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 | 主題分類: | 綜合政務 | |||
|---|---|---|---|---|---|
| 發布機構: | 豐順縣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0-08-04 | ||
| 名 稱: | 關於印發《豐順縣支持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幹措施(試行)》的通知 | 發布日期: | 2020-08-04 | ||
| 文 號: | 豐府〔2020〕47號 | ||||
豐府〔2020〕47號
關於印發《豐順縣支持實體經濟高質量
發展若幹措施(試行)》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埔寨農場,縣府直屬和省、市屬駐豐各單位:
《豐順縣支持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幹措施(試行)》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中遇到的問題,請逕向縣科工商務局反映。
豐順縣人民政府
2020年8月4日
豐順縣支持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幹措施
(試行)
為堅決貫徹落實中央宏觀調控政策和“六穩”“六保”工作部署、《廣東省降低製造業企業成本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若幹政策措施(修訂)》《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於降低民營企業融資成本政策任務覆蓋到科創板上市民營企業的通知》和《梅州市降低製造業企業成本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若幹政策措施》等文件精神,立足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定位,堅持創新發展綠色低碳新型工業不動搖,發展實體經濟不放鬆,以產業園為平台,以重大項目為抓手,著力培育骨幹企業,延伸產業鏈條,培育產業集群,推動實體經濟尤其是工業經濟的高質量發展。現結合我縣實際,製定本政策措施。
一、適用對象
本措施適用於落戶豐順縣境內,在豐順縣內登記注冊且在豐順生產經營、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誠信經營、依法納稅的工業企業(包括民營企業、國有企業、中央駐粵企業、港澳台投資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等),從事高端電子信息、先進裝備製造、新材料、生物醫藥及高性能醫療器械等產業的先進製造業項目,細分領域按《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 廣東省統計局印發廣東省先進製造業統計新口徑的通知》(粵經信規劃函〔2017〕121號)執行。
二、加快發展實體經濟的資金統籌安排
至2022年,縣級財政通過整合存量、財政預算等手段,每年統籌安排約2000萬元作為專項資金,重點扶持工業為主體的實體經濟發展。支持企業使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進行產品開發、應用。
三、促進外商投資獎勵
為加快外經貿轉型升級,鼓勵優化產業結構,擴大對外合作交流,積極吸收利用外資,提高利用外資的質量和水平,促進我縣外經貿穩定增長,確保完成商務工作任務目標。對依法在我縣注冊,具有法人資格並依法通過外商投資企業備案審批的外商投資企業。單個獲得商務部認可,以中介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為依據(房地產業、金融業及類金融業項目除外):
1.實際利用外資50-500萬美元(含500萬美元),獎勵30萬元;
2.實際利用外資500-1000萬美元(含1000萬美元),獎勵50萬元;
3.實際利用外資1000萬-1500萬美元(含1500萬美元),獎勵80萬元;
4.對新設企業年實際利用外資1500萬美元以上,增資項目超過1000萬美元的項目按照《梅州市人民政府關於梅州市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積極利用外資的實施意見》(梅市府〔2018〕11號)精神,按其當年實際外資金額2%的比例予以獎勵,最高獎勵300萬元。
本措施所指實際外資(投資)金額采用“商務部業務係統統一平台”數據,美元與人民幣彙率采用實際到賬日彙率。
(縣科工商務局會同縣財政局落實)
四、鼓勵企業做大做強
大力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對首次達到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和限額以上商貿流通企業給予其管理團隊一次性10萬元支持。對申報中央、省、市扶持的項目,在符合申報要求的同等條件下,優先申報上年度企業產值、銷售收入、上繳稅金和增資擴產額同比有正增長的企業,項目資金必須按規定用於申報項目建設。
