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對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提出清晰的改革目標,其中一條就是豐富防治新型腐敗和隱性腐敗的有效辦法,彰顯了持之以恒正風肅紀反腐的戰略清醒、戰略定力、戰略自信,是完善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工作機製的必然要求。
新時代以來,我們黨領導的反腐敗鬥爭一路大刀闊斧、披荊斬棘,持續發力、縱深推進,取得壓倒性勝利並全麵鞏固。但在反腐敗高壓態勢下,實踐中的腐敗手法形態隱形變異、翻新升級,新型腐敗和隱性腐敗帶來了發現線索難、準確定性難、精準取證難等問題,成為新征程反腐敗鬥爭麵臨的重要挑戰。與傳統腐敗、顯性腐敗相比,新型腐敗和隱性腐敗更具偽裝性、欺騙性、迷惑性,呈現出主體隱身化、手法市場化、利益曲線化等特征,使其被發現和查處的難度更大、危害更深遠。
從近年查處的案件來看,新型腐敗和隱性腐敗的本質仍是以權謀私,但是往往套上“合法化”的外衣隱蔽進行。因此,要緊緊抓住權錢交易這個腐敗的本質特征,練就識破新型腐敗和隱性腐敗的“火眼金睛”,加大甄別力度,既要針對領導幹部這個腐敗主體,也要抽絲剝繭深挖其近親、遠親、姻親、同學、朋友等“局外人”線索;既要緊盯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的行業領域,也要關注新興領域可能出現的監控盲區;既要嚴查顯性和實體性財產利益輸送,也要深究電子卡券、文玩字畫等複雜多元的方式。
防治新型腐敗和隱性腐敗,既要人智,也要數智。一方麵,麵對新型腐敗和隱性腐敗,更多考驗的是監督執紀人員的知識結構、對紀法等的熟悉程度。這就要求紀檢幹部做好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從查辦案件的實踐中及時總結新型腐敗和隱性腐敗的階段性、領域性特征,找出腐敗高發領域和環節,分析背後深層次原因,不斷總結規律、提煉經驗,提高懲治水平和能力,真正做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另一方麵,麵對花樣百出的新型腐敗和隱性腐敗,治理手段也要不斷升級、變換打法。充分運用大數據分析等科技手段為反腐敗延伸觸角,通過數據關聯分析監測異常的資金流動、異常的通信高峰和數據流向,實現“一庫集成、一網比對、一鍵預警”,提高主動監督、抽絲剝繭、發現貪腐問題線索的精準度,識別手段隱蔽、多重偽裝的腐敗問題。
建立健全腐敗預警懲治聯動機製,加大對新型腐敗和隱性腐敗的甄別和查處力度。重點在於通過深化改革阻斷腐敗滋生蔓延,進一步堵塞製度漏洞,減少設租尋租機會。改革要重在規範權力,抓住定政策、作決策、審批監管等關鍵權力,構建精細化、能查詢、可追溯的權力運行風險防控機製,規範自由裁量權,堅決防範權力出軌越界。改革要重在壓縮空間,聚焦金融、國企、能源、醫藥和基建工程等重點領域,推動深化體製機製改革,加快新興領域治理機製建設,最大限度減少公權力對市場資源的直接配置、對市場活動的直接幹預、對價格形成的不當幹預,促進完善公共資源配置、公共資產交易、公共產品生產領域市場運行機製,減少權力尋租機會。改革還要重在推動協同,加強廉潔風險隱患動態監測,加大與組織、公安、財政、審計、金融監管等部門的聯動協作,明晰職責任務,建立協同聯動監督、監督成果共享、問題線索移送等機製;持續完善對重點行賄人的聯合懲戒機製,通報曝光典型案例,堅決斬斷“圍獵”和甘於被“圍獵”的利益鏈條,實現受賄行賄一起查的協同效力;著力構建貫通全流程、全要素的數字紀檢監察體係,以係統集成打破數據壁壘,實現信息技術賦能反腐的共享協同。
持續發力、縱深推進新征程反腐敗鬥爭,是一項長期性、艱巨性、全麵性的工程,不論是傳統類型腐敗的老問題,還是新型腐敗和隱性腐敗的新花樣,我們都要堅定鬥爭意誌、提高鬥爭本領,全方位多層次鏟除其滋生的土壤和條件,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斷提升治理腐敗的綜合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