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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鏟除腐敗問題產生的土壤和條件上持續發力縱深推進③ 深化改革阻斷腐敗滋生蔓延
發布時間:2024-01-19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瀏覽次數:156   字號:

  習近平總書記在二十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上強調,要深化改革阻斷腐敗滋生蔓延。要抓住定政策、作決策、審批監管等關鍵權力,聚焦重點領域深化體製機製改革,加快新興領域治理機製建設,完善權力配置和運行製約機製,進一步堵塞製度漏洞,規範自由裁量權,減少設租尋租機會。要建立腐敗預警懲治聯動機製,加強廉潔風險隱患動態監測,強化對新型腐敗和隱性腐敗的快速處置。

  腐敗的本質是權力濫用,許多腐敗問題都與權力配置不科學、使用不規範、監督不到位有關。反腐敗必須強化對權力運行的製約和監督。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誌為核心的黨中央健全黨和國家監督體係,加強對權力運行的製約和監督,堅持標本兼治、係統施治,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把發現問題、推動整改、促進改革、完善製度貫通起來,教育引導黨員幹部秉公用權、依法用權、廉潔用權、為民用權,構建起一套行之有效的權力監督製度和執紀執法體係。黨的二十大強調,健全黨統一領導、全麵覆蓋、權威高效的監督體係,完善權力監督製約機製,以黨內監督為主導,促進各類監督貫通協調,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要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紀委三次全會部署,持續深化改革,完善防治腐敗滋生蔓延的體製機製,強化對權力監督的全覆蓋、有效性,更加常態化、長效化地防範和治理腐敗問題。

  堅持和完善黨和國家監督體係,完善權力配置和運行製約機製。權力不論大小,隻要不受製約和監督,都有可能被濫用。要強化黨內監督,在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下,健全黨委(黨組)全麵監督、紀律檢查機關專責監督、黨的工作部門職能監督、黨的基層組織日常監督、黨員民主監督的工作格局,不斷健全各負其責、統一協調的管黨治黨責任格局。完善各類監督貫通協調機製,發揮黨內監督主導作用,促進黨內監督與其他各類監督有機貫通、形成合力。盯緊公權力運行各個環節,管好關鍵人、管到關鍵處、管住關鍵事、管在關鍵時,增強監督嚴肅性、協同性、有效性。堅持權責法定、權責透明、權責統一,明晰權力邊界,規範工作流程,推動用權公開,強化權力製約,壓縮自由裁量空間。教育監督各級領導幹部牢記手中的權力是黨和人民賦予的,是上下左右有界受控的,切不可隨心所欲、為所欲為。

  強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推動重點領域體製機製改革。反腐敗查辦案件不是目的,更重要的是堵塞製度漏洞、築牢思想防線,懲前毖後、治病救人。要常態化做好查辦案件“後半篇文章”,加強類案分析,注重發現和糾治案件背後的深層次問題,深入查找製度建設薄弱點、權力運行風險點、監督管理空白點,努力實現查處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要從源頭著手,完善管權治吏的體製機製,督促案發單位合理分解權力、科學配置權力、嚴格職責權限,完善權責清單製度,嚴格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加強對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部門和行業的監督,推動重點領域體製機製改革,加快推動新興領域治理機製建設,堅決鏟除腐敗滋生的土壤和條件。

  建立腐敗預警懲治聯動機製,強化對新型腐敗和隱性腐敗的快速處置。要把反腐敗防線前移,加強日常管理監督,精準運用“四種形態”,多渠道了解黨員幹部思想、工作和生活情況,及時發現並果斷糾正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抓早抓小、防微杜漸、層層設防。健全腐敗案件發現和查處機製,強化巡視、審計、統計、財會等監督成果運用,構建紀檢監察機關與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執法部門互相配合、互相製約、銜接順暢的體製機製,提高及時發現、有效處理腐敗問題的能力。加強對腐敗手段隱形變異、翻新升級等新特征的分析研究,提高監督執紀執法的穿透性,對“影子公司”、“影子股東”、虛假交易、期權腐敗、政商“旋轉門”、“逃逸式辭職”等問題進行有效治理,讓反複發作的老問題逐漸減少,讓新出現的問題難以蔓延,不斷拓展反腐敗鬥爭的深度廣度,持續發力、縱深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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