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市接連發生森林火災,森林防滅火形勢比較嚴峻。為嚴肅紀律,加強警示教育,現將近期查處的四起森林防滅火失職失責典型問題通報如下。
一、梅縣區石扇鎮“1·3”森林火災防控不力問題。
2021年1月3日上午約10時,梅縣區石扇鎮村南村發生森林火災,並迅速蔓延至梅江區城北鎮。經查,區、鎮、村存在安全責任重安排、輕落實,森林防滅火宣傳教育、安全隱患排查、巡查監管不到位的問題。近日,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的梅縣區副區長郭龍元被談話提醒;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梅縣區農業農村局局長陳永征,梅縣區應急管理局局長廖勁鬆、黨委委員張偉忠、應急指揮股股長鄧衍坤,梅縣區森林公安分局教導員鍾柳昌被批評教育,石扇鎮黨委書記曾謀、鎮長韓曉暉、黨委副書記張良、武裝部長李華彬、副鎮長黃增超、應急辦謝誼、鎮林業組負責人吳勇謀被通報批評;負有直接責任的石扇鎮駐村工作組組長彭府庭受到政務警告處分;村護林員葉國勇被辭退。
二、五華縣岐嶺鎮“1·12”森林火災處置不當、撲救不力問題。
2021年1月12日上午約12時21分,五華縣岐嶺鎮黃福村發生森林火災,鎮、村雖然及時組織撲救,但對火情發展態勢估計不足,未第一時間組織或申請足夠力量撲救,錯過撲火最佳時機,導致山火蔓延至河源市龍川縣;明火撲滅後,未按規定落實足夠人員清理、看守火場48小時以上,導致返火。同時,該鎮還存在專業森林消防隊伍建設管理不規範、半專業隊伍滅火能力不強,防滅火宣傳不夠等問題。近日,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鎮黨委書記嚴季嶽、鎮長戴天平受到誡勉處理,分管林業工作的鎮人大副主席何森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負有直接責任的鎮林業組負責人張忠明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黃福村書記、主任鍾小雄和村護林員賴東華被通報批評並作檢討。
三、興寧市大坪鎮“1·14”森林火災防控不力問題。
2021年1月14日下午約14時40分,興寧市大坪鎮金坑村發生森林火災。經查,梅州市2021年第一季度森林防滅火工作會議後,大坪鎮金坑村存在思想不重視、宣傳教育工作不到位、防火責任未落實、應急處置措施乏力等問題。近日,鎮黨委委員(掛點領導)黃愛中被通報批評並作檢討,鎮林業部門負責人楊於方受到誡勉處理,鎮駐金坑村幹部藍誌科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金坑村書記、主任曾國軍和村幹部蘇玉清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四、興寧市羅崗鎮“1.28”森林火災防控不力問題。
2021年1月28日下午約15時30分,羅崗鎮德豐村發生森林火災。經查,鎮、村貫徹執行防控工作力度不夠,未及時發現和有效製止群眾野外違規用火,網格化責任落實不到位,巡查監管措施不力。近日,鎮黨委書記鍾安勝、鎮長歐陽曉波被責令作出書麵檢討,鎮分管林業副鎮長袁慶豪、林業組負責人周誌明被通報批評並作深刻檢討,鎮人大副主席(掛點領導)高紹廉被停職檢查一個月並作深刻檢討,鎮駐村組長袁林綠受到黨內警告;德豐村書記、主任袁百成和村委委員劉輝陽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村護林員袁文冬被辭退。
全市各級各單位要舉一反三,深刻汲取教訓,堅決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堅持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強監督檢查,對因工作不落實、責任不到位、撲救不及時導致發生森林火災、造成嚴重後果和影響的,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