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市接連發生森林山火,防火形勢嚴峻,防滅火工作依然存在責任落實不到位的問題。為進一步嚴肅紀律,加強警示教育,現將近期查處的兩起森林防滅火失職失責典型問題通報如下。
一、五華縣華城鎮“2·24”森林火災防控責任落實不到位問題。2023年2月24日,華城鎮新二村發生一起森林火災。經查,該鎮村兩級存在落實網格化管理責任不到位、巡查不全麵、重部署輕落實、排查分析不徹底等問題。該村黨總支委員劉鋒防火意識薄弱,隨意丟棄未熄滅的煙頭引發山火,造成過火麵積、受害森林麵積和直接經濟損失較大,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近日,該縣紀委監委依法依規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追責問責,華城鎮黨委書記曾映賢,副書記、鎮長吳愷平受到誡勉處理;副鎮長曾曉林、劉家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鎮駐村工作組組長江鋒,鎮林業組負責人湯傑,村黨總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呂海華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村黨總支部委員劉鋒涉嫌違法犯罪,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護林員劉雄文被辭退處理。
二、豐順縣豐良鎮“3·01”森林火災防控責任落實不到位問題。2023年3月1日,豐良鎮璜溪村勤塘片區發生一起森林火災。經查,該鎮村兩級對森林防火工作監督檢查、網格化管理不到位,未能有效督促指導各村、各片區、各網格落實森林防滅火包山頭守路口措施,未能發現和製止群眾野外違規用火行為,引發山火,造成較大經濟損失和不良影響。近日,該縣縣委對縣政協副主席、豐良鎮黨委書記彭水利進行談話提醒。同時,縣紀委監委依法依規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追責問責,副書記、鎮長朱杭洲受到談話提醒;副鎮長彭獻鋒受到誡勉處理;鎮黨委委員、武裝部部長、駐村工作組組長徐顯泓,鎮農業農村服務中心主任劉誌鋒受到通報批評;鎮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試用期人員、掛片鎮幹部劉震霆受到政務警告處分;鎮文教旅體中心主任(兼林業部門工作)張顯培,村黨支部委員鄒鐵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護林員劉家兵被辭退處理。
當前,森林防滅火工作正處於關鍵期,森林防滅火責任重於泰山。黨員幹部在森林防滅火工作中失職失責,危害嚴重,影響惡劣,教訓深刻。全市各級各單位一定要清醒認識當前我市森林防火的嚴峻形勢,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把森林防滅火工作抓實抓細抓到位。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舉一反三,深刻汲取森林火災教訓,堅決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堅持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嚴防發生新的森林火災;要嚴格落實森林防滅火行政首長負責製,進一步壓實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要加強警示教育,以身邊事教育身邊人,引導廣大群眾自覺遵守相關規定;要進一步加大對野外違規用火行為的打擊力度,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強對屬地黨委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落實森林防滅火情況的監督檢查,對因工作不落實、責任不到位、撲救不及時導致發生森林火災,造成嚴重後果和不良影響的,要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直接責任和領導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