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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人民賦予的權力始終用來為人民謀利益 ——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重要論述
發布時間:2023-12-11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雜誌   瀏覽次數:177   字號:

  “重點是抓好‘關鍵少數’,管好黨員領導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一把手’,在管黨治黨上沒有特殊黨員、不留任何死角和空白。”在今年初召開的二十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上,習近平總書記再次明確強調要加強“一把手”監督。這是一以貫之的堅強決心和鮮明態度。進入新時代以來,以習近平同誌為核心的黨中央在縱深推進全麵從嚴治黨過程中,突出強調確保權力在正確的軌道運行,全方位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推動和督促“關鍵少數”嚴格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秉公用權、依法用權、廉潔用權、為民用權。

  “責任越重大、崗位越重要,就越要加強監督”

  “一把手”和領導班子崗位特殊、位置重要、權力集中,必須以強有力的監督促使其做到位高不擅權、權重不謀私。

  “全黨同誌要時刻牢記,我們的權力是黨和人民賦予的,是用來為黨和人民做事的”。黨中央通過經常性的思想教育和黨性錘煉,讓領導幹部正確認識權力的來源和屬性。黨的十八大召開後不久,在2013年1月召開的十八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上,習近平總書記語重心長地講了一段非常深刻的話,“加強對權力運行的製約和監督,會影響到領導幹部的舒適度。問題是,領導幹部手中的權力都是黨和人民賦予的,領導幹部使用權力,使用得對不對,使用得好不好,當然要接受黨和人民監督。不想接受監督的人,不能自覺接受監督的人,覺得接受黨和人民監督很不舒服的人,就不具備當領導幹部的起碼素質。”這段精辟論述從根本上闡明了權力來自哪裏、用於何處,以及領導幹部掌權用權為什麼必須受到嚴格監督。我們黨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各級領導幹部手中的權力都是黨的執政權的一部分。“公權為民,一絲一毫都不能私用”。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是上下左右有界受控的,絕不可隨心所欲、為所欲為,必須始終用來為人民謀幸福,天經地義應當接受人民監督。

  “絕對權力導致絕對腐敗”,領導幹部對於權力與腐敗的關係應有清醒的認識。馬克思、恩格斯說過:一切公職人員必須“在公眾監督之下進行工作”,這樣“能可靠地防止人們去追求升官發財”和“追求自己的特殊利益”。從查處的大量腐敗案件看,權力不論大小,隻要不受製約和監督,都可能被濫用。“一把手”和班子成員位高權重,一旦違紀違法,最易產生催化、連鎖反應,甚至造成區域性、係統性、塌方式腐敗。因此,從源頭上防治腐敗,必須強化對權力運行的製約和監督。習近平總書記叮囑,“隻有管住‘關鍵少數’特別是高級幹部和各級主要領導幹部,全麵從嚴治黨才有震懾力和說服力”。新時代以來,黨中央多管齊下、多措並舉,緊盯“關鍵少數”,重點督促各級領導幹部特別是“一把手”和領導班子自覺接受監督、帶頭開展監督,達到綱舉目張、執本末從效果,帶動和促進整個監督體係更加嚴密、更加有效運轉。

  管住權力的目的是用好權力,而不是捆住手腳。更加突出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的監督,是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的有效抓手。“‘一把手’是黨的事業發展的領頭雁”,是貫徹黨中央大政方針的第一責任人,“把方向、抓大事、謀全局,是‘一把手’的根本職責”。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能不能得到有效貫徹落實,關鍵在於“一把手”的認識是否到位、工作是否到位、責任是否到位。因此,加強對“一把手”監督是全方位的監督,要促使他們旗幟鮮明講政治,帶頭做到“兩個維護”,帶頭落實黨內監督各項製度,在履行管黨治黨責任、嚴格自律上當標杆、作表率,既要自覺接受監督,又要敢於擔當作為。

  加強監督,就是要確保權力始終在正確軌道上運行。所謂在正確的軌道上,簡言之,就是“一把手”和領導班子應強化法治思維,嚴格在憲法法律範圍內活動,嚴格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決不允許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權。這就要求領導幹部帶頭依法辦事,帶頭遵守法律,對憲法和法律保持敬畏之心,牢固確立法律紅線不能觸碰、法律底線不能逾越的觀念,不要去行使依法不該由自己行使的權力,也不要去幹預依法自己不能幹預的事情,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做到法律麵前不為私心所擾、不為人情所困、不為關係所累、不為利益所惑。“不懂這個規矩,就不是合格的領導幹部。”