(縣科工商務局會同縣統計局、縣稅務局、縣財政局落實)
五、鼓勵企業開拓市場
為促進穩外貿政策得到進一步落實,確實加大對進出口企業的扶持力度,促進我縣外貿實現穩定增長,對各類具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給予扶持:
1.穩定加工貿易產能保存量獎勵。對完成技術改造的加工貿易企業,除統一享受縣工業企業技術改造獎勵政策外,對當年度加工貿易進出口額1000萬美元以上的企業,給予進口設備按購置額的5%進行事後獎補,單個項目獎補金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納入縣工業企業技術改造獎勵同步實施;
2.促進進出口獎勵。對當年度進出口額100萬美元以上的企業,給予每進出口1美元獎勵0.01元人民幣,以海關統計數據為依據,單個企業獎補資金最高不得超過50萬元;
3.組團參加國(境)外展覽會獎勵。對當年度組織10家企業、10個展位以上抱團參加國(境)外展覽會,給予組團單位的公共展位費、公共布展費、公共宣傳推介費一次性獎勵30萬元,每年限一次;
4.線上直播營銷資助。對當年度外貿企業搭建直播間,給予購置網上直播設備金額50%且不超過5萬元的資助。
(縣科工商務局會同縣財政局落實)
六、鼓勵企業“上網觸電”
1.加大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對企業“上雲上平台”的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升級改造的,對項目發生費用給予實際發生費用不超過20%的補助,最高不超過5萬元;
2.對成功申報省級工業互聯網應用標杆示範項目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
3.支持工業互聯網創新中心建設。完善現代物流公共信息服務平台,推動“兩化”融合。對企業采用電子商務,在網上的銷售額在1000萬元及以上、3000萬元及以上、5000萬元及以上的分別給予3萬元、5萬元、10萬元扶持;
4.對我縣獲得廣東省兩化融合管理體係貫標試點企業,並通過國家兩化融合管理體係貫標評定,獲得國家兩化融合管理體係評定證書的企業,一次性獎勵10萬元。
(縣科工商務局會同縣財政局落實)
七、鼓勵企業技術改造
在省對新設備購置額予以設備事後獎勵的基礎上,財政部門配套5%進行疊加獎勵,單個項目獎補金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具體獎補比例根據每年度財政資金和全縣企業申報資金總額等因素確定。申報獎勵具體條件和程序請按照《關於印發<豐順縣工業企業技術改造獎勵方案的通知>(豐府辦函〔2018〕190號)執行,有效期以《獎勵方案》為準。
(縣科工商務局會同縣財政局、縣統計局落實)
八、鼓勵企業創新發展
1.對首次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自主創新示範企業的,分別給予30萬元扶持。對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獎勵10萬元。對獲得省高新技術產品認定的,給予每項1.5萬元的獎勵;
2.對研製或引進經國家或省級科技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的具有國際先進水平或能填補國內空白的先進技術項目的民營企業,項目達產後,一次性給予10萬元的項目補助;
3.對符合國家重點領域發展方向的高新技術項目,積極協助其申報國家級、省級扶持資金和各類國債、貼息。
(縣科工商務局會同縣財政局落實)
九、鼓勵企業建設服務平台
1.對經省科技廳批準組建的省級企業重點實驗室、新型研發機構分別給予一次性扶持50萬元;
2.對經省科技廳、市科技局批準組建的省、市級工程技術研究開發中心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扶持30萬元、10萬元。對經省科技廳批準的“院士工作站”給予20萬元的建設補助;
3.對當年獲得省級工業設計中心、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資質或榮譽稱號的,給予一次性扶持30萬元;當年獲得市級工業設計中心、市級企業技術中心資質或榮譽稱號的,給予一次性扶持10萬元;
4.對經省科技廳批準認定的廣東省產業技術創新聯盟、廣東省創新產業集群,分別給予10萬元的獎勵;
5.對經省科技廳批準認定的科技孵化器和眾創空間,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的獎勵;經市科技局批準認定的科技孵化器和眾創空間,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的獎勵。對新建或改擴建新增孵化麵積以及運營成效優良的眾創空間,參照《廣東省科學技術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於科技企業孵化器後補助試行辦法》(粵科高字〔2015〕37號)和《梅州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梅州市加快科技企業孵化器建設實施辦法的通知》(梅市府辦〔2015〕42號)給予新增孵化麵積補助和運營評價後補助;
