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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談話喚醒“沉睡”4年的8000萬保證金
發布時間:2019-06-17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瀏覽次數:853   字號:

  “一次廉政談話,不僅喚醒了‘沉睡’4年多的8000餘萬招投標保證金,還推動了一次全市層麵的清退工作,確實沒想到有這個效果。”近日,在談及湖南省湘潭市投標保證金領域問題整治取得的成效時,市紀委監委派駐市發改委紀檢監察組組長趙正雲表示。

  回顧這次清退工作,趙正雲從這次監督履職中,進一步認識到了紀檢監察工作找準職責定位、狠抓工作落實的重要性。

  從細節中摳出大問題

  “我們單位投標保證金賬戶裏,沉積了一筆錢,處理起來有些困難……”

  “等等,請你把剛才保證金賬戶裏的事說具體點。”

  去年6月7日,趙正雲帶隊到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展廉政談話,一名幹部就工作中可能出現的廉政風險講出了自己的擔憂後,趙正雲揮揮手,示意對方重點談談剛提到的錢的問題。

  隨後,紀檢監察組沒有放過與之有關的任何細節,沿著情況細心“摳”下去。於是,該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一個涉及數千萬元“沉睡”資金的大問題浮出了水麵。

  這到底是一筆什麼樣的錢?

  紀檢監察組通過倒查了解到,該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成立於2015年,是由原工程建設交易、土地礦權交易、國有產權交易、政府采購中心等機構合並組成,而這些機構都具有一個職能,那就是項目的招投標。

  “根據有關招投標管理辦法,為防止投標人違約等情況出現,在招投標活動中,投標人需預先繳納一定的投標責任保證金,一般是招標項目估算價值的千分之二以內。”趙正雲介紹,按照程序設定,這筆錢一般在中標公示後5個工作日內予以退還,部分可轉為履約保證金或中標工程價款。

  可5天之內應退還的資金為何沉積了如此之多、如此之久,有的甚至數年?

  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主任史和平解釋道,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整合後,原本分散在各業務單位交易機構沉積的保證金就聚攏在了一起,這些保證金因項目暫停,或因沒有簽訂後續合同,或因業主自身人員更替、憑證手續丟失等眾多原因導致資金退還困難,就造成了沉積。

  解鈴還須係鈴人

  當紀檢監察組準備對這個“大問題”乘勝追擊時,隨著賬務監督檢查的進一步深入,趙正雲發現,這些舊賬涉及的範圍廣、數額大、曆時久,情況特別複雜。

  “這個‘鈴’應該誰來解?這是否是紀檢監察組管的事?如果是,抓手在哪?”趙正雲給自己提了很多問題。他認為,從推進“放管服”、優化營商環境、減輕企業負擔等角度來看,紀檢監察組有督促相關部門落實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的責任。

  經過摸底,統計結果讓紀檢監察組嚇了一跳:自2015年成立至2018年6月30日期間,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共有應退(轉)保證金451筆,金額8314.49萬元。

  “這裏麵有很多是群眾的‘血汗錢’,一定要管,而且要管好。”紀檢監察組的同誌很快達成共識。

  鑒於此事涉及到財政、國土、住建等相關部門以及代理機構,並且金額較大,僅憑紀檢監察組一己之力很難推動,趙正雲很快想到了“娘家”——湘潭市紀委監委。

  於是,一份報告報送至湘潭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委主任胡衛兵的桌前。市紀委常委會研究後,督促市優化辦牽頭成立清退小組,著手開展保證金清退工作。

  處理好“舊賬” 管理好“新賬”

  “保證金要保證悉數退還!”當年10月24日,在市紀委監委監督下,湘潭市依法清退公共資源交易領域投標保證金工作會議舉行,標誌著全市投標保證金清退工作拉開帷幕。

  會上,針對不同情況,清退部門按地域、監管部門、代理機構進行分類,製定了相應對策,並通過宣傳平台和主動打電話聯係等辦法,主動告知清退事項。

  經過集中攻關,截至去年年底,湘潭市共完成投標保證金清退437筆,金額8138.89萬元,僅有14筆因憑證丟失等客觀原因尚未完成清退。

  這次集中清退,給湘潭市各方提出了一道“思考題”:如何將優化營商環境、減輕企業負擔體現在行動上。

  “既要理好‘舊賬’,也要不產生‘新賬’。”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負責人表示,此次清退工作解決的是過去的“舊賬”,下一步要從源頭開展規範,進一步優化流程,簡化審批環節,建立投標保證金管理長效機製。

  此外,紀檢監察機關還督促湘潭市相關部門實行公共資源全程電子化交易,未中標單位投標保證金可從網上直接退付,不再需要監管部門蓋章同意,各行政監管部門建章立製,加強了對代理機構的監管。

  “這是派駐紀檢監察組一次‘走心’的監督。”對於此次監督的成效,胡衛兵表示,派駐紀檢監察組在發揮“探頭”作用進行監督時,不僅要用“眼”更要用“心”,使監督更精準、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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