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九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要求,健全“室組”聯動監督、“室組地”聯合辦案製度機製,推動內設紀檢機構、監管機構等形成監督合力。貫徹落實全會部署要求,中國紀檢監察學院舉辦了省級紀委監委機關及派駐紀檢監察組監督檢查業務研討班。此次研討班期間,學院專題調研組圍繞省級紀委監委“室組”聯動監督製度機製運用情況,通過與部分省(區、市)紀委常委、監委委員等進行座談、訪談、問卷調查等方式開展了調研。大家結合工作實際,進行深入交流和研討,形成了有益的思想觀點和實踐成果。
“室組”聯動監督是提升監督效能的有力手段
大家普遍認為,健全“室組”聯動監督機製是係統觀念係統思維在紀檢監察工作中的重大運用,是深化紀檢監察體製改革後整合監督資源、提升監督效能的內在需要。用足用好這一機製,有利於提升監督效能,推進紀檢監察工作高質量發展。調研發現,盡管各省(區、市)紀委監委在探索運用“室組”聯動監督機製方麵存在差異,但基本形成了“會商調研明確監督內容、相互借力開展聯合監督、共同運用聯合監督成果”的聯動監督模式,取得了較好成效。
會商調研明確監督內容。主要是監督檢查室通過調研,深入了解聯係部門或單位的行業特點、廉潔風險、政治生態、班子成員履職及黨風廉政建設等情況,為明確監督內容打下基礎;監督檢查室、派駐紀檢監察組共同會商,列明聯動監督清單,明確專項整治、重點問題、近期安排等事項,突出聯動重點。有的地方監督檢查室、派駐紀檢監察組之間還建立了例會製度、聯絡員製度,圍繞政治生態建設、巡視整改、線索研判處置、行業廉潔風險等方麵情況定期開展會商,提升聯動監督內容的精準度。
相互借力開展聯合監督。一方麵,建立健全“室組”聯動監督工作機製。有的地方專門出台工作規範,在明確建立“室組”聯動監督製度的同時,更加注重“室組”聯動監督的規範化、程序化;有的將紀委監委機關和派駐紀檢監察組幹部打通使用,工作一體化運行,重點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進,全員開展教育培訓,推動共融共建;有的將派駐紀檢監察組分為若幹協作區,在監督檢查室統籌指導下,各派駐紀檢監察組形成相互聯係、協同開展的工作機製,既可以有的放矢、相互借力,也可以及時補位、形成合力。另一方麵,加強監督的統籌聯合。有的地方由監督檢查室製定專項監督計劃方案,統籌安排監督力量,對共性問題實行“單元式”“捆綁式”監督檢查;有的地方監督檢查室、派駐紀檢監察組共同研判重大決策部署的落實情況、行業和單位政治生態、收到的問題線索等,推動派駐紀檢監察組開展重大專項工作;有的地方監督檢查室、派駐紀檢監察組聯合開展專項檢查、飛行檢查、專題調研,形成專題報告,共同督促部門或單位黨組(黨委)落實全麵從嚴治黨主體責任。
共同運用聯動監督成果。首先,有助於加強信息溝通、資源共享。監督檢查室、派駐紀檢監察組之間加強了日常監督、執紀審查、幹部信息等各類數據的互聯互通,派駐紀檢監察組能更加全麵地掌握駐在部門或單位的政治生態,監督檢查室則可以更加快捷、精準、高效地掌握該部門或單位的相關信息。其次,有利於推動以案促改、標本兼治。對涉及駐在部門或單位的案件,查處工作結束後,由監督檢查室協調審查調查室、派駐紀檢監察組進行彙總剖析,分析查找行業係統在黨的建設、經營管理、風險防控等方麵的“盲點”,製發紀檢監察建議,督促整改落實。同時,監督檢查室、派駐紀檢監察組共同研究開展警示教育,提高針對性和有效性,督促黨員幹部自覺提高黨性覺悟。
“室組”聯動監督的功能有待充分發揮
調研發現,各省(區、市)紀委監委雖然在探索運用“室組”聯動監督製度機製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具體實踐中仍存在一些不足。
“室組”聯動監督的優勢互補還需更加充分。一方麵,一些監督檢查室對派駐紀檢監察組傳導壓力有餘而提供助力不足,統籌協調力度不夠,對部門或單位的政治生態、行業知識了解不足,有的監督檢查室在開展監督執紀執法時,以聯動監督之名大量借用派駐人員,把派駐紀檢監察組的工作成果看作自己的,削弱了派駐紀檢監察組參與聯動監督的積極性。另一方麵,有的派駐紀檢監察組對聯動監督重視不夠,主動性不強,喜歡單打獨鬥,不願意、不善於與監督檢查室聯動;有的派駐紀檢監察組特別是綜合派駐的紀檢監察組對駐在部門、單位或該行業、係統的政治生態、權力運行及廉潔風險了解掌握不夠,沒有充分發揮“駐”的優勢。
