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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順縣林業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朱國武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發布時間:2019-08-27  來源:豐順縣紀委監委  瀏覽次數:5359   字號:

       日前,經梅州市紀委監委指定,興寧市紀委監委對豐順縣林業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朱國武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朱國武喪失理想信念,背離黨的宗旨,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為掩蓋其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使用公款吃喝、送禮,違規收受禮品,用公款支付本應由其個人支付的費用;違反組織原則,不如實報告個人事項;違規使用公款墊付該局行政處罰對象的罰款,違規套取財政專項目資金挪作他用;包養情婦,與情婦違法生育小孩;利用職務便利,夥同他人騙取、侵吞國家專項資金,數額特別巨大;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濫用職權,套取國家專項資金,致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


       朱國武身為黨員領導幹部,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汙、受賄、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知敬畏,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極其嚴重,影響極其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豐順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縣委批準,決定給予朱國武開除黨籍處分;由豐順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朱國武簡曆


       朱國武,男,漢族,1961年11月出生,廣東省豐順縣人,在職大專學曆,1980年10月參加工作,1990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80年10月至1994年9月,任豐順縣黃金中心小學教師;


       1994年10月至1995年9月,任豐順縣潘田鎮教辦副主任;


       1995年10月至2002年2月,在豐順縣潘田鎮政府工作,曆任資料員、黨委委員、黨委副書記;


       2002年2月至2005年4月,任豐順縣黃金鎮黨委副書記;


       2005年5月至2007年4月,任豐順縣黃金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2007年4月至2008年6月,任豐順縣黃金鎮黨委書記;


       2008年6月至2011年12月,任豐順縣潘田鎮黨委書記;


       2011年12月至2012年8月,任豐順縣豐良鎮黨委書記;


       2012年8月至2013年2月,任豐順縣林業局黨委副書記、局長;


       2013年2月至2016年9月,任豐順縣林業局黨委書記、局長(其間:2016年5月因違反廉潔紀律被豐順縣紀委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2016年9月至2019年3月,任豐順縣林業局黨組書記、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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