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嚴明紀律規矩、加強警示教育,推動鄉村振興領域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專項整治工作走深走實,堅決糾治啃食群眾獲得感幸福感的“蠅貪”“蟻腐”,護航“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的梅州實踐。現將6起鄉村振興領域違紀違法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1.豐順縣委原常委、宣傳部原部長鍾淩瑋違規插手工程項目等問題。2013年至2021年,鍾淩瑋利用先後擔任豐順縣埔寨鎮黨委書記、湯坑鎮黨委書記、副縣長等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豐順縣城鄉生活垃圾轉運一體化PPP項目、鎮級填埋場治理等工程承建過程中提供關照,多次收受他人巨額送款。參股當地公司,獲取巨額分紅。鍾淩瑋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2年8月,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2.梅州市嘉泰糧食和物資儲備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廖誌傑利用糧食收儲、監督管理職權收受、索取錢財等問題。2008年至2022年,廖誌傑利用職務便利,為糧食企業老板在稻穀、食用油脂的采購和銷售、代儲、資金撥付以及工程建設等方麵提供幫助,並先後多次收受、索取糧食企業老板送款人民幣125.2萬元、港幣1萬元。廖誌傑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3年1月,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3.梅縣區佘江鎮雙溪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鄧海標吃拿卡要等問題。2017年至2020年,鄧海標利用擔任雙溪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的職務便利,夥同他人巧立名目,向需辦理《申請采伐林木公示證明》的雙溪村山場林地承包者索取利潤分成等費用共計16萬元;鄧海標先後2次違反議事規則,以權謀私,優親厚友,將村工程項目交由自己的親屬實施。鄧海標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3年7月,被開除黨籍。
4.五華縣龍村鎮翻新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溫振青非法侵占村集體資金等問題。2017年至2021年,溫振青夥同他人弄虛作假,套取村集體資金255.744萬元,其中,個人非法侵占21萬元,剩餘款項違規用於工程結算、購買禮品給相關人員送禮等;不正確履行職責,致使村內5人違規領取危房改造補助6萬元。2023年2月,被開除黨籍,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5.蕉嶺縣三圳鎮芳心村原黨總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鄭淑平違規挪用財政獎補項目資金等問題。2016年至2020年,鄭淑平通過工程公司套取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資金7.31萬元,用於個人開支;未經村民會議討論,擅自決定將村集體資金47.12萬元出借,造成不良影響。2022年12月,鄭淑平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處分。
6.大埔縣湖寮鎮碗瑤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段定勝違規使用新農村建設資金謀取私利的問題。2019年,段定勝利用職務便利,以權謀私,違規以村委會的名義將湖寮鎮新農村建設資金4萬元用於其私人果場的道路建設。2022年11月,段定勝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上述6起案例,有的“靠糧吃糧”,以權謀私,侵蝕糧食安全根基;有的亦官亦商,不僅幹擾工程項目,還參股企業,謀取巨額不正當利益;有的利用手中職權,優親厚友、吃拿卡要;有的把國家和集體財產當作私人財產,監守自盜、貪占挪用;有的利欲熏心向鄉村振興領域項目資金“伸黑手”,虛報套取、侵吞侵占;有的履職不力、作風不實,造成國家補助資金損失,這些行為不僅直接侵害了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影響了鄉村振興的工作成效,還破壞了黨和政府的形象。嚴肅查處鄉村振興領域違紀違法問題並對其中的典型進行通報,彰顯了市委堅定不移全麵從嚴治黨的堅強決心,廣大黨員幹部要汲取深刻教訓,舉一反三,引以為戒。
全市各級黨組織要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東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結合開展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題教育,切實扛起全麵推進鄉村振興和“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主體責任,堅持嚴的基調,把嚴明的紀律和過硬的作風傳導到每一位黨員幹部,推動梅州蘇區加快振興、共同富裕。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立足職能職責,緊緊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充分認識做好實施鄉村振興和“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監督工作的重大意義,強化政治監督,嚴肅整治鄉村振興領域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堅決糾治影響黨中央決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地見效的堵點難點問題,以嚴密監督助力梅州蘇區加快振興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