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近日,廣東省紀委監委第一監督檢查室同誌在交流討論函詢工作時,先認真審看材料。唐麗 攝
●為強化函詢的權威性和震懾力,廣東省紀委監委各監督檢查室加大對於存疑的函詢回複件抽查核實力度,堅決杜絕走過場;
●針對函詢回複中存在的遮遮掩掩等情形,以及回複中承認、但情節較輕的情形,在必要時采取“函詢+談話”的方法。
“我確實收過他人贈送的煙酒,這是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現在向各位同誌檢討,希望大家引以為戒……”
說話者是廣東省一名省管幹部,麵對省紀委監委第一監督檢查室發出的函詢通知書,他很快對相關問題作出說明,承認了違紀事實,並按要求在民主生活會上作出說明,既教育了其本人,又警示了班子其他成員。
十九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要求,要注重談話和函詢相結合,加大對函詢結果抽查核實力度,對如實說明的予以采信,對欺瞞組織的嚴肅處理,提高函詢工作針對性、實效性。廣東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把紀律挺在前麵,對反映一般性問題及時談話函詢,省紀委監委各監督檢查室勇於探索,從講政治、講大局的高度,綜合考量、慎重處置,用好函詢這劑“良藥”,切實讓監督“帶電”“長牙”。以省紀委監委第一監督檢查室為例,2018年至今,該室處置問題線索485件,其中提出函詢處置意見的有147件,60多名被函詢的現職省管幹部在各自民主生活會上作出說明,有的還作出深刻檢討,取得了良好效果。
加大抽查核實力度
——讓黨員幹部感到函詢的嚴肅性
“對函詢,抵觸者有之,想蒙混過關者有之。”廣東省紀委監委監督檢查室的一名同誌這樣概括了函詢工作中經常遇到的問題。
函詢考驗著黨員對組織的忠誠和對紀律的敬畏,但在實際工作中,一些黨員幹部對函詢存在認識偏差。有的認為被函詢相當於自己的政治生命亮了“紅燈”,不光彩;有的認為函詢是組織在小題大做,主觀上存在抵觸情緒;還有的認為函詢隻是“走過場”,不重視,心存僥幸。
有一名被函詢的省管幹部接到函詢通知書後,直接在上麵寫了三個大大的字——“我沒有”,占了半頁紙。抵觸情緒躍然紙上。但同樣是被函詢問及女兒的相關情況,另一位領導幹部則詳細寫清楚了女兒的相關情況,還特地將女兒從外地叫回,讓她也親筆寫了相關情況並作了保證,唯恐有所疏漏失去組織的信任。
針對這種情況,廣東省紀委監委第一監督檢查室有關負責人表示,作為踐行第一種形態的重要手段,函詢不是一函了之,必須要讓黨員幹部感到函詢是嚴肅的。“函詢既是了解情況,也是組織給的一次很好的如實說明機會,能夠防止幹部‘由小錯釀成大錯’,體現懲前毖後、治病救人方針。”
“咬”住問題不放,監督檢查室同誌的態度堅決且明確。“對態度不好的,沒有認真回複的,沒有按規定寫的,我們會讓其重寫,直至合格。借此向函詢對象傳遞一種信號——函詢是嚴肅認真的。”廣東省紀委監委第五監督檢查室有關負責人說。
據介紹,五室曾針對信訪反映省屬某高校一名領導幹部在民辦高校兼職領取高薪和補貼等方麵的問題,對該高校領導幹部進行了函詢。這名領導幹部在函詢回複時,對是否領取高薪的問題避而不談。五室研判後並報有關領導批準對該領導幹部再次函詢。在第二次函詢回複中,這名領導幹部才詳細說明了其在民辦高校任院長以來每年領取的薪酬額度。
為強化函詢的權威性和震懾力,廣東省紀委監委各監督檢查室加大對於存疑的函詢回複件抽查核實力度,堅決杜絕走過場。2018年以來,一室對存疑的4個函詢回複件進行抽查核實。後經過初核,其中3名函詢對象被立案審查。通過抽查核實,真正做到把函詢工作嚴肅性樹立起來。
這不是函詢工作的終點。為做好函詢“後半篇文章”,對於本人說明被采信、函詢問題予以了結的函詢對象,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其發函,要求其在民主生活會上作情況說明。同時,為壓實一把手管黨治黨責任,對於函詢發現有輕微違紀問題的函詢對象,經報批後,發函請當地黨委(黨組)一把手對其進行提醒談話。2018年以來,一室除要求60多名現職省管幹部在各自民主生活會上作深刻說明外,還要求5名一把手對5名函詢對象進行了嚴肅的提醒談話,真正起到了“紅臉出汗”的效果。
“函詢工作是政治性很強的工作,函詢工作是我們黨管好黨內‘大多數’、嚴肅黨內政治生活、推進全麵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的有效途徑和重要抓手。它體現的是黨組織對黨員幹部的信任,同時也是黨組織檢驗黨員幹部對黨是否忠誠老實的試金石。”廣東省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說,這是貫穿函詢工作的信條和法則。
