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大埔縣茶陽鎮中心鎮
總體規劃(2018—2035)的批複
大埔縣人民政府:
你縣《關於請求審議〈大埔縣茶陽鎮中心鎮總體規劃(2018—2035)〉的請示》(埔府〔2019〕23號)收悉。經研究,批複如下:
一、原則同意《大埔縣茶陽鎮中心鎮總體規劃(2018—2035)》(以下簡稱“《總規》”)。
二、合理控製城鎮規模。近期鎮區城鎮建設用地麵積控製在216.13公頃以下,人均建設用地119.4平方米;遠期城鎮建設用地麵積324.13公頃,人均建設用地約90平方米。
三、優化產業功能結構。依托資源優勢,在以優先保育生態環境的前提下,建立“三產聯動”的產業發展模式。規劃形成以酒業和新興食品加工業為主導,以水力發電、特色農業、客家山水及民俗文化旅遊業為輔的產業功能結構。
四、落實鄉村振興戰略。引導形成“一廊兩軸、一心五組團”的整體發展格局,加強鎮區統籌服務功能,落實鄉村振興戰略,科學編製村莊規劃,大力發展富民興村產業。
五、強化規劃實施。充分發揮茶陽鎮的人文和產業優勢,強化鎮中心區建設,完善城鎮布局,切實加快城鎮現代化建設,將茶陽鎮打造“配套完善、交通便利、生態良好、特色突出、產業發展”的宜居宜業宜遊客家文化特色小鎮。
《總規》實施過程中,如確需對規劃內容作出調整,必須認真組織論證,按照規定程序報市政府批準。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