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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 聚焦難點做實一把手監督
發布時間:2021-06-15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瀏覽次數:778   字號:

把對“一把手”的監督作為重中之重;“一把手”要以身作則,自覺接受監督;上級“一把手”必須抓好下級“一把手”……作為首個針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開展監督的專門文件,《中共中央關於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把黨章黨規有關規定進一步細化具體化,把實踐中有效做法上升為製度規範,有利於改進對“一把手”行使權力的監督。

“一把手”監督難,難在哪兒?難在上級監督太遠、同級監督太軟,難在監督機製沒有理順、監督合力沒有形成,難在有的“一把手”接受監督的意識不強、不願被監督。因此,破解“一把手”監督難題,就要解決好誰來監督、監督什麼、怎麼監督的問題。《意見》正是從明確監督重點、壓實監督責任、細化監督措施、健全製度機製等方麵,把對“一把手”的監督作為一條清晰的主線,貫穿全篇各個部分。

破解“一把手”監督難題,要緊緊扭住黨組織自上而下監督這個重要抓手。對各級“一把手”來說,自上而下的監督最有效。《意見》不僅明確上級“一把手”必須抓好下級“一把手”,還對上級“一把手”怎麼抓做出了細化和規定。其中,既明確具體職責——抓任職談話、抓監督提醒、抓早抓小抓苗頭、抓違紀處置等,又從機製上推動上級“一把手”管下級“一把手”——要求上級“一把手”將監督下級“一把手”情況作為每年述職的重點內容,都是為了讓監督看得見、有抓手。從實踐中看,一些地方緊緊扭住自上而下監督這個抓手進行探索。比如,安徽省實行黨內政治監督談話製度,省委書記找市委書記談,市委書記找縣委書記談,突出的是上級“一把手”抓下級“一把手”,產生的是以上率下的示範效應。實踐證明,上級“一把手”充分用好談話等監督方式,不做表麵功夫、不當“甩手掌櫃”,就能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監督工作格局。

破解“一把手”監督難題,要把監督製度落實落細,用製度規範權力的運行。加強對“一把手”監督,從長遠和根本來說,必須依靠製度。隻有紮緊紮牢“一把手”權力運行的製度籠子,才能真正管好管住“一把手”。黨的十八大以來,黨和國家監督體係總體框架基本形成,各項監督製度不斷完善,為加強對“一把手”監督奠定了基礎。《意見》對貫徹執行全麵從嚴治黨責任製度、民主集中製、“三重一大”決策監督機製、巡視巡察、述責述廉等製度機製提出明確要求。將實踐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經驗,上升為製度規範,既是《意見》的亮點所在,也是破解監督難題的關鍵所在,體現出強烈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比如,巡視巡察報告應當將“一把手”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和廉潔自律情況單獨列出,這是對巡視工作實踐經驗的總結,有利於發現問題、形成震懾。

除了外部監督硬起來、實起來,“一把手”自身也要以身作則,自覺接受監督。作為“關鍵少數”中的“關鍵少數”,“一把手”必須清楚,自身是“班長”“領頭雁”。《意見》對“一把手”自覺接受監督提出各方麵要求,這其實也是對“一把手”的負責和愛護。無論是要求“一把手”必須旗幟鮮明講政治,帶頭做到“兩個維護”,帶頭落實黨內監督各項製度,在履行管黨治黨責任、嚴格自律上當標杆、作表率,還是規定堅持民主生活會和組織生活會製度,“一把手”要帶頭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目的就是要“一把手”做自覺接受監督的表率、做帶頭執行製度的表率。

“一把手”被賦予重要權力,擔負著管黨治黨重要政治責任,必須以強有力的監督促使其正確行使權力。紀檢監察機關要履行好監督專責,和黨委(黨組)同向發力,日常監督、巡視巡察、派駐監督、監察監督都要向“一把手”聚焦,營造讓“一把手”時刻感到受監督的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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