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日前分組審議了監察官法草案三審稿。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普遍認為,監察官法草案已經基本成熟,建議提請本次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
劉修文委員說,草案三審稿進一步采納了常委會組成人員的審議意見和各方麵的意見建議,邏輯更加完整,條文更加規範嚴謹,對監察官的任職、錄用、選拔等規定進一步完善,體現了建設高素質專業化監察官隊伍的要求。
洛桑江村委員說,監察官法的製定體現了黨管幹部、從嚴管理的原則和改革創新的監察工作特色,通過法律將監察官的履職要求具體化、製度化、法律化,有利於進一步明確權力邊界、嚴格內控機製,強化自我約束、加強外部監督,促進國家監察權得到規範正確行使,為建立一支忠誠幹淨擔當的監察官隊伍提供有力法律依據。
與會人員在表示讚成的同時,也對草案三審稿的進一步完善提出了建議。
李鉞鋒委員建議,進一步完善基層監察官隊伍建設的有關規定,通過加大人員培養力度、拓寬交流渠道等方式,不斷加強基層紀檢監察係統自身建設。同時,在對監察官開展教育培訓方麵,他建議通過加大業務能力培訓、完善優勝劣汰製度等措施,有效提升監察官隊伍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