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五一”假期將至,為加強警示教育,營造風清氣正的節日氛圍,現將我省近期查處的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通報如下。
一、江門市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梁許讚違規操辦宴席問題。2013年至2019年,梁許讚在未向組織申報情況下,於逢年過節、生日等節點在開平老家違規操辦宴席40次,每次10至30桌,均邀請民營企業主和公職人員參加,相關費用、部分高檔食材、酒水及春節舞獅表演由民營企業主提供,且借機收受相關人員所送禮金。梁許讚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違紀違法所得予以收繳。
二、深圳市光明區玉塘街道人民武裝部部長、二級調研員劉國富等3人違規公款旅遊問題。2018年4月,劉國富擔任光明新區公明街道黨工委委員期間,帶領公明街道李鬆蓢社區黨委委員梁華東、社區股份公司工作人員梁太培等借公務之機繞道吉林省長白山景區遊玩,公款報銷旅遊費用5531元。劉國富、梁華東、梁太培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款予以收繳。
三、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務中心黨組書記、主任盧偉傑在具有合作關係的公司違規報銷費用問題。2020年1月至6月,盧偉傑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將兩次帶隊到外省考察期間的用餐費用和個人宴請費用共計27802元,在與市行政服務中心有項目合作關係的公司報銷。盧偉傑還存在其他違紀行為,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款予以收繳。
四、肇慶市端州區統計局局長林穎違規發放補貼問題。2014年10月至2019年6月,經林穎審批同意,端州區統計局向該局部分工作人員違規發放加班補貼、交通補貼等共計68300元。林穎還存在其他職務違法問題,受到政務記大過處分。
上述四起案件,均是不收斂不收手的典型。這些問題表明,高壓態勢之下“四風”問題仍在潛滋暗長,稍有鬆懈就會反彈。全省各級黨組織要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作風建設的重要論述精神,從政治上進一步認識加強作風建設的重要性緊迫性,堅決扛起管黨治黨主體責任,以永遠在路上的韌勁把作風建設長期抓下去。廣大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要以黨史學習教育為契機,注重用黨的光榮傳統和優良作風堅定信念、溫潤初心,增強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保持嚴的主基調不動搖,對“四風”突出問題露頭就打、寸步不讓,對頂風違紀、屢教不改、性質惡劣的依規依紀依法從嚴從重處理,使黨中央的鐵規禁令生威增效;堅持係統施治、標本兼治,立破並舉、扶正祛邪,以不敢不能不想一體推進的理念思路深化作風治理,為“十四五”開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作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