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提供政府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則,編製《梅州市信訪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開的法律法規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
(二) 《信訪工作條例》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二、政府信息公開方式及主要內容
梅州市信訪局政府信息分為主動公開信息和依申請公開信息兩部分。
(一)主動公開主要內容
1.機構職能、內設機構、領導分工;
2.信訪工作相關法律法規;
3.信訪業務工作指南;
4.其他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公開的信息。
●公開形式
1.通過梅州市信訪局互聯網網站公開;
2.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等相關媒體公開;
3.通過在來訪接待場所設置電子顯示屏、宣傳欄等公開;
4.通過定期印發紙質目錄及文本公開;
5. 通過依申請公開。
(二)依申請公開信息
對於依申請公開信息,請在梅州市信訪局網站下載《梅州市信訪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填寫後郵寄至梅州市信訪局辦公室;當麵提交的,由梅州市信訪局接訪科代為接收。同時,視情況開通其他申請渠道。
梅州市信訪局辦公室將依據申請內容,做出相應處理。以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形式進行信訪活動或查詢信訪事項辦理情況的,請按照《信訪條例》規定提出或查詢。
●注意事項
1.除申請人當麵提交《申請表》外,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申請人通過電報、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相應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2.申請人當麵向本局申請獲取與自身相關的政府信息時,應當出示有效身份證件或證明文件。
3.本局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請。
●申請處理
本局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後,對申請人身份進行核對,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於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要求申請人補正信息。申請公開與申請人直接有關信訪事項辦理情況的,按照《信訪條例》規定的程序提出。
對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本局將綜合相關科室及局法律顧問出具的法律意見書,根據不同情況作出答複,詳見本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流程圖(附件)。
本局辦理申請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時,能夠當場答複的,將當場答複;不能當場答複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複;確需延長答複期限的,經局政府信息公開負責人同意,延長答複時間不超過20個工作日,並告知申請人。《條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本局依申請提供信息時,除不應當公開的內容外,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三、政府信息公開場所
(一)梅州市信訪局互聯網網站(//www.yyh998.com/zwgk/zfjg/sxfj/);
(二)梅州市信訪局來訪接待大廳,地址:廣東省梅州市梅江區新中路78號一樓。
四、政府信息工作機構
梅州市信訪局辦公室是梅州市信訪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
辦公時間:國家法定工作日;
聯係電話:0753-2188845,傳真號碼:0753-2247354;
通信地址:梅州市信訪局辦公室,郵政編碼:514021,(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我局不直接受理通過郵箱發送郵件及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谘詢相應的服務業務。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