園區各局(辦)及下屬企事業單位、市直派駐單位:
《梅州高新區(廣梅產業園)關於促進工業企業做大做強的扶持辦法》已經廣梅指揮部部務會,園區黨工委、管委會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廣州對口幫扶協作梅州指揮部
廣州(梅州)產業轉移工業園管理委員會
2024年6月20日
為全麵貫徹落實《中共梅州市委 梅州市人民政府印發〈關於推進製造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幹措施〉的通知》(梅市明電〔2023〕130號)等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大對“大企業”“高附加值企業”的培育扶持力度,充分調動企業做大做強的積極性,推進企業擴規模、調結構、上台階、增質效,特製定本辦法。
一、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梅州高新區(廣梅產業園)轄區內從事生產經營,並依法納統、納稅的“大企業”“高附加值企業”及本辦法規定的其他扶持對象。“大企業”指上一年或者落地當年產值或者主營業務收入超5億元以上(含本數)的工業企業;“高附加值企業”指行業增加值率(統計部門提供)大於或者等於35%的工業企業。
二、資金來源
本辦法獎補資金由廣州市對口幫扶協作梅州市項目資金及園區財政統籌解決。
三、具體扶持措施
(一)鼓勵企業做大做強,提升規模。對年主營業務收入首次達到規模以上並納入統計部門聯網直報的高附加值工業企業,且升規納統次年產值達到1億以上的,給予3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二)助力新項目落地見效,提速發展。對園區新引進的企業,注冊後當年、次年、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主營業收入分別超過5億元、10億元、20億元、40億元、80億元的,按年度實際發生物流費用的100%給予物流費用補貼,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該項獎補政策可按季度開展,且與《廣州市鼓勵企業到廣州(梅州)產業轉移工業園投資實施辦法》(穗援〔2023〕68號)第三條第(三)項規定的優惠政策不重複享受。
(三)支持存量企業整合資源,提檔升級。鼓勵企業整合資源,通過實施技改擴能、轉化科技成果、爭取總部訂單等方式裂變增長。對當年產值、稅收同比正增長且達到協議約定要求的購地企業,按當年實際發生物流費用的2%給予物流開支獎勵。
(四)促進企業近地化協同發展,提效穩鏈。對在園區內舉辦服務工業企業生產的供需對接推介活動(需經園區科發局備案)且參與企業超過20家、50家的舉辦方,分別給予每場1萬元、2萬元推介活動補貼。對年度累計采購園區範圍內企業產品超過5億元的園區工業企業,則按工業企業當年年產值的萬分之五給予獎勵。
(五)發揮“免費”廣梅園政策優勢,招大引強。支持園區托管或下屬國企通過盤活園區低效用地、閑置廠房等物業引入“大企業”“高附加值企業”。當園區國有廠房不能滿足項目生產需求時,對於園區托管或下屬國企租賃園區內其他企業廠房的,視同該國企自有廠房,參考《梅州高新區實施“免費廣梅園”促招商引資工作方案》(梅高管〔2023〕16號) 政策由園區管委會給予園區托管或下屬國企租金補助。
四、附則
(一)符合本辦法規定的同一項目、同一事項同時符合園區其他扶持政策規定(含上級部門要求園區配套或負擔資金的政策規定)的,按照從高不重複的原則予以支持,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獲得獎補的涉稅支出由企業承擔。
(三)本辦法自2024年7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本辦法有效期屆滿或者相關政策法規依據發生變化,根據實施情況依法評估修訂。
(四)因上級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調整導致本辦法與上級規定不一致的,適用上級規定,本辦法相應條款不再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