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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草案二審稿擬修改洗錢罪 為境外追逃追贓提供充足法律保障
發布時間:2020-10-14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瀏覽次數:728   字號:

10月13日,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二次審議。草案二審稿擬修改洗錢罪,加大對有關金融犯罪懲治力度,為有效預防、懲治洗錢違法犯罪以及境外追逃追贓提供充足法律保障。


據了解,為進一步發揮刑法對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秩序的重要作用,草案二審稿針對新情況,補充完善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的情形,進一步嚴密刑事法網;擬修改洗錢罪,將實施一些嚴重犯罪後的“自洗錢”明確為犯罪,同時完善有關洗錢行為方式,增加地下錢莊通過“支付”結算方式洗錢等。作出上述修改後,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條、第三百一十二條等規定的洗錢犯罪的上遊犯罪將包含所有犯罪,“自洗錢”也可單獨定罪。


此外,針對近年來跨境賭博違法犯罪嚴重,致使大量資金外流,嚴重損害國家形象和經濟安全的情況,草案二審稿擬對刑法第三百零三條作出修改,進一步調整開設賭場罪的刑罰配置,同時增加境外賭場人員組織、招攬中國公民出境賭博犯罪。


“草案二審稿對洗錢犯罪的上遊犯罪、行為方式等作出進一步規定,這既是刑法規定的重要完善,也將對追逃追贓工作產生積極影響。”山東大學法學院教授馮俊偉說,相關修改強化對洗錢、跨境賭博等犯罪行為的打擊,有助於實質減少跨境犯罪和犯罪資金外流行為的發生;與刑事訴訟法上增設的缺席審判等製度共同作用,將有助於追逃追贓工作深入開展。


在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區紀委監委第三紀檢監察室主任汪堅看來,“自洗錢”單獨定罪將給腐敗分子帶來更大的法律震懾,對於深化反腐敗國際合作也具有重要意義:“反洗錢合作是反腐敗國際合作的一個重要方麵,通過加大對洗錢犯罪的打擊力度,可以在境外刑事司法協助中爭取更大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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