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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解《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工作規則》⑥
“室組地”聯合辦案的5個事項
發布時間:2022-07-19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瀏覽次數:918   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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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鏈接

  第十六條 派出機關相關部門應當指導、協調派駐機構與地方紀律檢查委員會監察委員會協作開展以下工作:

  (一)協同開展專項檢查、專項監督,推動解決有關係統和領域的突出問題;

  (二)協作采取監督檢查、審查調查措施;

  (三)協商確定駐在單位黨員、幹部以及監察對象涉嫌違紀和職務違法、職務犯罪案件的管轄,或者由派駐機構報請派出機關指定有關地方紀委監委管轄;

  (四)聯合審查調查駐在單位黨員、幹部以及監察對象涉嫌違紀和職務違法、職務犯罪案件;

  (五)其他需要協作開展的工作。

摘自《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工作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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