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 | 主題分類: | 農業、林業、水利 | |||
|---|---|---|---|---|---|
| 發布機構: | 梅州市梅縣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04-19 | ||
| 名 稱: | 梅州市梅縣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梅縣區農房風貌整治提升實施辦法的通知 | 發布日期: | 2023-06-04 | ||
| 文 號: | 梅縣區府辦〔2023〕4號 | ||||
梅縣區府辦〔2023〕4號
各鎮人民政府(扶大高新區管委會),區有關單位:
《梅縣區農房風貌整治提升實施辦法》已經區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區農業農村局反映。
梅州市梅縣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4月19日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動方案(2021-2025年)》《亚搏app下载安装 關於全麵推進農房管控和鄉村風貌提升的指導意見》文件精神,加快推進我區農房風貌整治提升工作,進一步改善村容村貌水平,全麵提升農村人居環境質量,結合我區實際,特製定農房風貌整治提升實施辦法。
一、適用範圍
全區18個鎮(高管會)所有行政村,對采用“先建後補”“以獎代補”方式推進農房風貌整治提升的,適用此辦法;對采用工程項目方式推進農房風貌整治提升的,不適用此辦法。
二、資金來源
(一)省級涉農資金;
(二)市、區財政配套資金;
(三)一般或專項債券資金;
(四)幫扶單位幫扶資金及其他社會資金。
三、獎補標準
農房風貌整治提升實施辦法按照以下標準給予獎補,原則上一棟建築綜合獎補資金不超過5萬元。具體如下:
(一)傳統客家民居
(二)農村自建房(近現代建築)
實施整治提升的農房已享受其他項目補助或貸款貼息的,不得再進行獎補。
四、申報程序
農房風貌整治提升項目獎補實行申報製度,由村民向村委會提出申請,村委會初審彙總後向鎮、區申報,堅持先申報後補助、不申報不補助原則,充分發揮村民主體作用,激活鄉村內生動力。具體申報流程為:村民申報→村級初審→鎮級審核→區級備案→組織實施→竣工驗收→資金撥付。
(一)村民申報。農房風貌整治提升項目獎補由村民向村委會進行申報。
(二)村級初審。在鎮、村以及駐鎮幫鎮扶村工作隊統一管理指導下,村委會對村民申報的農房風貌整治提升項目實施內容、投資概算及完成時間節點等進行初步審核,經鎮駐村負責人、駐鎮幫鎮扶村工作隊及村幹部實地核實並簽字確定後,以村為單位,報送各鎮(高管會)彙總審核。
(三)鎮級審核。鎮政府按有關政策負責對村委會上報的農房風貌整治提升獎補項目進行審核。審核批準後,以村為單位建立農房風貌整治提升項目庫。
(四)區級備案。鎮級完成審核後,統一上報區委農辦(區農業農村局)備案登記。
(五)組織實施。經區級備案登記後,各鎮、村委會組織開展農村風貌整治提升項目建設。
(六)項目驗收。項目建設全部完成後,由各行政村提出項目驗收申請並收集整理報賬資料,各鎮(高管會)在收到驗收申請後及時負責組織相關部門進行現場驗收、簽名蓋章確定,經鎮級驗收合格後,按核定的獎補金額在所在鎮村公示7天,無異議後才能確認通過驗收。
(七)資金撥付。由各鎮(高管會)向區農業農村局申請獎補資金,再由區農業農村局統一彙總後向區財政局申請資金。區財政局將獎補資金統一授權到區農業農村局,再由區農業農村局撥付到相關鎮(高管會),最後由相關鎮(高管會)將獎補資金撥付給申報主體。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鎮(高管會)成立農房風貌整治提升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項目獎補申報指導和項目審核、實施、驗收等工作,要明確責任領導,負責項目實施過程中宣傳發動、政策處理、後續利用、材料收集等工作。
(二)加強資金保障。鎮、村要積極發動村民群眾、鄉賢、社會力量、幫扶單位等各方籌集資金、資源,建立政府主導、村民參與、社會支持的投入機製,區財政每年統籌安排專項資金用於農房風貌整治提升獎補。
(三)加強監查考核。將農房風貌整治提升獎補項目管理納入美麗鄉村建設資金使用和項目管理,建立日常監督機製和考核驗收辦法。由區委農辦(區農業農村局)牽頭,會同區住建等有關部門,加強技術指導和日常檢查。
(四)加強宣傳發動。通過廣播、宣傳欄、會議等形式,加大對農房風貌整治提升獎補政策的宣傳。及時總結推廣先進典型,形成政府與群眾良性互動、保護與利用相互促進的良好氛圍。
六、其他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本辦法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如遇國家、省、市政策調整,按照國家和省、市的政策規定執行。
附件:
1.梅縣區農房風貌整治提升申請表
2.梅縣區農房風貌整治提升驗收表
3.梅縣區農房風貌整治提升公示表
4.梅縣區農房風貌整治提升彙總表
政策解讀:《梅縣區農房風貌整治提升實施辦法》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