6.對新認定的省級和市級技術創新專業鎮分別給予10萬元和5萬元的獎勵。
(縣科工商務局會同縣財政局落實)
十、促進電子商務加快發展
1.支持開展擴大電子商務宣傳推介活動。對縣電子商務協會或第三方組織舉辦的電子商務論壇、電子商務競賽、電子商務展會等,經縣科工商務局認定,給予每場不超過10萬元的扶持。
2.支持電子商務經營主體建設。(1)對新獲得國家級、省級電子商務載體的管委會或運營方,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和15萬元。(2)對新獲評國家級、省級電子商務示範企業稱號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和3萬元。(3)對在基地(園區)、孵化器、創客空間等載體內設立區域分撥中心且運營一年以上的快遞物流企業,給予項目實際投資額20%的資助,最高不超過30萬元。
3.支持電子商務特色產業發展。(1)對年度農副產品網絡銷售額超過500萬元的增量部分,按每100萬元增量給予0.5萬元標準獎勵,最高不超過10萬元。(2)對設立了並運行一年以上的生產企業,網絡年銷售額1000萬元以上的,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對商貿流通企業,網絡年銷售額1000萬元以上的,給予一次性5萬元獎勵。(3)支持發展跨境電子商務:對於開展跨境零售業務的,給予跨境快遞費用總金額不超過6%的扶持;對為跨境電子商務提供平台、供應鏈服務的,年服務收入200萬元以上外貿綜合服務平台,給予最高不超過5萬元扶持。
(縣科工商務局會同縣財政局落實)
十一、鼓勵企業上市(掛牌)
1.對擬在國內主板、中小板上市並取得中國證券會審理回執的企業,給予800萬元資助;
2.對擬在創業板、科創板上市並取得滬深證券交易所審理回執的企業,給予600萬元資助;
3.對擬在香港和境外證券交易所上市並取得有權審理部門審理回執的企業,給予500萬元資助;
4.對擬在“新三板”掛牌並取得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係統審理回執的企業,給予200萬元資助;
5.對將注冊地、納稅登記整體遷入豐順縣的外地上市企業,給予200萬元資助。
通過借殼方式實現上市、“新三板”掛牌的企業,納入扶持對象,按對應的扶持資金標準給予扶持;已享受上述低層級資本市場上市、“新三板”掛牌扶持政策的企業,擬轉板至更高層級資本市場上市並取得有權審理部門的審理回執的,不抵減之前發放的扶持資金,按對應的扶持資金標準全額給予扶持。
(縣政府辦公室(縣金融局)會同縣科工商務局、縣財政局落實)
十二、優化營商環境
優化行政審批流程,大力推行並聯審批、綜合驗收、多證聯辦、網上審批等製度,全麵推行即辦製和重大項目代辦製。大力推進商事記製度改革,實施商事主體登記和經營項目審批相分離,實施注冊資本認繳製,建立商事主體年度報告製度,逐步推行全程電子化網上登記管理,打造市場臨管信息共享服務平台,強化商事登記後續監管。深入開展機關行政效能建設和“政府工作質量年”活動,認真落實首問責任製、即時辦結製、責任追究製,規範辦事程序、辦文流程和辦會規格,提高政府工作質量。
本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本縣以往政策與本措施不一致的,按照本措施執行;市級出台的相關扶持政策要求縣級財政承擔費用的,以此件為準,不再進行重複獎補;如國家及省相關政策調整,按國家和省的規定執行。本措施由縣科工商務局負責解釋,實施細則由相關部門另行製定。
附件:關於企業申報扶持獎勵的相關要求
附件
關於企業申報扶持獎勵的相關要求
符合扶持和獎勵條件的,由企業在次年兩個月內,向縣有關主管部門申報,並提供相關材料:
一、財政扶持獎勵須提供當年納稅憑證複印件、企業報送稅務部門會計報表、報送統計部門的統計報表、建設規劃、用地審批手續、技術改造證明等相應資料。
二、進出口企業參加國內外展會必須提供展會邀請函、參展發生費用的發票複印件。
三、高新技術企業、自主創新示範企業、民營科技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工業設計中心、高新技術產品扶持獎勵須提供認定文件(證書)。
四、本扶持措施自印發之日執行,以往相關符合政策的不再進行追加獎補。
五、依法在我縣注冊,具有法人資格並依法通過外商投資企業備案審批的外商投資企業,實際利用外資以中介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為依據。
六、縣有關主管部門在彙總企業申報材料後,應在5個工作日內將申報資料分送各牽頭單位。由牽頭單位會同相關部門在1個月完成審核工作,報縣政府批準後,進行扶持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