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日前出台《梅州市綠色建築獎勵暫行辦法》,明確將按星級對綠色建築進行獎勵,推動綠色發展,推進國家生態文明先行示範區和節能減排財政政策綜合示範市建設。按照標準,綠色建築每平方米最高獎勵可達80元。
綠色建築是指滿足國家和省綠色建築評價標準,在建築的全壽命周期內,最大限度地節約資源(節能、節地、節水、節材)、保護環境和減少汙染,為人們提供健康、適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間,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建築。綠色建築評價標準有三個等級:一星、二星和三星,三星為最高級別。
按照標準,梅州市行政區域內2013年1月1日以來獲得國家一星或廣東省一星A及以上綠色建築評價標識的項目可獲得獎勵。其中,一星級(國家一星、省一星A或省二星B)獎勵15元/平方米,每個項目最高不超過50萬元;二星級(國家二星、省二星A)獎勵45元/平方米,每個項目最高不超過100萬元;三星級(國家三星或省三星)獎勵80元/平方米,每個項目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據悉,符合綠色建築獎勵資金支持的項目由建設單位提出資金申請。經審查、公示無異議後,撥付30%獎勵資金;竣工驗收合格後,給予剩餘獎勵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