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全國巡視工作會議精神,梅州市出台《市委巡察機構與市紀委監委相關室、派駐紀檢監察組工作協作機製(試行)》,進一步加強巡察工作與紀檢監察工作協作配合,促進巡察監督與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監督相互貫通、協調銜接、深度融合。
一、健全協作機製,構建“四個監督”網絡
在梳理總結前期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健全市委巡察機構與市紀委監委信訪室、案件監督管理室、黨風政風監督室、相關監督檢查室和派駐紀檢監察組工作在信息通報、線索辦理、約談問責、聯合督查、整改監督等方麵的溝通協作機製,突出做好巡察“後半篇文章”,細化實化協作配合的具體內容、時間節點和有關要求,使協作配合目標更明確、內容更全麵、措施更具體,著力構建優勢互補、情況互通、信息共享、成果共用的常態化監督網絡,促進“四個監督”深度融合。
二、實施雙向反饋,促進線索質量雙提升
進一步完善線索移送反饋機製,暢通線索移交、信息反饋渠道。針對巡察線索處置不及時、處理不到位、成案率不高等問題,建立完善問題線索辦理結果“雙向”反饋處理機製,案管室將每輪巡察問題線索辦理情況及時反饋相關巡察組,巡察組對辦理結果有異議的,提出意見建議,經組辦會議研究討論後提交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案管室按照領導小組審定的意見建議重新辦理。“雙向”反饋處理機製,一方麵促使紀檢監察部門認真核查巡察移交線索,防止線索處置隨意,敷衍了結,保證問題線索核查質量;另一方麵促使巡察組根據辦理反饋結果,查找工作疏漏,分析問題差距,提升發現問題精準度,提高問題線索質量。這一機製的建立,既解決了巡察“一巡了之”的問題,又推動了巡察發現的問題線索的有效處置,使巡察“後半篇文章”做實做細,巡察監督的嚴肅性和公信力得以真正彰顯。今年以來,通過“雙向”反饋機製,巡察機構和案管室及時會商,協調解決處置有異議的問題線索4條,進一步提升了線索處置質量。
三、推進巡駐結合,增強巡察整改實效
進一步加強巡察機構與派駐機構的信息共享、優勢互補,整改齊抓,增強監督合力,推動標本兼治。巡察機構及時將立行立改問題、反饋意見和巡察整改報告通報相關派駐紀檢監察組。派駐紀檢監察組充分發揮“常駐不走的巡察組”作用,積極配合巡察組開展工作,參加巡察動員會和反饋會,並將督促巡察整改落實作為派駐日常監督的重要內容,嚴把整改方案、整改報告審核兩道關口,對巡察整改的真實性進行抽查核實,對未完成整改問題持續跟蹤督辦,加強對已整改問題的日常監督和長期監督,防止問題反彈,確保整改成效得到鞏固和長期堅持。
四、強化約談問責,壓實整改主體責任
進一步強化對巡察整改不力問題的約談問責,傳導全麵從嚴治黨壓力,壓實巡察整改責任,推動整改工作落實。對履行整改責任不到位、整改進度緩慢、整改成效不明顯的被巡察單位,通報黨風政風監督室將該單位主要負責人列入談話提醒建議名單;對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虛假整改等問題突出的被巡察單位,轉交黨風政風監督室按照有關條例進行問責。機製建立以來,已將8個被巡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列入談話提醒建議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