金不超過8萬元。

  5.特色住宿業態建設。對新建成並開業旅遊汽車營地、帳篷酒店、森林木屋等非標住宿業態,且相關證照辦理齊全的投資建設經營主體,一次性給予1萬元扶持資金。

  6.鼓勵文旅資訊自媒體建設。扶持注冊滿一年以上並正常運營、具備專業團隊和設備的自媒體,要求同時具備兩種以上自媒體平台,無負麵信息和負麵形象,宣傳方向為文化旅遊、公益宣傳、鄉村振興、助農以及縣委縣政府宣導方向,富有客家特色,人民群眾喜歡且認可度高。每月至少發布4條以上(其中至少2條高質量視頻)原創平遠特色文化、旅遊資訊,且在各大平台(微信公眾號、抖音、快手、小紅書、短視頻、美篇等)粉絲數累計達到20萬人以上,獲讚與收藏量達到100萬次以上的自媒體運營商(者),一次性給予5萬元扶持資金。每月至少發布10條以上(其中至少6條高質量視頻)原創平遠特色文化、旅遊資訊,且在各大平台(微信公眾號、抖音、快手、小紅書、短視頻、美篇等)粉絲數累計達到50萬人以上,獲讚與收藏量達到250萬次以上的自媒體運營商(者),一次性給予10萬元扶持資金。

  (八)其他

  1.大型旅遊停車場建設。支持興建大型旅遊生態停車場,對建設麵積在5000平方米以上及1座AAA級旅遊廁所(含第三衛生間)的生態停車場,按實際投入額的10%給予扶持資金,最高不超過10萬元。

  2.積極推進旅遊廁所革命,鼓勵興建A級廁所及第三衛生間,根據《旅遊廁所質量等級的劃分與評定》(GB/T18973—2016),經驗收合格達到AA級標準的廁所,未獲得其他專項資金支持的,新建一座廁所一次性給予6萬元扶持資金,改建一座廁所一次性給予4萬元扶持資金(以上標準,針對有規劃但未獲得省、市補助的旅遊廁所項目;獲得省級旅遊廁所項目補助的不再扶持;獲得市級旅遊廁所項目補助的按要求予以配套),配套第三衛生間的,額外給予1萬元扶持資金。

  3.規範旅遊驛站管理。對各鎮旅遊服務到位、旅遊設施設備維護良好,並通過縣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不定期現場檢查合格的旅遊驛站給予0.5萬元補助資金。經核實,每年發生2次以上(含2次)重大服務投訴,或被投訴1次後拒不整改的旅遊驛站,取消當年度0.5萬元的補助資金。

  四、項目評審

  所設扶持項目每個年度在縣政府主導下,由縣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縣財政局會同相關部門,組織評審一次,扶持資金從縣旅遊發展專項資金中支出。縣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縣財政局具體負責受理並審核單位和個人申報專項扶持資金,不符合相關規定的不予受理。

  具體申報、審批流程如下:1.申報:申報方對照《平遠縣促進旅遊產業發展資金扶持辦法申報指南》(另行下發)提交申報材料(一式兩份);2.初審:縣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縣財政局分別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並彙總初審意見;3.現場審核:初審合格後,縣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縣財政局會同相關部門組織現場審核;4.公示:經評審,符合條件的項目,由縣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會同縣財政局編製專項資金分配使用計劃,在政府網站公示;5.上報:經公示無異議後,由縣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將綜合評審結果上報縣人民政府批準。經審批同意後,縣財政局負責按程序撥付扶持資金。

  五、監督管理

  (一)縣財政局負責會同縣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等相關單位加強對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績效評價,確保扶持資金專款專用。所設扶持項目,因同一事實申請多個扶持資金的,取最高標準,不重複給予扶持資金。對違反規定使用資金的,嚴格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二)單位和個人申報扶持資金所提供的相關佐證材料必須真實有效。

  (三)扶持對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會同縣財政局收回相關扶持資金,且下年度不予扶持;情節嚴重的,除取消當年申報資格外,自申報當年起不得申報所設扶持資金;涉及違法行為的,依法依規處理。

  1.利用虛假材料騙取扶持資金的;

  2.違反使用規定擅自改變扶持資金用途的;

  3.截留、挪用扶持資金的;

  4.存在偷稅漏稅等違法行為被查處的;

  5.出現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

  6.出現遊客重大投訴且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7.違反行業管理法律法規,不服從上級旅遊部門行業監管,拒不落實市場檢查、安全生產檢查等整改要求的,或被發文(函)通報的;

  8.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其他違法違規行為。

  六、其他

  1.本辦法在執行期間,如遇政策調整,由縣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縣財政局負責修正或取消。

  2.每年促進旅遊產業發展金額控製在1000萬元以內。

  3.針對已獲得中央、省、市同類扶持資金的項目,原則上采取“就高不就低”進行扶持,不重複獎勵。

  4.本辦法由縣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負責解釋。

  5.2021年度符合本辦法星級飯店、A級景區、星級民宿、旅遊驛站、旅遊廁所扶持標準的,可參照本辦法執行,2021年度其他扶持項目不予執行。

  6.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

  7.原平遠縣旅遊局、平遠縣財政局印發的《關於印發<平遠縣促進旅遊產業發展專項資金使用辦法(試行)>的通知》(平旅字〔2018〕4號)同時廢止。


政策解讀:《平遠縣促進旅遊產業發展資金扶持辦法》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