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順縣自2018年3月啟動村級黨組織巡察工作以來,堅持把巡察與整改落實、製度建設、查處懲治相結合,強化成果運用,淨化基層政治生態,增強群眾獲得感,夯實黨執政根基。至目前,已完成4輪村級巡察,對122個村級黨組織(含61個省定貧困村)進行政治體檢,發現的1063個問題已完成整改978個,整改完成率為92%;發現問題線索152條,立案61宗。
“察”“改”結合
堅持邊巡邊改,及時將村級巡察發現問題反饋給鎮黨委和村黨組織,明確整改內容、目標及時限等,要求鎮村成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製訂針對性整改措施,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並強化整改驗收,整改一個、審核一個、銷號一個。
對整改不力的,用好通報問責手段,倒逼整改責任落實。如在扶貧領域專項巡察整改中,個別村黨組織存在整改意識不強,敷衍了事等問題,縣委巡察辦及時對鎮黨委進行督辦,要求鎮黨委對整改不力的村黨組織負責人進行約談。
同時,注重未巡先改,梳理巡察發現的共性問題15項,形成《村級巡察發現問題清單》印發各鎮黨委和村級黨組織,督促自行對照查擺和落實整改。
“察”“建”結合
注重標本兼治,強化製度建設,不斷紮緊“製度籠子”,形成以製度管權管事管人,規範村級各項工作落實。如巡察發現一些村黨建工作薄弱、“三會一課”製度執行不到位、“三資”管理混亂等問題,巡察組及時將問題移交組織、財政部門及所在鎮黨委,通過倒逼整改,加強村級“三會一課”等組織生活製度的落實,實現“三資”管理工作製度化、規範化。至目前,已向相關村級黨組織提出意見建議109個,建章立製51項。
“察”“懲”結合
對村級巡察發現的問題線索,堅持嚴查快處,強化巡察“利劍”震懾作用。如巡察發現某村黨組織長期軟弱渙散,結合群眾反映、實地走訪等,掌握該村在危房改造上存在違紀違法問題,及時將線索移交縣紀委監委,縣紀委監委第一時間成立專案組介入調查,對3名村黨組織成員給予黨紀處分,追回違紀資金10.3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