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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國父”李光耀
來源:梅州市旅遊局  時間:2012-05-04 17:35:09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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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光耀

李光耀(1923年-),新加坡華人,新加坡前任總理、前任國務資政、以及現任內閣資政,被譽為"新加坡國父"。李光耀不僅是新加坡的開國元老之一,也是現今新加坡政壇極具影響力的人物之一。

李光耀1923年9月16日出生於新加坡,是當地的第四代華裔,祖籍廣東大埔。他的祖先原本在蘭芳共和國生活,荷蘭吞並了蘭芳共和國之後,其祖先經由蘇門答臘島及馬來亞半島來到新加坡定居。

李光耀自幼就接受英語教育,13歲(1936年)時考入當地頂尖的英校萊佛士書院(初中部),18歲(1940年)時考入原校的高中部,但在日軍占領新加坡後中斷學業。戰爭結束後,李光耀榮獲大英帝國女王獎學金,並開始赴英國留學。1949年畢業,隨後取得律師資格。

1950年,李光耀與以前在萊佛士書院的同學柯玉芝結婚,柯玉芝是一位頗有名望的律師,祖籍中國福建省同安縣。李光耀與妻子柯玉芝共育有三個子女:長子李顯龍,次子李顯揚,女兒李瑋玲。

1950年,還在英國的李光耀加入了一個由旅居當地的東南亞人所組成的、以爭取馬來亞獨立為目標的團體"馬來亞論壇"。同年8月,李光耀回到新加坡,從事律師工作。1952年,李光耀因為代表"新加坡罷工的郵差"與政府談判而聲名大噪,在工會中建立了群眾基礎,從而為其將來的從政之路奠定了基石。

1954年10月,李光耀與一些從英國回來的華人、當地受華文教育的左派學生和工會領袖成立人民行動黨,參加次年舉行的首屆選舉。這次選舉中,李光耀本人順利當選立法議院議員,開始與新加坡方麵的馬來西亞共產黨("馬共")負責人林清祥等合作,為新加坡爭取自治地位。

1959年6月3日,新加坡自治邦成立,而人民行動黨也在自治邦政府的首次選舉中成為立法議院第一大黨,由李光耀出任自治邦政府總理。此後,李光耀一直希望與馬來亞合並成立"馬來西亞",從而為新加坡經濟發展提供保障,最後還可以鏟除在當地日漸壯大的"馬共"勢力。

1961年,以李光耀為首的"反共分子"與黨內的"親共分子"決裂。1963年7月,李光耀在倫敦與馬來亞東姑阿都拉曼(東姑拉曼)政府達成協議,"星馬"正式合並。合並後的馬來西亞聯邦政府與李光耀主導的新加坡自治邦政府采取行動,逮捕了新加坡的多名"馬共"高層。

"星馬"合並後,馬來西亞聯邦政府與新加坡自治邦政府在經濟等多項政策上很快就產生嚴重的分歧。1964年,新加坡發生種族騷亂,李光耀政府借此指責馬來西亞首相東姑阿都拉曼與聯邦政府試圖推行"種族沙文主義",企圖使馬來人在聯邦內享有特殊的高等待遇,並在幕後煽動在新加坡的馬來人反對新加坡自治邦政府。而聯邦政府高層則對此十分反感,也因隨後雙方多次協商未果,導致新加坡最終在1965年被驅逐出馬來西亞聯邦,並於8月9日被迫宣布獨立。

新加坡獨立後,李光耀積極推動經濟改革與發展,在其任內推動了開發裕廊工業園區、創立公積金製度、成立廉政公署、進行教育改革等多項政策,成功使新加坡在30年內發展成為亞洲最富裕繁榮的國家之一。今天的新加坡政府以高效率、廉潔而聞名,人民生活水平較其他亞洲國家高出許多。

1990年,李光耀辭去總理職務。他始終提倡"亞洲價值觀",認為亞洲國家不需要完全依照西方的價值觀行事。李光耀因此也一直對西方國家對他專製的批評不加理會,認為西方民主不能強加給亞洲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