  “使各項監督更加規範、更加有力、更加有效”

  2022年1月18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上強調,要完善權力監督製度和執紀執法體係,使各項監督更加規範、更加有力、更加有效。各級黨委(黨組)要履行黨內監督的主體責任,突出加強對“關鍵少數”特別是“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的監督。這是新的更高要求,也是寶貴的經驗總結。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強化自上而下的組織監督,發揮同級相互監督作用和紀檢監察機關監督專責機關作用,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的日常管理監督,以有效監督合力構築全方位監督格局,確保責任鏈條逐級延伸、層層壓實,讓監督發力生威,為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麵領導、深化全麵從嚴治黨提供了有力保障。

  “上級對下級尤其是上級一把手對下級一把手的監督最管用、最有效。”這就要求上級黨組織和上級“一把手”必須落實主體責任,將監督“探頭”深入到下一級,確保下級始終謹慎用權,防止權力失控、決策失誤、行為失範。實踐中,黨章以黨的根本大法的形式規定“下級組織服從上級組織”“黨的下級組織必須堅決執行上級組織的決定”,既授予上級黨組織領導、管理的權限,又賦予其監督的權威,使其對下級黨組織的監督較之同級監督、下級監督力度更大、更具實效。《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強調,上級黨組織特別是其主要負責人,對下級黨組織主要負責人應當平時多過問、多提醒,發現問題及時糾正。《黨委(黨組)落實全麵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將黨委(黨組)書記加強對領導班子其他成員、下一級黨委(黨組)書記的日常監督,作為落實主體責任的重要內容作出規定。《中共中央關於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意見》明確要求上級“一把手”必須抓好下級“一把手”,強調黨委(黨組)、紀檢機關、組織部門要加強對下級黨委(黨組)“一把手”的日常監督。通過緊緊扭住自上而下監督這個重要抓手,形成了一級抓一級、一級管一級、層層抓落實的監督工作格局,築牢堅固堤壩。

  同級班子成員對“一把手”的監督具有天然優勢。同級班子成員參與集體決策,對“一把手”嚴格落實全麵從嚴治黨責任製度、貫徹執行民主集中製、嚴格按規則和程序辦事等方麵最清楚最了解。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大家在一起工作,發現問題相互提個醒、扯個袖,往往能夠收到事半功倍之效。對於如何破解同級監督難題,習近平總書記既著重強調意義,又教會方法,指明要認真貫徹民主集中製、完善領導班子議事製度、注重發揮組織生活的教育管理監督作用,強調破解同級監督難題,關鍵在常委會。班子成員間日常接觸最多,最了解情況,要用好批評和自我批評武器,能夠增強主動監督、相互監督的自覺;同級紀委要定期將同級領導班子成員特別是“一把手”落實主體責任、執行民主集中製、廉潔自律等情況向上級紀委報告,有利於形成發現問題、糾正偏差的有效機製和監督合力。多部黨內規章製度的製定出台同樣為破解同級監督難題提供了支撐。《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強調領導班子成員發現班子主要負責人存在問題,應當及時向其提出,必要時可以直接向上級黨組織報告。《中共中央關於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意見》要求加強領導班子成員相互監督,發揮領導班子近距離常態化監督優勢,相互提醒、相互督促,把加強和規範黨內政治生活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增強領導班子戰鬥力。同級監督既有利於掌握情況,又形成有力提醒和震懾,有利於互相幫助改正錯誤,真正體現對自己、對同誌、對班子、對黨負責。

  紀委是黨內監督的專責機關、全麵從嚴治黨的重要力量,必須貫通履行協助職責和監督責任。習近平總書記要求十分明確,紀委要強化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的日常監督,糾正貫徹落實黨中央方針政策和工作部署存在的政治偏差;“上級紀委要把下級一把手納入監督重點,發現問題線索及時處置”;同級紀委定期將同級領導班子成員特別是“一把手”落實主體責任、執行民主集中製、廉潔自律等情況向上級紀委報告。紀委忠誠履職盡責,讓“一把手”時刻感受到用權受監督,有利於督促各級“一把手”和領導班子履行好管黨治黨責任,嚴守依法履職、廉潔從政以及道德操守等硬杠杠,落實好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把權力運行的規矩立起來。

