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梅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梅州市促進先進製造業招商引資工作若幹措施的通
市商務局牽頭起草了招商專項政策支持文件《梅州市促進先進製造業招商引資工作的若幹措施》(下稱《若幹措施》),具體解讀如下:
一、出台背景
按照《國務院關於擴大對外開放積極利用外資若幹措施的通知》(國發〔2017〕5號)“各地區要結合地方實際,積極開展投資促進活動。允許地方政府在法定權限範圍內製定出台招商引資優惠政策”的規定以及市委七屆六次、七次全會精神,為破解招商政策瓶頸,我局對周邊各地市招商引資優惠政策進行吸收借鑒,牽頭起草了《若幹措施》。
二、主要目的及任務
為降低招商引資中存在的政策、法律風險,促進全市各級各部門進一步加大招商引資工作力度,破解我市招商瓶頸,調動全社會招商的積極性,推動先進製造業項目加快落戶、加快建設、加快投產、加大研發創新,《若幹措施》主要對新引進項目適用對象、項目落地進度獎勵、固定資產投資獎勵等方麵提出具體獎勵措施。
三、起草原則
1、堅持科學性與可操作性相結合。充分考慮梅州高新區、蕉華工業園、東升工業園近年來落戶項目固定資產實際投入、納稅情況、園區固投強度、地價等數據,並多次征求工信、統計、財政、稅務等職能部門意見,反複論證提出適用門檻、各項措施及獎勵額度,力求政策措施契合梅州實際,考慮政策覆蓋麵及整體科學性和可操作性,對項目明確優惠政策。
2、堅持政策性與靈活性相結合。《若幹措施》參考借鑒了廣東省及周邊城市近年來出台的招商引資相關政策,以保證每條政策措施都有據可依、有據可查。同時,結合梅州實際情況,設置了11條鼓勵性的企業落戶、建設、生產全過程獎勵政策,引導企業加快落戶、加快建設、加快投產、加大研發創新。
3、堅持適度超前與財政承受能力相結合。政府拿出真金白銀進行獎補,吸引高質量的先進製造業項目落戶梅州,推動梅州產業轉型升級。同時,結合梅州財政實際情況設置獎勵額度,獎補資金從項目地價及納稅地方留存部分中解決。
四、起草依據
《若幹措施》參考借鑒了《關於印發廣東省財政廳關於支持珠三角與粵東西北產業共建的財政扶持政策的通知》、《廣東省促進粵東西北地區產業園區提質增效若幹政策措施的通知》、《廣東省降低製造業企業成本支持實體經濟發展若幹政策措施(修訂版)》以及東莞、韶關、河源、贛州、福州等周邊城市近年來出台的招商引資相關政策,確保每條政策措施都有據可依、有據可查,提升政策的合理性、合法性,並充分結合梅州的土地、產業、財政等情況,力求政策措施契合梅州實際,提高政策措施的整體科學性和可操作性。
五、內容解讀
《若幹措施》共15條,其中優惠措施12條,解釋性條文3條,措施內容包括:適用對象、項目落地進度獎勵、固定資產投資獎勵、租賃廠房優惠、貸款貼息支持、物流費用獎勵、高新技術企業及研發創新獎勵、發明專利或生產許可獎勵、財政貢獻獎勵、高端人才獎勵、企業上市獎勵、項目引薦獎勵等方麵。
(一)適用對象。
1、本措施適用於新落戶梅江區、梅州高新區、蕉華工業園的先進製造業項目。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可參照本措施結合實際出台相關措施。
2、門檻設置為固定資產投資額1億元以上且年納稅1000萬元以上,其中固定資產投資額5億元以上或年納稅5000萬元以上的重大項目,可在本文政策基礎上,對項目合理需求按“一事一議”方式予以支持。租賃政府廠房項目要求達到落戶所在地(園區)規定投資強度和納稅強度,且年納稅500萬元以上的。
(二)項目落地進度獎勵。
以項目落戶所在地(園區)固定資產投資強度為基準,按照最高不超過“項目實際用地麵積*固定資產投資基準強度*5%”的標準給予獎勵,分動工建設、竣工驗收、投產三期獎勵。該政策充分考慮了梅江區、梅州高新區、蕉華工業園三地不同的項目固定資產投資強度、土地地價情況,目的是為了最大限度減輕企業投資成本,推動項目加快建設。
(三)固定資產投資獎勵。
在項目建成投產後,給予一次性的固定資產投資獎勵,廠房建設、機器設備按實際投入金額分別設置3個層次的獎勵。主要目的是鼓勵企業加大固定資產投資。
(四)租賃廠房優惠。
對租賃政府廠房項目按“三免兩減”(第1—3年租金全免,第4—5年適當比例減免租金)提供租金優惠,對需購買政府廠房的,也明確優惠方式。主要是考慮租賃項目無廠房建設資金壓力,適當給予廠房免租,吸引租賃項目落戶。
(五)貸款貼息支持。
在項目取得土地使用權之日起3年內,給予項目固定資產投資貸款利息(不包括罰息)總額20%額度的貼息支持,累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主要目的是協助企業解決項目建設初期資金問題。
(六)物流費用獎勵。
項目建成投產起3年內,按當年實際發生物流費用5%的比例給予獎勵,累計最高不超過 100 萬元。主要目的是協助企業解決部分物流費用。
(七)高新技術企業及研發創新獎勵。
協助企業爭取省產業共建相關扶持政策,對高新技術企業轉移、企業研發創新等給予獎補,主要目的是吸引高新技術企業落戶梅州,保障項目質量,同時鼓勵企業加大研發創新。
(八)發明專利及生產許可獎勵。
對項目投產當年起5年內,申請獲得發明專利、生產許可給予獎勵,總獎勵金額不超過600萬元。主要目的是鼓勵企業加大研發創新,提高企業科技實力。
(九)財政貢獻獎勵。
項目投產當年起連續5年,協助企業落實省產業共建普惠性獎補政策,並視情況再從縣(市、區)地方留存部分按一定比例予以疊加獎補。主要目的是鼓勵企業多納稅。
(十)高端人才獎勵。
項目投產當年起連續5年,參照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對企業高管和技術骨幹給予個人所得稅補貼,主要目的是幫助企業引進並留住高端人才。
(十一)企業上市獎勵。
對企業在國內主板、中小板、創業板、科創板或香港和境外上市給予500萬元、300萬元。主要目的是鼓勵企業做大做強,爭取上市。
(十二)項目引薦獎勵。
對提供信息、推動項目建設作出突出貢獻的各類法人實體、組織機構和自然人給予項目引薦獎勵。主要目的是激發全社會招商引資積極性,同時可借助中介招商力量,豐富招商引資渠道提高招商競爭力。