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豐順縣堅持在黨的建設、民生資金、整改實效三個點上精準發力,以“點”帶麵開展村級巡察工作,確保村級巡察工作縱深推進。至2019年10月,豐順縣完成4輪村級常規巡察、3次機動巡察和1次專項巡察,對全縣17個鎮(場)122個村(含61個省定貧困村)的黨組織進行政治體檢,共發現問題1550個,提出整改意見109條,移交線索168條(涉黑涉惡線索1條),目前已立案34宗34人,黨紀政務處分25人。
該縣在開展村級黨組織巡察中,對標黨的建設核心重點,以巡察推動村級黨組織全麵從嚴治黨。巡察緊緊圍繞村級黨組織尤其是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四個意識”強不強,貫徹執行上級重大決策部署是否到位,村級黨組織是否堅強有力,新農村建設、美麗宜居鄉村建設黨員幹部是否起到先鋒模範帶頭作用等問題開展監督檢查。
該縣針對巡察發現的共性問題,梳理形成《村級巡察發現問題清單》,下發至各鎮(場)黨委,要求自查自糾,即知即改,未巡先改;各鎮紀委建立對村“兩委”幹部的談話提醒製度,約談製度,做到抓早抓小。同時,印發《村級巡察發現問題的整改任務責任分工》,要求縣直職能部門牽頭指導對村級黨組織的相關問題巡察整改。
該縣把村“兩委”幹部涉黑涉惡,村級換屆中拉票賄選,宗族和黑惡勢力幹擾滲透、操縱破壞換屆選舉等問題列為巡察重點。同時,以群眾關注的精準扶貧、危房改造、低保政策落地、專項資金使用、征地拆遷補償等民生領域為靶心,查診群眾民生痛點,著力發現村級黨員幹部的腐敗問題和不正之風。如,在巡察豐良鎮某村時,巡察組發現該村幹部在危房改造中存在違紀違法問題,鎖定相關證據後,及時將線索移交縣紀委監委,最終3名村幹部受到黨紀政務處分,追回違紀金額10.35萬元,涉嫌違法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該縣建立健全巡察整改督查機製和問題線索分類管理、優先辦理、結果報告等製度。巡察整改以“清單式”厘清整改責任,壓實鎮黨委整改主體責任、村級黨組織整改直接責任、村幹部主動認領責任,對整改任務逐一明確整改責任人、整改要求、整改時限等;以“動態台賬式”強化問題線索督查督辦,確保每條線索都有處理,每個問題都有結果,做到整改一個,審核一個,銷號一個。目前,被巡察村級黨組織建立完善各項規章製度51項,取得較好的社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