  綜合發揮多種監督作用。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廣大黨員幹部群眾通過日常工作情況最了解其“一把手”的作風怎麼樣,最有發言權。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各級黨組織要多設置一些監督‘探頭’,使一把手置身於黨組織、黨員、群眾監督之下”。例如,黨員、幹部可在黨的會議上和幹部提拔、領導幹部述職述廉等環節對“一把手”實施監督。黨中央在突出黨內監督的同時,綜合發揮人大監督、民主監督、行政監督、司法監督、審計監督、財會監督、統計監督、群眾監督和輿論監督等各類監督作用。如深化審計監督與其他各類監督貫通協同,在審計整改上打好“組合拳”,“要把督促審計整改作為日常監督的重要抓手”,不給權力脫軌、越軌留空子。實踐充分證明,以黨內監督為主導,推動各類監督有機貫通、相互協調,有助於推動監督同向發力、形成合力,大大增強了監督質效。

  “要把製度的籠子紮得更緊更牢”

  “一把手權力集中,受到的監督很少,遵章守紀基本上靠自覺,這樣能不犯錯誤、不出問題嗎?”習近平總書記深刻發問並給出解決之道,“我們必須用剛性製度把一把手管住,保證一把手正確用權、廉潔用權”。健全黨和國家監督體係,核心是加強對權力的製約與監督。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誌為核心的黨中央著眼標本兼治,把建章立製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進一步細化完善相關製度規定,把行之有效的經驗做法固化為法規製度,不斷推動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的監督實起來嚴起來。

  加強全鏈條監督和全方位管理。針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習近平總書記一方麵強調全麵覆蓋,提出要盯緊公權力運行各個環節,“完善及時發現問題的防範機製、精準糾正偏差的矯正機製”,把“一把手”管住管好;另一方麵也高度重視有效覆蓋,點明要加強對“一把手”教育的針對性、管理的經常性、監督的有效性,促使各級“一把手”帶頭遵守黨章黨規和憲法法律,認真貫徹執行民主集中製,不斷增強黨性修養。“完善任職回避、定期輪崗、離任審計等製度,用好批評和自我批評武器”,厘清監督相關製度清單,有助於固化行之有效的監督措施,釋放真管真嚴、長管長嚴的信號。

  堅持民主集中製是強化黨內監督的核心。“執行民主集中製,一把手以身作則很關鍵。”習近平總書記叮囑要做好三項工作:一是以上率下,要健全和認真落實民主集中製的各項具體製度,促使各級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幹部帶頭執行民主集中製;二是用好利器,強調完善“三重一大”決策監督機製,用好批評和自我批評的銳利武器,把上級對下級、同級之間以及下級對上級的監督充分調動起來,增強監督實效;三是明確責任,對於貫徹執行民主集中製不力、發生重大偏差和失誤的班子和個人,要追究責任。堅持、完善、落實民主集中製,把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導下的民主有機結合起來,把上級對下級、同級之間以及下級對上級的監督充分調動起來,能夠增強主動監督、相互監督的自覺,形成批評和自我批評的濃厚氛圍,確保權力受到嚴格約束。

  把製度的籠子紮得更緊更牢。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及時總結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有效經驗,從全局和戰略的高度加強“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製約權力的頂層設計,明確了改革方向和具體要求,監督製度不斷健全,有力保證了權力在正確的軌道上運行。黨中央先後製定並實施了《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幹準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黨委(黨組)落實全麵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關於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意見》等一係列法規製度,對“一把手”監督為重點的黨和國家監督體係“四梁八柱”逐步搭建並不斷健全。黨的二十大報告將“增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實效”作為完善黨的自我革命製度規範體係的重要內容寫進了報告。這些重要舉措,把黨章黨規有關規定進一步細化具體化,把實踐中有效做法上升為製度規範,有利於督促各級“一把手”和領導班子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始終同以習近平同誌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團結帶領廣大幹部群眾頑強奮鬥,為全麵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提供了堅強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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