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廣東省文化和旅遊廳印發《關於進一步開放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活動的通知》和相關疫情防控措施指引,對文化和旅遊經營活動的開放條件、防控措施、責任落實提出具體要求,指導各地有序開展轄區內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活動。
《通知》明確,各地要堅持精準常態化管控,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科學製訂和完善文化和旅遊經營場所疫情防控方案和應急預案。根據疫情形勢變化,經當地政府及疫情防控指揮部門同意,在全麵落實防控措施前提下,采取預約、限流等方式,有序恢複本轄區內文化經營場所經營和旅行社及在線旅遊企業省內旅遊經營活動。從嚴控製、審核、組織舉辦大型群眾性文化市場經營活動。低風險地區,經當地黨委政府同意,可以舉辦營業性演出活動,但暫緩舉辦大中型演出活動,暫緩新批涉外、涉港澳台營業性演出活動(演職人員已在境內的除外);中高風險地區,暫緩舉辦營業性演出活動。暫不得經營跨省、跨境旅遊活動。
《通知》要求,各地要嚴格落實防控措施,恢複開放的文化經營場所應當實施預約限流措施,嚴格落實實名登記製度,實行進入場所戴口罩、測體溫,掃描“健康碼”(如粵康碼、穗康碼或其他已與我省互認的“健康碼”)等措施,對消費人流進行動態監控,完善環境消殺措施,每日做好清潔消毒、通風換氣等工作。劇院等演出場所觀眾人數不得超過劇場座位數的30%,要間隔就坐,保持1米以上距離,演員之間要保持一定距離。含有多個劇場的綜合性演出場所,同時隻能開一個劇場。在歌舞娛樂場所、旅遊景區、主題公園、遊樂園、賓館、飯店、酒吧、餐飲場所、現場音樂廳(LiveHouse)等場所舉辦營業性演出,演出主辦方要安排工作人員在現場做好人員疏導。娛樂場所、互聯網上網服務場所接納消費者人數不得超過核定人數50%,每個房間不超過核定人數50%。恢複省內旅遊經營活動的旅行社及在線旅遊企業要落實遊客信息填報、掃描“健康碼”(如粵康碼、穗康碼或其他已與我省互認的“健康碼”)、身份核驗、安全提示、應急處置等防控措施,了解遊客近期旅居史、密切接觸史、活動軌跡、身體狀況等,切實做好遊客體溫監測和健康狀況登記。
《通知》強調,各地要加強組織保障,嚴格落實屬地責任,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場所開放的跟蹤指導和管理,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嚴查違法違規經營活動,督促經營單位嚴格落實主體責任,落實落細各項疫情防控措施和安全管理規定,確保場所安全有序開放。要妥善應對突發疫情,配備充足防疫物資,完善應急預案,一旦發現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做到第一時間報告、第一時間處置。(來源:廣東省文化和旅遊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