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況】 2016年,梅州市政法機關根據中央和省的決策部署,按照市第七次黨代會的工作要求,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以創建“平安梅州、法治梅州”為載體,加大對政法、維穩、綜治、社會建設、法治建設等工作的統籌力度。梅州的群眾安全感和政法工作滿意度位居廣東省第一,首次獲評“2016年全國創新社會治理優秀城市”。
【公共安全管理】
服務中心工作 一是圍繞振興發展中心,把服務全市重點工程建設作為政法機關的首要任務,全市法院審結征地拆遷行政糾紛案件74件,檢察機關出台促進非公有製經濟發展的服務保障措施、實施工作意見8份,公安機關立涉金融領域案件143宗(破案129宗),司法行政機關組建法律服務團主動介入,主動為交通基礎設施、產業園區、嘉應新區建設提供強有力的司法服務。二是健全完善維穩形勢分析研判製度,做好黨委、政府維穩工作的參謀助手,強化對重點群體和涉疆涉藏類等重點人員的排查穩控工作,實現全年無大規模到省進京上訪事件。
社會矛盾化解 集中開展“5+3”社會矛盾專項治理,推動解決涉農、涉土、涉勞資糾紛、涉環境、涉房地產、涉眾型金融、涉部分複退軍人群體、涉企業軍轉幹部、涉原民辦代課教師、涉出租車從業人員等領域的利益訴求。
無邪教示範工程創建 全年申報創建全國無邪教示範鎮(街道)3個、示範村(社區)24個,全省示範縣1個(蕉嶺縣)、示範鎮(街道)2個、示範村(社區)16個。10月14日,全省“無邪教創建示範工程”現場推進會(粵東片會)在梅州市蕉嶺縣召開,梅州市經驗在全省推廣。
“平安梅州”創建 一是落實綜治領導責任製。明確各地各部門黨政“一把手”主體責任,對涉及平安綜治方麵的問題做到重大工作親自部署檢查、重大行動親自靠前指揮、重大問題親自協調解決、重要事項親自督促落實。二是完善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係。製定《梅州市貫徹落實〈關於加強社會治安防控體係建設的意見〉分工方案》《2016年項目推進任務分工方案》,重點加強街麵巡邏防控網、群防群治防控網、單位行業場所防控網、區域警務協作網、技術視頻防控網、虛擬社會防控網“六張網”建設。推進“平安梅州”視頻監控係統第二個三年規劃建設,提升社會麵治安防控等級。加大群防群治隊伍建設,梅州市建立相關組織3272個11280人。三是夯實基層基礎建設。開展“平安村居”建設,全市創建率100%。協調推進“平安學校”“平安醫院”“平安家庭”“平安邊界”“平安鐵路”等基層創安活動。高度重視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救治救助工作,落實人力、物力、財力,及時完成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救治救助工作有關年度任務指標。開展危爆物品、寄遞物流清理整頓等專項行動。強化禁毒工作,推動戒毒康複人員就業幫扶和病殘特殊吸毒人員戒毒場所建設。四是加強重點鎮(街)綜合治理。發揮考評“指揮棒”作用,綜合運用綜治政策工具,對市法製局進行“黃牌警告”,對興寧市羅崗鎮進行掛牌整治,對2015年度掛牌整治的平遠縣大柘鎮、豐順縣豐良鎮、五華縣安流鎮進行驗收並摘帽。
【創新社會治理】
基層平台創新 探索“中心+網格化+信息化”工作模式,推進蕉嶺縣三圳鎮、梅江區江南街道試點建設。圍繞“防控違法犯罪、化解矛盾糾紛、排查安全隱患”三大任務,著力構建集矛盾化解、信訪維穩、治安防控、平安創建、服務管理等多功能於一體的基層綜治信訪維穩工作平台。
科技應用創新 建立政法委機關綜合應用平台,實現省、市、縣公文流轉無縫聯網對接,實現維穩係統模塊業務對接。建立全市政法信息網通信機房和全市政法信息綜合管理係統,使政法各部門實現網上辦案和電子卷宗一體化,實現政法信息網“聯通共享一體化”的目標。
突出“三項治理” 協調紀檢、檢察、公安機關分別對村幹部貪腐、涉農職務犯罪、農村黑惡勢力等突出問題開展專項整治行動。2016年,全市排查基層黨員幹部違紀違法線索2851條,給予黨紀政紀處分502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8人。查辦涉農領域職務犯罪立案131宗164人,其中查處扶貧領域職務犯罪案件24宗49人。打擊農村黑惡勢力,立案561宗,破案520宗,刑拘832人,提請逮捕617人。
引導參與社會治理 對全市社會組織進行專項治理,進一步規範管理服務,提升社會組織風險管控能力,淨化社會組織發展環境。引導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總結推廣蕉嶺縣村民理事會試點工作經驗,培育發展村民理事會,促進群眾在農村社區治理、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務。
【依法治市】
司法體製改革 成立梅州市司法體製改革試點工作協調領導小組,全麵開展司法體製改革四項試點工作。協調組織、編製、財政、人社等部門,統籌解決改革中的重點難點問題,保障司法體製改革試點工作。支持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支持各政法單位依照憲法法律,獨立負責協調一致開展工作,維護憲法法律的尊嚴和權威。全市有191名法官、143名檢察官通過員額製改革遴選入額。
法治鎮(街道)創建 印發《梅州市2016年推進法治鎮(街道)創建工作方案》,確定36個先行創建法治示範鎮(街道)名單。相關鎮(街道)在市委政法委的具體指導下,成立領導機構、製定工作方案、明確責任分工、建立工作台賬,對照相關評價標準進行自查自糾,截至2016年年底,全市36個先行鎮(街道)達到全省創建工作標準。通過創建活動,基層黨政機關帶頭依法執政、依法行政能力增強,行政執法進一步規範,促進基層民主法治建設。
執法規範化建設 進一步完善辦案質量終身負責製,實行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在職務範圍內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製,建立健全冤假錯案的責任追究機製。對領導幹部幹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嚴格實行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定期集中檢查、評查群眾反映強烈的案件,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2016年,對興寧市、梅江區看守所進行執法監督檢查,進一步清理判處實刑罪犯未執行刑罰專項工作。強化案件督辦,3宗黨政機關為被執行人案件全部依法辦結。
堅持司法為民 推進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兩法銜接”工作。市直33個聯網行政執法單位在“兩法銜接”信息平台錄入案件數據856件,未發現有“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罰代刑、降格處理”等違法現象。堅持訴訪分離,把涉法涉訴信訪問題納入法治軌道,全年處理群眾來信61件(網上信訪32件),接待來訪22批次。做好司法過程中困難群眾的救助工作,全年發放司法救助金20萬元(10宗27人),有效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中共梅州市委政法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