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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蕉嶺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成文日期: 2023-10-11
名  稱: 關於印發蕉嶺縣推動建築業高質量發展的激勵措施的通知 發布日期: 2023-10-11
文  號: 蕉府辦〔2023〕6號

蕉府辦〔2023〕6號


關於印發蕉嶺縣推動建築業高質量發展的激勵措施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縣府直屬和省、市屬駐蕉各單位,蕉華園區綜合部:

  《蕉嶺縣推動建築業高質量發展的激勵措施》業經2023年7月27日縣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縣住房城鄉建設局反映。


  蕉嶺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7月28日


蕉嶺縣推動建築業高質量發展的激勵措施

  為深入貫徹省、市、縣高質量發展大會和縣委全會精神,根據《亚搏app下载安装 辦公廳關於印發廣東省促進建築業高質量發展若幹措施的通知》(粵府辦〔2021〕11號)、《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進一步促進建築業持續健康發展的通知》(粵建市〔2018〕142號)以及省、市深化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放管服”改革等文件精神,進一步優化產業結構,推進我縣建築業健康有序、穩中求進發展,鞏固提升建築業區域影響力和競爭力,結合我縣實際情況,製定若幹激勵措施:

  一、支持建築業企業立足我縣發展

  (一)對從縣外遷入我縣注冊的施工總承包企業給予遷入補助:總承包特級企業遷入後下一自然年度在我縣經濟社會貢獻達2000萬元以上的,給予一次性補助500萬元;總承包一級企業遷入後下一自然年度在我縣經濟社會貢獻達1000萬元以上的,給予一次性補助250萬元;總承包二級企業遷入後下一自然年度在我縣經濟社會貢獻達500萬元以上的,給予一次性補助100萬元;縣外建築業企業在我縣注冊成立總承包一級資質獨立法人子公司,並在下一自然年度在我縣經濟社會貢獻達200萬元以上的,給予子公司一次性補助50萬元。

  (二)對具有甲級和乙級資質的勘察、設計、監理企業將總部遷入我縣的,一次性分別給予20萬元和10萬元的遷入補助。

  二、鼓勵本地建築業企業資質升級

  對新晉升為特級資質的施工總承包企業,且下一自然年度在我縣經濟社會貢獻達2000萬元以上的,給予一次性獎勵350萬元;對新晉升為一級資質的施工總承包企業,且下一自然年度在我縣經濟社會貢獻達1000萬元以上的,給予一次性獎勵200萬元;對新晉升為二級資質的施工總承包企業,且下一自然年度在我縣經濟社會貢獻達500萬元以上的,給予一次性獎勵75萬元;勘察、設計、監理企業新晉升為甲級資質的,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

  三、促進我縣建築業穩增長

  對上一自然年度總產值增長5000萬元以上的已納統建築業企業,總產值每增加1000萬元獎勵3萬元,每家企業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四、鼓勵本地建築業企業積極參與項目建設

  (一)支持企業積極參與本地項目建設。在我縣範圍內實行邀請招標的項目,在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鼓勵邀請本地建築業企業參與項目投標;不屬於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鼓勵選擇本地建築業企業作為項目承包人。

  (二)支持企業積極開拓外地市場。本縣建築業企業承接縣外政府和國有資金投資項目,符合信貸政策和貸款條件,鼓勵銀行憑工程應收款憑證、工程承包合同和施工許可證等資料,為建築業企業提供融資支持。企業注冊地政府對本縣建築業企業到縣外承接項目對本縣經濟貢獻的32%的數額予以獎勵。

  五、鼓勵本地建築業企業實施品牌戰略

  (一)實施創新創優獎勵。注冊地在我縣的施工總承包企業,承攬的施工總承包項目獲得“中國建築工程魯班獎”“中國土木工程詹天佑獎”的,一次性給予350萬元獎勵。注冊地在我縣的施工總承包企業,承攬的施工總承包項目獲得省、市級優質工程獎的,由企業注冊地財政分別一次性給予20萬元、10萬元的獎勵。對當年獨立完成並獲國家級科技進步獎或廣東省科技進步二等獎及以上的注冊地在我縣的建築業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20萬元、10萬元的獎勵。

  (二)為本地建築業企業考核提供服務。每年為按照市相關文件要求評選出的年度“建築業龍頭骨幹企業”“建築業優秀企業”等列入重點培育企業名錄的建築業企業開通綠色審批通道,提供優質服務;被評為“建築業龍頭骨幹企業”“建築業優秀企業”的建築業企業,受到市政府通報表彰的,由縣政府再次通報表彰。

  六、獎勵申報與管理

  (一)申請獎勵的企業應在當年內未發生過工程質量安全責任事故,沒有違反建築法、稅法、統計法等法律法規的行為,未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認定拖欠農民工工資、沒有嚴重失信等情況發生。

  (二)申請政策獎勵的建築業企業,應依法在我縣登記注冊、依法納稅、依法納統,並按國家《建築業統計製度》的要求如實向統計部門報送統計報表。對弄虛作假騙取獎勵資金的企業,將依法追回已撥付的獎勵資金(含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三)本措施第五項對同一項目獲得多項獎項的,獎勵資金按最高項給予獎勵,不重複獎勵,由企業自行選擇申請。

  (四)在扶持獎勵資金辦理方麵,於次年3月底前,由縣住房城鄉建設局協助企業收集資料進行申報,會同財政、稅務、統計等相關部門共同審核,核定後報縣政府審定,審定後由縣財政部門撥付獎勵資金。

  (五)對同一資金獎勵事項既符合本措施,又符合我縣其他獎勵促進政策的(包括上級政策要求縣級配套促進政策),隻能選擇其一申請。

  (六)本措施提到的貨幣單位均以人民幣計算,涉及“以上”“以下”“不低於”“不超過”的數額,均包含本數。

  (七)本措施由縣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解釋,並根據實施情況適時進行修訂。

  (八)本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與本措施的獎補標準不一致的,就高不就低;如此前發布的扶持政策與本措施有衝突的,以本措施為準,在此期間若有新政策出台則按新政策執行。



政策解讀:《蕉嶺縣推動建築業高質量發展的激勵措施》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