將談話和函詢相結合
——切實提高函詢實效
如何提高函詢的質量,真正讓函詢達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漸,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效果?為提高函詢的精準性,對一些光靠看信無法作出精準研判的問題,廣東省紀委監委監督檢查室在函詢前,都會認真了解相關情況。
如某問題線索反映某市市長因出國問題被調整崗位,並有房產較多、公款吃喝等問題,經分析研判,該同誌是否出國、組織有沒有找他談過話等問題都比較容易核實清楚。於是,某監督檢查室通過電話溝通、調閱材料等方式對上述3個問題進行初步了解,掌握到一些實際情況後再作函詢。
“著力做好前期了解情況這一環節,是我們的基本工作要求。這樣能大大提高函詢回複審核工作的精準性。”像這種對相關問題作一定了解後再進行函詢的案例,在廣東還有很多。
為增強函詢實效,在審核函詢回複時,針對函詢回複中存在的遮遮掩掩、說不清楚等情形,以及函詢回複承認、但情節較輕的情形,廣東省紀委監委在必要時還采取“函詢+談話”的方法。
如問題線索反映某領導幹部經常大吃大喝、公車私用、套取公款送禮等六個問題,函詢時他均予以否認,並對“大吃大喝”“公車私用”兩個問題回答得比較籠統。經研判分析,某監督檢查室認為其沒有完全排除疑點,而舉報信件中提到的人和事有一定可信度。經請示委領導同意後,該室主要負責同誌對該領導幹部進行了提醒談話。最終,他不但承認了上述兩個問題,還主動講清了另外一個問題,並認識到了函詢的嚴肅性和問題的嚴重性,作出深刻檢討。
函詢不能“一函了之”。“像這類函詢後再進行談話提醒的例子,我室去年開展了近十例。”第一監督檢查室有關負責人表示,對函詢回複遮遮掩掩的,或承認問題但情節較輕的,要通過加以談話提醒,真正達到“咬耳扯袖、紅臉出汗”的效果。
然而,對一些黨員幹部心存僥幸、不如實說明函詢問題的,必要時函詢後轉為初核。
如某市領導幹部,原本函詢反映他的一般性問題,但是他沒有如實向組織說明情況。經初步了解發現,群眾反映的一般性問題是真實的,於是該室提出了初核的處置意見,經委領導批準同意,後來不但查清了函詢中提到的問題,還發現了該領導幹部的其他重大問題線索。
“靈活運用函詢,不能憑空產生,而要靠各監督檢查部門不斷實踐、不斷摸索。”廣東省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表示,2018年以來,經一室函詢的,就有15名省管幹部承認函詢內容屬實或部分屬實,取得了較好的監督效果。
做深做細函詢文章
——從“心裏沒底”到嚴實深細
“第一次函詢的時候我很猶豫,不知道這種情況可不可以函詢,直到領導批示同意下來,我才定了心。”盡管從事監督執紀工作近十年,但回憶起剛剛開展函詢工作的情景,廣東省紀委監委一名幹部坦言“心裏沒底”,這也反映出不少人剛接觸函詢工作時的心態。
什麼情況下應該函詢?中央紀委2014年下發了關於對反映領導幹部問題線索處置方式進行調整的通知,但如果簡單套用其中“難以查證核實的”要求,仍不能做到精準熟練運用。
為規範開展談話函詢工作,廣東省紀委監委製定了《廣東省紀委監委機關監督執紀監察工作規程》,具體規定了開展談話函詢的報批、程序、時限、處理方式等,確保談話函詢依規依紀依法進行。該省紀委監委各監督檢查室還積極探索實踐、細化工作舉措,推動精準發現問題,更好開展監督。去年以來,第六監督檢查室對110件線索提出函詢處置意見。
“在實際工作中,問題線索千差萬別,內容也形形色色,什麼情況下應該函詢,很難從正麵的角度進行歸納。”一室有關負責人表示,對此,一室結合實際,大膽探索,對照中央紀委列明的條件,把握分寸、舉一反三,摸索出一些經驗。
“實踐中,我們不斷探索,初步總結出一些經驗做法。”一室有關負責人說,對反映問題看似符合函詢的條件,但問題不具體、指向對象不明確的,不適宜函詢;有的反映問題看似符合函詢的條件,但經過認真了解相關情況後,綜合考慮特殊原因和社會效果,不適宜函詢,等等。
比如,某問題線索反映已退休多年的某縣委書記利用職權幫助、關照林某某承包工程問題,但沒有提及具體的工程項目名稱,所謂的“幫助”“關照”也都很含糊,很顯然屬於反映問題籠統,難以查證核實的線索,作函詢應該比較合適。但了解到該同誌已年滿78歲,對他進行函詢,達不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漸的效果。同時又考慮到推動落實當地黨委主體責任要求,因此,一室決定發函請該市市委書記對其進行談話提醒。
“通過綜合運用多種了解研判方式,能較為準確地篩選出應當函詢的問題線索。2018年以來,我們提出的147件函詢處置意見基本都得到了委領導的同意,隻有4件被委領導改為談話提醒。”一室相關負責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