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亚博app下载ios  > 政策解讀 > 梅州政策
《梅州市生態環境違法行為有獎舉報暫行辦法》解讀
來源:本網  時間:2021-08-16 16:09:45  瀏覽:-
字號:

查看原文:梅州市生態環境局關於發布《梅州市生態環境違法行為有獎舉報暫行辦法》的通告

  一、製定背景及依據

  為強化社會監督,鼓勵公眾參與,推動環境治理全民行動體係建設,助力打贏我市汙染防治攻堅戰,進一步強化我市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製度建設,市生態環境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汙染防治法》《廣東省環境保護條例》《環境保護公眾參與辦法》,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於實施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製度的指導意見》(環辦執法〔2020〕8號)和廣東省生態環境廳《關於強化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製度建設的通知》(粵環辦函〔2020〕23號)等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的要求,製定了本《暫行辦法》。

  二、主要內容

  第一部分明確參與有獎舉報的方式和途徑。

  第二部分明確有獎舉報的環境違法行為。範圍包括:一是通過暗管、滲井、滲坑、灌注或者不正常運行汙染防治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違法排放汙染物;二是非法傾倒、轉移、處置工業固體廢物或危險廢物;三是排汙單位或第三方機構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存在其他弄虛作假情形;四是擅自拆除、閑置或者不正常使用廢水、廢氣汙染物治理設施(含自動監控設施);五是未經許可從事放射性同位素或射線裝置的生產、銷售、使用活動;六是未按規定取得排汙許可證或超過許可排放濃度、許可排放量排放汙染物;七是生態環境部門已采取責令停止生產、查封等措施,未經批準擅自恢複生產;八是建設項目未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擅自開工建設;九是拒不執行空氣重汙染應急預警期間限產停產決定;十是其他違法排放汙染物行為。

  第三部分明確獎勵辦法和標準。對符合本辦法參與有獎舉報方式及途徑進行舉報,屬於有獎舉報範圍的,經查實,按標準予以獎勵。

  第四部分明確舉報來源以及舉報人身份。 任何單位和個人

  都有權對本市範圍內的生態環境違法行為進行舉報。對符合本辦法規定範圍和條件的舉報,生態環境部門可以給予獎勵。舉報人向省生態環境廳舉報本市生態環境違法行為並明確提出獎勵要求的,舉報案件查實後,由梅州市生態環境局根據本辦法的規定進行獎勵。

  第五部分明確舉報獎勵原則。同一舉報內容,原則上隻獎勵一次;同一生態環境違法行為有多人舉報的,獎勵最先舉報人,以生態環境部門受理或接到批轉的時間為準;聯名舉報的,獎勵金由舉報人平均分配。舉報同一環境違法行為,作出兩項或兩項以上行政決定的,以單項最高金額獎勵。舉報案件被查處後,若生態環境違法主體再次出現生態環境違法行為的,可繼續舉報並獲取相應獎勵。

  第六部分明確領取獎勵相關手續。對符合條件的舉報人,生態環境部門應當及時通知其領取獎勵金,並在核對相關信息後通過銀行轉賬方式支付舉報人獎勵金,同時將相關資料等報市財政局備案。舉報人無正當理由,逾期未辦理獎勵金領取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獎勵。

  第七部分明確不予獎勵的情形說明。明確了不屬於舉報獎勵範圍的情形。

  第八部分明確投訴舉報案件監督管理。舉報人故意虛假舉報,妨礙公務的,生態環境部門可以提請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其責任。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工作人員存在故意透露線索給他人舉報以獲取獎勵的,拒不受理舉報或受理後不依法查處的,向被舉報人通風報信的,應當獎勵而不按規定發放獎勵金或濫發獎勵金的,泄露舉報人個人信息或舉報內容的,挪用、侵吞或以其他手段占用

  舉報獎勵經費中任何一種情形的,一經查實,視情節輕重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