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縣緊扣“六個圍繞一個加強”的總體要求,緊盯管黨治黨政治責任,突出落實“兩個維護”根本任務和上級決策部署,不斷強化政治監督。在巡察過程中,圍繞“四個落實”查找政治偏差,從被巡察單位的職責職能入手,透過業務看政治,透過問題看責任,透過現象看本質,充分發揮政治巡察的監督作用,督促和推動被巡察黨組織充分履行職責,切實擔負起本單位的政治責任。
該縣堅持問題導向,緊盯被巡察黨組織班子成員特別是“一把手”,緊扣“一把手”是否落實主體責任這個“牛鼻子”,督促各級黨委(黨組)切實擔負起管黨治黨主體責任。問題線索質量明顯提升,巡察的靶向性更加突出,震懾作用大大增強。僅今年以來,就根據巡察移交線索共立案30人,巡察立案數占立案總數42.8%,其中涉及科級幹部案件12宗。
該縣注重加強督促檢查,成立3個督查組,由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任組長,重點選取涉及民生領域、發現問題多的被巡察單位,通過查閱整改台賬、會議記錄、規章製度和財務賬目等方式開展整改督查,確保巡察發現問題“條條有整改,件件有著落”。注重用好通報手段。將每一輪的巡察整改督查情況以《巡察動態》形式進行公開通報,督促被巡察單位嚴格落實整改責任。切實落實“三個必需”。明確縣黨政班子成員到縣直單位和鎮村參加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調研督查、上黨課時必需帶上巡察報告、必需談巡察發現的問題、必需督查巡察整改情況,切實推動巡察整改落地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