“室組”聯動監督的效能有待進一步提升。調研發現,有的監督檢查室、派駐紀檢監察組之間的聯動停留於一般情況的請示彙報,對駐在部門或單位在全麵從嚴治黨方麵存在的突出問題、典型問題、係統問題關注不夠、研判不深、交流不多。有的監督檢查室對派駐紀檢監察組以要人、要統計數據、要總結彙報材料為主,業務指導及互動較少;有的聯動多為請示具體業務,對於如何謀長遠、創新開展工作關注較少。同時,聯動監督所需的信息共享還不夠。由於對需共享、可共享信息的範圍感到難以把握,近八成學員認為信息共享不暢是“室組”聯動監督的最大難點。此外,聯動成果運用不夠充分。一些監督檢查室、派駐紀檢監察組對如何將聯動監督成果用於查辦案件、推動完善製度等方麵,缺少係統思考謀劃。
“室組”聯動監督的功能有待充分發揮。監督檢查室和派駐紀檢監察組均有監督部門或單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職責,但實踐中存在一些監督檢查室讓派駐紀檢監察組代為研判聯係單位的政治生態、給領導班子成員“政治畫像”的現象。此外,目前聯動監督多為監督檢查室和派駐紀檢監察組之間的橫向聯動,室、組與省屬國企、高校紀檢監察機構之間,與審計、司法、會計等外部監督主體之間尚未形成有效聯動;各級派駐紀檢監察組的監督權限為塊狀形態,非垂管行業、係統的省、市、縣三級派駐紀檢監察組之間缺乏必要聯動,不利於對一個行業、係統的共性問題進行監督。
“室組”聯動監督的製度供給有待加強。目前,“室組”聯動監督在省一級已全麵鋪開,但相關製度建設較為滯後。調研結果顯示,大多數地方處於“已有初步機製,尚無明文製度”或“已有部分工作,需要形成機製”的狀態,表示“已有成型機製,並有相應製度”的學員不到三成。雖然有部分地方的“室組”聯動監督實踐頗具特色、效果明顯,但未能將實踐經驗及時總結上升為製度規範。一些地方對“室組”聯動監督的內容、方式、程序等存在不同理解或疑惑,建立的聯動監督機製具有個案化特征、穩定性不強等局限性,不利於實現監督的規範化。
切實提升“室組”聯動監督質效和水平
大家一致認為,“室組”聯動監督是以係統觀念係統思維推進全麵從嚴治黨、反腐敗鬥爭的具體體現和有力手段。紀檢監察機關應在已有成果基礎上,針對當前存在的問題,進一步采取有效措施,推動“室組”聯動監督取得更大質效、更高水平。
推動“室組”聯動監督機製向縱深發展。進一步厘清監督檢查室、派駐紀檢監察組在聯動監督中的職責定位,建立健全分工明確、協同配合的聯動監督機製,做到守位、換位、不越位。在部分非垂管行業、係統,探索建立省、市、縣三級派駐紀檢監察組定期會商協同機製,及時分享相關信息,對行業性、係統性問題開展專項監督。建立健全室、組、地、校、企之間的協作監督機製,探索形成網格狀聯動監督模式,實現各類監督有機貫通、相互協調、協同發力。
不斷提升“室組”聯動監督的製度化水平。有學員建議,對“室組”聯動監督進行學理闡述,界定“室組”聯動監督的意義、內容、方式、程序和要求等,為實現“室組”聯動監督的製度化提供理論基礎;選取關於“室組”聯動監督實踐的優秀典型案例,深入總結其模式、機製和原理,發布相關指導性案例,以對開展監督工作起到指導性作用;適時出台關於做好“室組”聯動監督的指導性意見,各地紀檢監察機關結合實際製定實施細則,確保“室組”聯動監督既有統一規範又符合地方實際,等等。
充分運用“室組”聯動監督的成果。推動監督檢查室、派駐紀檢監察組及時共享雙方在日常監督、專項檢查中發現的普遍性問題或難點、堵點問題,通過製發紀檢監察建議、下發通報等方式推動解決,真正攥指成拳、形成合力。樹立大數據理念,用足用好各類監督檢查成果,加強對聯動監督成果的分析研判,深挖背後的深層次問題,紮實做好“後半篇文章”,推動完善相關製度,逐漸形成由聯動監督向聯動治理轉型的工作模式。
做好“室組”聯動監督的必要保障。在嚴格保密的基礎上,推進信息化建設向派駐紀檢監察組及省屬國企、高校紀檢監察機構延伸,建立健全信息研判交流分享機製。建立監督檢查室、派駐紀檢監察組之間人員雙向交流、任職機製,經常開展業務研討、共同培訓、實戰練兵,充分發揮二者在人才隊伍上的優勢互補作用,為“室組”聯動監督高質量發展提供強有力的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