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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市商務局獲悉,《關於促進梅州綜保區高水平開放高質量發展若幹政策措施(試行)》(以下簡稱“《措施》”)日前由市政府印發實施,提出28條具體政策措施進一步加快梅州綜保區建設發展,提升綜保區競爭力,打造輻射帶動粵東北開放型經濟發展的重大平台和強大引擎。
《措施》適用於登記注冊地、稅務征管關係及統計關係在梅州綜保區管轄範圍內,具有健全的財務製度、實行獨立核算的企業。所涉進口、出口指一線進、出境,進出口數據以海關或市級商務主管部門最終統計在梅州綜保區的數據為準。
《措施》圍繞支持加工製造類企業、培育研發設計和檢測維修類企業、鼓勵物流分撥類企業、扶持銷售服務類企業、發展總部經濟、強化綜合保障等6個類型板塊,提出了28條具體政策措施,重點從發展加工製造、高新技術和現代服務業等3個方麵,扶持入園企業做大做強開放型經濟規模。其中,對區內首次獲得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一次性30萬元獎勵;對擬在國內主板、中小板上市並取得中國證監委審理回執的企業,給予500萬元獎勵;對擬在科創板、創業板上市並取得證券交易所審理回執的企業,給予300萬元獎勵;對擬在香港和境外證券交易所上市並取得有權審理部門審理回執的企業,給予300萬元獎勵。
《措施》還設置了特別重大投資項目獎勵,對新引進的帶動性強、屬於國內外同行業的龍頭企業項目,或發展潛力巨大、能填補我市產業空白的新興產業項目,或固定投資額超過10億元或年進出口額超10億元的特別重大項目,可在此政策基礎上,對項目合理需求按“一項目一議”方式依法依規給予支持。
《措施》提出,本措施若與國家、省有關扶持資金(無需市、縣區安排或配套資金的)重疊,可重複使用。若與本市及其他縣(市、區)、梅州高新區有關扶持政策重疊,按“就高不就低”原則執行,不得重複享受。(記者方俊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