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梅州市紀委監委對梅州市嘉泰糧食和物資儲備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廖誌傑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廖誌傑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紀法意識淡漠,利用職務便利,套取並私分公款歸個人使用,為糧食企業老板在代儲市級儲備大米、食用油脂和動態儲備稻穀等業務方麵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廖誌傑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梅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決定給予廖誌傑開除黨籍處分;由梅州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廖誌傑簡曆
廖誌傑,男,漢族,1968年11月出生,廣東五華人,在職大學學曆,1988年8月參加工作,2000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曆任梅州市官塘國家糧食儲備庫主任;梅州市嘉泰糧食收儲公司官塘倉庫主任、公司黨委委員;梅州市嘉泰糧食收儲公司經理;梅州市嘉泰糧食和物資儲備有限公司董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