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江區三角鎮司法所原副所長徐榮勝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並在紀律審查期間以‘聯係安排入學’為名,收受多名學生家長財物,造成惡劣影響;在調解工作中違規收取當事人保證金用於個人開支;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司法所代為保管的群眾拆遷款用於營利活動,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2020年10月,梅江區紀委監委發布通報,三角鎮司法所原副所長徐榮勝受到黨紀政務處分,並移送司法機關審查起訴,在當地幹部群眾中引起強烈反響。
本次通報,緣於八屆梅江區委第六輪巡察時對該區三角鎮開展的一次常規巡察。
“梅江區三角鎮司法所原副所長徐榮勝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並在紀律審查期間以‘聯係安排入學’為名,收受多名學生家長財物,造成惡劣影響;在調解工作中違規收取當事人保證金用於個人開支;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司法所代為保管的群眾拆遷款用於營利活動,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2020年10月,梅江區紀委監委發布通報,三角鎮司法所原副所長徐榮勝受到黨紀政務處分,並移送司法機關審查起訴,在當地幹部群眾中引起強烈反響。
本次通報,緣於八屆梅江區委第六輪巡察時對該區三角鎮開展的一次常規巡察。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相關規定,人民調解不收取任何費用。”然而,徐榮勝卻以法律谘詢費的名義,違規收取5000元。巡察組迅速鎖定問題,打開切口。
針對“法律顧問谘詢費的名目是否合規”的問題,巡察組與三角鎮相關領導幹部進行談話了解,調閱三角鎮近三年處理信訪問題的相關台賬。果然,有關徐榮勝的投訴舉報赫然在列,且內容涉及小區物業招投標、業主選舉選票問題等多個問題。
“根據了解,徐榮勝的問題遠不止收受禮金這麼簡單,我們將該線索移交給區紀委監委,希望盡快查明,給群眾一個交待。”進駐的第8天,巡察組果斷將此線索移交梅江區紀委監委。
2020年6月19日,梅江區紀委監委對徐榮勝進行立案審查,以徐榮勝違規收受“法律谘詢費”的問題為切入點,隨著辦案人員不斷深挖細查,徐榮勝其它違紀違法問題也被一一證實。
2020年年底,梅江區紀委監委給予徐榮勝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並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2020年12月梅江區人民法院對徐榮勝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年10個月。至此,違紀違法者得到了應有的懲罰,群眾切身利益得到了有效維護,充分彰顯了巡察利劍震懾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