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紀委監委案件審理室切實提高政治站位,不斷加強對處分決定執行工作業務知識的學習和對有關問題的研究,提高執行紀律過程中的協調、監督能力,多措並舉,切實做好案件處理工作“後半篇”文章,確保受處分黨員領導幹部的處分決定所涉及的每一項工作落到實處,政治效果、紀法效果、社會效果得到有力釋放。
以案釋紀,強化教育
前車之履,後車之鑒。處分的目的在於“懲前毖後、治病救人”,悄無聲息發文了事往往難以起到警示教育效果。2018年,梅州市紀委監委案件審理室進一步創新處分決定宣布方式,在被處分人所在單位宣布通報本人處分,特別是選擇典型案件,用好用活被處分人的檢討材料和悔過書,通過發回原單位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或者黨支部全體黨員大會宣讀等方式,進一步提升紀律教育感染力和紀律處分震懾力,力求對其他黨員幹部的警醒作用更強更大更深。比如,有的被處分人在悔過書中寫道,“將黨章、處分條例放到書櫃裏”、“入黨時間、入黨誓詞幾乎想不起來”、“有了一定的權力地位後,把權力當作牟取私利的工具”、“黨建工作流於形式,亂決策、亂作為”等等,這些“過來人”、“身邊人”的話更有觸動性,更加鮮活地闡釋了嚴明的紀律和規矩的重要性。2018年,梅州市紀委監委案件審理室先後對11起典型案件的11名違紀人員的處分決定按上述方式進行了通報,既能讓黨員領導幹部起到“咬耳扯袖、紅臉出汗”的作用,又為其明確了整改方向。
部門聯合,嚴格把關
在監察體製改革實踐中,梅州市紀委監委案件審理室針對處分決定執行工作涉及部門和工作環節眾多、情況複雜、政策性強的特點,加強與組織、人事等相關單位的溝通協調,共同探索形成了一套各部門配合協作、綜合運用紀法效果的工作機製,明確各自在處分決定執行各個環節的職責和分工。近十年來,梅州市紀委監委由案件審理室牽頭,聯合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圍繞黨紀和政務處分的處分決定歸檔、受處分人職務職級和工資保險待遇調整落實、處分影響期內違規晉職晉級、年度考核和評優評先、黨紀政務處分期滿解除、紀檢監察建議落實等6個主題,對全市各級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各縣(市、區)紀委監委等辦理的各類黨紀和政務處分案件的執行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共涉及被處分人員144名,累計查出8大類12個方麵的問題,並及時予以督促整改和糾正,有效維護了紀律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建立台賬,完善機製
梅州市紀委監委案件審理室堅持做細做深處分決定執行工作,進一步完善處分決定執行工作機製,建立台賬,區分類別檔次,提示注意事項,對處分執行事項進行銷號管理。一是保持與案發單位對口聯係的紀檢監察派駐組密切聯係,共同跟蹤了解被審查調查人思想認識以及受處分期間改正錯誤、工作表現等方麵情況,實現執紀監督與日常監督有機統一。二是對符合解除處分條件的黨員領導幹部及時依紀依法解除原處分,進一步卸下其思想包袱,堅定工作信心,激勵再建新功;對在處分影響期內又有違紀行為的,或者雖然已過影響期,又因同一問題反複違紀的,從重給予黨紀政務處分或組織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