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廣東省梅州市大埔縣紀委監委出台《關於生態環保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線索移送調查問責曝光製度》,通過落實線索移送、倒查問責、通報曝光等機製,給全縣紀檢監察機關和生態環保監管(測)職能部門列出責任清單。
通過建立線索移送機製,明確環保、城綜、衛健、自然資源等職能部門和公檢法等司法機關是移送責任主體。要求相關責任單位對問題線索進行專人負責、專賬管理,10天內移送給同級紀檢監察組織。紀檢監察機關要定期盤點線索,對該發現未發現,發現問題不報告、不移送或選擇性移送的單位,進行批評教育,對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嚴肅追責。協調環保、城綜、衛健、自然資源等生態環保監管(測)職能部門支持,配合紀檢監察機關開展審查調查工作。
同時,該縣全麵倒查生態環境損害事故事件產生過程,重點排查環評審批、執法督查、固廢管理、專項資金申報審批等關鍵環節存在的問題,嚴肅懲治失職瀆職或權力尋租行為。對決策失誤或措施不力,造成生態環境嚴重破壞、資源嚴重損失的,既嚴肅追究當事人直接責任,又倒查追究分管者的領導責任及監管部門的監管責任。
此外,大埔縣加大對查處的生態環保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的通報曝光力度,分層次實施通報曝光,提升監督效果,教育引導廣大幹部群眾樹牢生態優先、綠色發展新理念,維護好山清水秀的生態環境。2018年以來,該縣共收到涉及生態環保領域問題線索40件,立案27件,給予黨紀政務處分26人,移送公安機關2人,談話提醒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