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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 | “問題幹部”主動“就醫”的背後
發布時間:2019-06-28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瀏覽次數:722   字號:

  隨著反腐敗鬥爭壓倒性勝利的鞏固發展,監察體製改革的治理效能逐步顯現,“問題幹部”主動投案人數明顯上升。

  “問題幹部”為何主動投案?主動投案如何處理?福建省三明市探索通過紀法震懾、政策感召、親情感化的疊加效應,督促“問題幹部”打消僥幸心理,選擇相信組織、依靠組織、主動“就醫”,重新回到正確的人生軌道。

  關鍵詞1:聯動震懾——如實向組織說清問題,才是唯一正確的出路

  “很慶幸,當初選擇主動投案,如果沒有這樣做,我現在肯定保不住工作了。”這是近日福建省明溪縣林業局原副局長黃某談及主動投案並獲得從寬處罰時,說的第一句話。

  2018年11月,根據巡察移交的問題線索,明溪縣紀委監委對夏陽林業站原站長林某華、縣林業局規劃設計隊職工林某浩充當惡勢力團夥“保護傘”問題展開調查。案情通報會過後,黃某和縣林業局林業調查規劃設計隊原隊長林某選擇主動投案,如實交代違紀違法問題並退繳贓款。黃某、林某由於主動投案、真誠悔罪悔過,分別受到留黨察看二年、政務撤職處分、降為科員和降低崗位等級處分,二人均獲得了從寬處理。

  從林某華、林某浩被挖出,到黃某、林某主動投案,正是三明市巡察監督與紀法接力“聯動震懾”的實例。

  “主動投案為‘問題幹部’打開另一扇門,促使他們如實向組織說清問題,才是唯一正確的出路。”三明市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表示。

  該負責人介紹,三明市紀委監委在探索實踐的基礎上,對主動投案的歸口管理登記、分類處置、紀法尺度、保障配套等提出要求,實行受理登記、編號錄入、處置分流、交辦督辦、反饋歸檔等規範化管理,形成“多頭受理、一口統管、分級處置”的監督協同機製,做到全程留痕可查。

  關鍵詞2:政策感召——讓“問題幹部”相信組織、依靠組織

  三明市通過召開案情通報會和警示教育會、開展專題教育、發布案件信息、通報典型案例等形式,實行“一案一策”,感召“問題幹部”主動投案、悔過改過,講政策給出路,促使他們認清形勢,拋棄僥幸心理,放下思想包袱,選擇相信組織、依靠組織。

  “同誌,我是中村鄉鬆陽村主任,來投案的。”2019年4月23日,三明市三元區中村鄉鬆陽村委會主任莊某向區監委主動投案,交代了收受某工程老板好處費並私分的問題。

  莊某交代,聽到身邊村幹部被查處的消息,他在網上查詢相關法律條文,得知自己也是監察對象時,如坐針氈。今年,鄉裏相繼召開警示教育會、村幹部職務犯罪案件庭審等活動,莊某內心更是倍感震懾,與其他5名涉案人員選擇主動投案。目前,相關問題正在調查中。

  無獨有偶,2018年5月17日,尤溪縣交通局原副局長、退休幹部陳某城拿著一份自述書,帶著整理好的一箱財務賬本材料清單主動投案,交代了其為親友經營謀取利益的問題。

  促使陳某城主動投案的,是相關人員被查處的消息。當年4月,縣交通局原局長陳某被查,涉案人員眾多。陳某城心裏極度恐慌,意識到自己遲早也要被查處,不如主動投案,爭取從寬處理。7月9日,陳某城得到了從輕處理,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我們始終貫徹寬嚴相濟原則,精準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依規依紀依法、實事求是地作出處理,不斷喚醒‘問題幹部’對黨紀國法的敬畏和戒懼,促使他們選擇相信組織、依靠組織、主動‘就醫’。”三明市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說。

  關鍵詞3:親情感化——從“不歸路”到“自我救贖”正途

  喚醒“問題幹部”主動投案是一場情理與紀法的較量。如何讓“問題幹部”吃下“定心丸”,三明市還有一劑藥方:親情感化。

  2018年11月27日,建寧縣人民法院采納減輕處罰的意見,依法判處黃埠鄉勞動保障所原所長夏某有期徒刑三年。夏某一案的查辦就是三明市運用親情感化促使“問題幹部”主動投案的例證。

  “犯了這麼大的錯,我知道躲是躲不過的,叫他來主動投案,爭取寬大處理。接下來,我準備出去打工幫他早點把錢還上。”說這話時,夏某的妻子聲音哽咽。

  她多次通過電話、接訪等方式,向當地紀委了解相關黨紀國法、政策法規,查閱了一些主動投案從輕處理的案例,最終說服了丈夫到縣監委主動投案。2018年8月3日,夏某受到開除公職處分,法院也采納對其從寬處罰的意見。

  夏某的主動投案,正是紀法震懾、政策感召、親情感化的“疊加效應”。目前,在三明市主動投案的黨員幹部中,運用談話提醒、組織調整、黨紀政務處分等方式已處理62人,其中移送司法機關21人,最終被認定有自首或坦白情節的均獲得從寬處罰。

  下一步,三明市紀委監委將著手製定鼓勵主動投案的相關辦法,深入踐行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貫徹落實寬嚴相濟的處理政策,推動製度優勢不斷轉化為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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