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政府關於梅縣白渡鎮土地利用
總體規劃(2010-2020)年修改方案
(梅州梅縣區白渡電子信息
產業基地)的批複
梅縣區人民政府:
你區《關於申請上報〈梅縣白渡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修改方案(梅州梅縣區白渡電子信息產業基地)〉的請示》(梅縣區府報〔2019〕18號)收悉。根據《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管理規定》(粵國土資規劃發〔2013〕23號)和《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於印發〈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管理規定〉、〈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管理規定〉相關配套文件的通知》(粵國土資規劃發〔2013〕83號),現批複如下:
一、原則同意《梅縣白渡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修改方案(梅州梅縣區白渡電子信息產業基地)》,並請你區嚴格按該方案局部修改《梅縣白渡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
本次規劃修改調入建設用地規模為10.2724公頃(全部為城鄉建設用地)。調入地塊位於白渡鎮羅寨村,土地利用現狀地類為:農用地10.2724公頃(其中耕地0.1903公頃)。
為實現建設用地規模平衡,相應調出了10.2724公頃建設用地規模(全部為城鄉建設用地)。調出地塊位於白渡鎮羅寨村,土地利用現狀地類為:農用地10.2724公頃(其中耕地1.6552公頃)。
二、請你區嚴格按照市生態環境局、市林業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水務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等市有關單位的要求,落實好項目區的汙染防治措施,做好水土保持等工作,涉及占用林地的,要按有關規定辦理占用林地相關手續。在用地報批階段,若涉及占用耕地的,你區需按照“占優補優、占水田補水田”的原則落實耕地占補平衡。
三、請你區在該方案批準後一個月內,按要求做好成果公告及備案工作,並同步更新市、縣、鎮級規劃數據庫,確保省、市、縣、鎮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數據庫一致。
附件:市生態環境局等7個市有關單位對《梅縣白渡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修改方案(梅州梅縣區白渡電子信息產業基地)》的反饋意見.pdf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