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春節前後,我市接連發生森林山火,防火形勢依然嚴峻,防滅火工作依然存在不容忽視的責任不落實等問題。為進一步嚴肅紀律,加強警示教育,現將近期查處的四起失職失責典型問題通報如下。
一、豐順縣留隍鎮葛布村“2·6”森林火災防控思想麻痹、“十項措施”不落實的問題。
2021年2月6日11時52分,留隍鎮葛布村發生山火。經查,該鎮、村學習貫徹全市森林防滅火工作會議精神不到位,“十項措施”不落實,流於形式,思想麻痹,未在重要路口和火災隱患點設立臨時檢查站,未對野外火源進行檢查登記,未及時發現並有效製止野外違規用火行為,在市督導組明確指出存在問題後,仍然未及時整改落實。近日,豐順縣委常委、留隍鎮黨委書記張曉山受到談話提醒;留隍鎮鎮長許能洪、分管林業副鎮長胡偉國、鎮駐村工作組組長廖裕境分別受到誡勉處理;鎮農業服務中心副主任杜友隆受到政務記過處分;村黨支部書記、村委主任鄭世佳,村委委員張同卿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村護林員李思武被辭退。
二、五華縣棉洋鎮洛陽村“1·31”、唐純村“2·7”森林火災防控責任落實不力的問題。
2021年1月31日16時31分和2月7日18時,棉洋鎮洛陽村、唐純村先後發生山火。經查,該鎮、村落實森林防火責任不到位,網格化管理責任不落實,對重點人群排查分析不徹底,對野外火源管控存在漏洞,對火災隱患點和風險點掌握不全麵,森林防火宣傳工作不到位;對山火火勢發展估計不足,處置不當。近日,鎮黨委書記古菊開、鎮長張誌遠分別受到誡勉處理;掛點鎮黨委委員黃東、駐洛陽村組長張勝文,護林員曾劍鋒、廖廣權分別被通報批評;分管林業副鎮長周益恒、鎮林業組負責人謝漢濤、駐唐純村組長古坤福,唐純村黨委副書記廖子良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洛陽村村委委員曾金龍受到政務記過處分;洛陽村黨支部書記、村委主任曾偉清,唐純村黨委書記、村委主任廖創鋒分別受到談話提醒。
三、大埔縣銀江鎮昆侖村“1·26”森林火災防控不力的問題。
2021年1月26日下午,大埔縣銀江鎮昆侖村發生山火。經查,該鎮、村存在貫徹執行防控工作力度不夠,網格化責任不落實,巡查監管措施不力,未及時發現和有效製止群眾野外違規用火等問題。近日,分管林業鎮黨委委員黃滿鋒、掛點鎮黨委委員李俊皓、鎮林業組負責人周克強分別受到誡勉處理;鎮駐村組長郭振輝受到政務警告處分;鎮駐村幹部彭梓鏇被通報批評並作檢討;村黨支部書記、村委主任黃小林,村委幹部黃民力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護林員餘崇傑被辭退。
四、豐順縣湯坑鎮虎局村“1·31”森林火災防控不力的問題。
2021年1月31日11時10分和12時,湯坑鎮虎局村先後發生山火。經查,該鎮、村落實森林防滅火工作不夠重視,工作部署重安排輕落實,在開展森林防滅火宣傳、日常巡查監管和對進山人員登記檢查等方麵存在疏漏。近日,鎮黨委書記陳文俊、鎮長蔡禮堂分別受到談話提醒,並作出深刻檢討;分管林業鎮黨委委員、武裝部長黃武雄,掛點鎮黨委委員徐代俊,鎮農業服務中心負責人杜達偉分別受到誡勉處理;鎮黨建辦負責人劉國平,村黨支部書記、村委主任徐小山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鎮農業服務中心幹部陳文彬受到政務記過處分;護林員邱耀說被辭退,村聘幹部劉豔朵被解聘。
當前仍處於森林防火關鍵期,全市各級各單位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嚴格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森林防滅火工作的統一部署和要求,堅決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汲取教訓,舉一反三,嚴防死守,堅決遏製山火多發頻發態勢。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強監督檢查,對防控責任不落實、防控措施不到位,導致發生森林火災、造成嚴重影響的,堅決按照“一崗雙責”追究相關人員直接責任和領導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