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網站首頁 >> 新聞宣傳 >> 綜合要聞
梅州市紀委監委通報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發布時間:2019-09-04  來源:梅州市紀委監委  瀏覽次數:1153   字號:

       黨的十九大以來,梅州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持續加大正風肅紀力度,鞏固拓展作風建設成果,堅定不移糾“四風”、樹新風,嚴肅查處了一批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形成了有效震懾。2019年1-8月,全市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30宗,給予黨紀政務處分69人。中秋將至,為進一步強化警示教育,營造風清氣正的節日氛圍,現將近期查處的5起典型問題通報如下:

 

        一、梅縣區梅南鎮原黨委書記連煥榮違規發放福利問題

 

        2016年12月至2017年5月,時任梅縣區梅南鎮黨委書記連煥榮,違規發放節日補助共5次合計1.08萬元,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造成不良影響。2019年7月,連煥榮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二、蕉嶺縣皇佑筆林場場長郭建忠違規套取資金用於接待支出和發放津補貼問題

 

       2015年3月至2016年12月,郭建忠違規套取林場資金合計30.5萬元。其中21.33萬元用於皇佑筆林場違規接待,4.67萬元用於年節發放皇佑筆林場部分職工補助,郭建忠從中違規占有4.5萬元並全部用於其個人日常生活開支。2019年7月,郭建忠受到開除黨籍、政務撤職處分,違紀違法款被收繳,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


       三、興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作人員淩春宏違規使用公務用車問題

 

       2019年1月,興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作人員淩春宏,在駕駛公務車辦理公務的過程中,違反公務用車管理規定,帶其私人朋友辦理私事,且駕駛公車會親友、逛花市。2019年5月,淩春宏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四、大埔縣高陂鎮北坑村委會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


       2014年至2017年,大埔縣高陂鎮北坑村委會以幹部生活補助、家屬慰問等名義違規發放村幹部津補貼0.48萬元,重複或超額發放村幹部工資補貼合計約7.79萬元。2019年3月,時任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廖慶浮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時任村委委員管誌迎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時任村委委員廖加強、管卓洲、廖壽紅三人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相關違紀款被收繳。

      

       五、興寧市水口鎮益華村村幹部違規公款吃喝問題

 

       2014年4月至2017年5月,興寧市水口鎮益華村村幹部違規使用村集體資金支付餐費271單合計約14.75萬元,造成不良影響。2019年7月,時任益華村黨支部書記、村委主任謝敬明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時任益華村監委主任巫運祥因監督不力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上述5起違規發放津補貼或福利、違規接待、違規使用公務用車、違規公款吃喝等“四風”典型問題的發生,可以看出在全麵從嚴治黨的高壓態勢下,一些黨員幹部仍然不收斂、不收手、頂風違紀,充分表明“四風”問題具有極強的頑固性、複雜性,我們必須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持續發力,久久為功。


       梅州市各級黨員領導幹部要不斷提高政治覺悟、政治定力和政治自律,不斷深化對“不忘初心、牢記使命”的認識和理解,把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實施細則精神作為檢驗“四個意識”的重要標尺,切實把自己擺進去,加強黨性修養,率先垂範、從嚴律己,帶頭抵製“四風”,落實管隊伍改作風的責任,發揮“頭雁效應”。

       

       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切實履行監督職責,緊盯“四風”問題易發領域,緊盯隱形變異新動向,從共性問題、突出問題入手,擴大監督範圍,創新監督手段,建立常態化曝光機製,形成有力震懾;要按照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關於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工作意見》部署,結合我市正在開展的“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部署要求,紮實開展整治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突出問題專項工作,嚴肅查處以學習培訓、調研考察等為名公款旅遊、公款吃喝的問題,深化治理違規用車、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整治領導幹部利用名貴特產類特殊資源謀取私利行為,持續發力精準整治“四風”,堅決刹住歪風,正風肅紀,為推動梅州蘇區振興發展提供作風保障。

打印本頁 關閉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