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來,梅州市紀委監委堅持問題導向,采取多項措施,著力強化對派駐機構的領導和管理。2018年,市派駐機構處置問題線索198件,同比增長110.6%;立案41件,同比增長105%;結案23件,同比增長109.1%,“派”的權威和“駐”的優勢更加彰顯。
一、紀委領導上門“督”,堅決壓實監督責任。
2018年,針對個別派駐機構不敢監督、不會監督、不想監督的問題,市紀委主要領導集中利用2個多月時間,帶領分管領導逐一走訪調研市級23個派駐機構。通過聽取彙報、查看資料、征詢意見建議、與駐在部門領導座談等方式,督促派駐機構大膽履職盡責、加強作風建設、強化監督執紀和審查調查等,推動派駐機構全麵履行監督責任。各派駐機構化壓力為動力,積極主動、大膽履行職責,加強對巡視巡察反饋問題整改落實的督查,加大對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掃黑除惡部署等工作監督力度。各單位一把手接受派駐機構監督的意識也進一步增強,僅市住建局派駐組2018年糾正、建議和否決綜合監督單位黨組會議議題就達49項。
二、完善製度加強“管”,牢牢把握派駐工作。
針對派駐機構分散在各單位、履行職能又比較綜合,派出機關難於及時、全麵掌握工作動態和隊伍作風等問題,市紀委監委從加強製度建設入手,變鬆散管理為緊緊聯係。2018年初,市紀委監委實行一名副書記主管、五名委班子成員分工協管、執紀監督室分別掛鉤聯係的管理模式,加大領導力度,提高拍板決策效率。2018年底,我市又結合貫徹落實中央辦公廳《關於深化派駐機構改革的意見》精神,製定出台《梅州市紀委監委派駐(出)機構工作報告暫行辦法》,要求各派駐機構對重大問題和特殊情況、日常監督情況、階段履職情況必須向市紀委監委報告,重大問題和特殊情況“一事一報告”,日常監督情況“每月一報表”,階段履職情況 “半年一彙報”,並對報告內容、報告形式和報告要求作了明確規定。通過報告工作的方式,加強對派駐機構工作的動態管理,及時掌握了解派駐機構對駐在部門開展監督工作的情況。
三、獎優罰庸注重“導”,堅持嚴管厚愛結合。
為更好激發派駐機構做好工作,市紀委監委實行獎罰分明的激勵鞭策機製,樹立良好的導向。綜合辦結信訪件、立案數、結案數、駐在單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等情況,對派駐機構幹部進行考核,對各項主要數據排位靠後,落實監督責任不力的派駐組長及時調整。同時,對工作成績突出,工作有亮點、有特色的派駐組,肯定成績,樹立典型,供全市派駐機構學習借鑒。同時,定期通報派駐機構案件查辦情況。
四、室組一體互相“幫”,提高審查調查能力。
針對派駐機構審查調查能力相對較弱的問題,市紀委監委采取紀檢監察室對口聯係方式,加強對派駐組辦案工作指導。各派駐組上報的問題線索處置情況,紀檢監察室統一建立台賬,及時組織分析研究,對處置方式不合理、程序不規範的,第一時間反饋提出整改意見。強化動態跟蹤,對重要問題線索及時督查督辦,加強具體指導。今年初,我市還組織舉辦監督檢查和審查調查經驗交流會議,派駐機構全員現場觀摩聆聽,共同分享紀檢監察部門審查調查的方法技巧。今年1-2月份,各派駐機構共處置問題線索45條,初核37件,立案5件,糾正問題24個,派駐監督工作取得良好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